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最关心的税收大事就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了。2020年3月至6月,纳税人可以通过APP“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 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关于办理汇算清缴,主要有以下规定。 1.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六万元的。主要原因:对个人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且合计超过6万元的,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2.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六万元的。主要原因:上述三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3.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4. 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税前收入-免征额-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汇算清缴对于有多处收入的人员非常有必要,因为劳务报酬在预扣预缴时与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扣除额、适用税率、计算方法不一样,所以缴纳的个税会存在很大的差异。 案例: 李芳在A公司工资薪金15000元/月,三险一金242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月。在B公司劳务报酬5000元/月。 计算过程见下图,在A公司全年应税工资累计为12*(15000-5000-2420-3000)=54960元,全年工资预缴个税累计2976元。在B公司每月预缴个税800元,全年劳务报酬预缴个税9600元。在A、B两家公司共预缴个税2976+9600=12576元。 在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根据综合所得计算方式,全年个人应缴纳所得额为54960+48000=102960元,全年个人应缴纳个税102960*10%-2520=7776元,退税额为12576-7776=4800元,退税额占实缴个税额的38.17%。 本例中如果李芳每月应发工资调整为10000,其他假设不变,则全年汇算清缴时应缴税金1776元,实缴税金9600元,退税额7824元,退税额占实缴个税额的81.50%,计算过程见下图。 劳务报酬采取先分后合这样的计算方式,这就相当于我每个月提前把税先攒在国家税金中,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再退回来。对于那些长期依靠劳务收入人群来说,建议每年都要做汇算清缴。 赶紧下载个税APP申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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