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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14个村拆迁补偿方案出炉!

 风雨彩虹gd 2020-04-16

随着福州闽侯西新城荆甘一体化建设,总拆迁量约140万平方米涉及荆溪片区6个村、甘蔗片区8个村。

闽侯14个村拆迁补偿方案出炉!

分别为荆溪片区6个村:荆溪、溪下、桐口关口、光明、大佳甘。蔗片区8个村:洽浦、昙石、流洋、山前三英、十字、双池、大元。

闽侯14个村拆迁补偿方案出炉!

本项目安置房选取优质地段作为安置点,安置房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

货币补偿合法面积每平方米9100元左右,属于国有出让地的合法面积每平方米9700元左右。

对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之间建造的房屋装修部分按重置价档次结合成新率后的80%另行补助。对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24日之间建造的房屋按框架260元/㎡、砖混210元/㎡、砖木160元/㎡、简易7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不予安置,装修不予补偿。

被征收房屋有证件部分属框架、砖混、砖木结构未建满三层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或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之一的,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范围已建满一层以上(含一层)、在三层以内(含第三层)未建的面积,在协商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的在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范围内已建满一层(含一层)但未建满三层部分按95%[集体土地证件内标注的今后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应无偿无条件拆除的部分三层以内(含第三层)按90%]给予计算安置面积。

被征收房屋有证件部分属祖留木、土木结构房屋原未建满二层的:原审批建筑占地范围内已建满一层以上(含一层)但未建满二层部分(含二层)按100%给予计算安置面积。

之前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对仅持有房产证的房屋不给予未建满安置;本次对于土木、木构仅持有房产证房屋证件范围已建部分未建满二层部分可按二层给予未建安置,对于框架、砖混、砖木仅持有房产证房屋证件范围已建部分未建满三层部分按三层给予未建安置。

对2010年11月1日前改建的房屋,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超过120㎡的原房屋已建部分在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内可按90%补偿安置。

房屋有效证件的持证人或无证房屋认定户主,夫妻一方为农村户口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双女绝育证明的在协商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在安置时,可享受在原有安置面积(含紧房户增加的安置面积)的基础上另外增加15㎡安置,增加的15㎡部分按1800元/㎡结算(之前房屋拆迁已经享受过奖励的不能再享受奖励)。夫妻双方应如实申报生育情况,村(居)委会签注意见,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负责核实后作为奖励依据。

本次拆迁2020年3月23日开始入户丈量,荆甘一体化是建设福州西新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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