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年度汇算涉及以前年度吗? 不涉及。年度汇算之所以称为“年度”,即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纳税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因此,2019年度汇算仅需汇总2019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 问题2:我全年只在一个单位拿工资,我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么?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自1月起至12月只在一个单位领取工资薪金,且没有或者已足额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公益慈善性捐赠等各项扣除,单位通过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与您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对此情形,您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问题3:年度汇算时,可减除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依据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年度汇算时四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可减除的项目有: 【小贴士:什么是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小贴士: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小贴士: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有哪些?】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小贴士:哪些捐赠可以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问题4:我不需要退税还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不用。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如果放弃则无须办理年度汇算。 问题5:我是一个外国人,年初预计居住不足183天按非居民个人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但后来情形发生变化居住时间延长满足了居民个人条件,我需要年度汇算吗? 一般情况下需要。这主要是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按月或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和扣除项目与居民个人的预扣率和扣除项目不同,两者计算的税款不尽相同。因此,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也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年度汇算。 问题6:非居民个人需要年度汇算么? 不需要。依据税法,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问题7:扣缴义务人可以为我做些什么? 扣缴义务人除在支付所得时扣缴税款外,还要为您办理以下事项: 问题8:我需要配合扣缴义务人做些什么? 您需要配合扣缴义务人完成以下事项: 问题9: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如果您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不包括在“年收入”中。如果您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包括在“年收入”中。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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