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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行诈骗 一朝落网囹圄陷

 下里巴吧 2020-04-19

夸城县人民检察院曾对一起利用证券进行诈骗案件提起公诉,夸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案件发生是在十多年前,可是类似案件还是时有发生。

2007年2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吕某某伙同潘某某谎称自己是深圳市国信证券公司业务经理、股票“操盘手”,以给被害人金某介绍优势股票能赚大钱为由,向金某索要好处费,先后两次共诈骗金某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吕某某的妻弟张某某利用金某急于寻找吕某某、潘某某的心理,谎称自己也是被吕某某、潘虹武诈骗的受害人,以能帮助金某抓到吕某某、潘某某为由,诈骗金某人民币八千元,2007年10月22日,被告人张某某来到夸城与金某见面,欲再行诈骗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有馅饼掉下来,那不是陷阱就是圈套。被告人吕某某不能为金某提供任何内幕信息,即使能提供,也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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