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轴流通风机的清洗和检查除应按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叶片根部应无损伤;叶片的紧固螺母应无松动,可调叶片的安装角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二、立式机组应清洗变速箱、齿轮副或蜗轮副。 第二条 整体出厂机组的安装水平和铅垂度应在底座和风筒上进行测量,其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 第三条 解体出厂的机组组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剖分机组应将主体风筒下部、轴承座和底座等在基础上组装后再调平; 二、垂直剖分机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将进气室放在基础上,用成对斜垫铁调平后安装轴承座,其轴承座与底座平面应接触均匀; 2.以进气室密封圈为基体、将主轴装入轴承中,主轴和进气室的同轴度不应大于φ2mm; 3.应依次装上叶轮、机壳、静子和扩压器; 三、水平剖分机组和垂直剖分机组的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1/1000,并应分别在主轴和轴承座中分面上进行测量;对左、右分开式轴承座的风机,两轴承孔与主轴颈的同轴度不应大于φ0.1mm; 四、立式机组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且应在轮毂上进行测量;具有减速器的立式机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1000,且应在减速器加工面上进行测量。 第四条 各叶片的安装角度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复查和校正,其允许偏差为±2°,并应锁紧固定叶片的螺母;拆、装叶片均应按标记进行,不得错装和互换;更换叶片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转子和轴承的组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六条 风机转子部件的连接螺栓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力矩拧紧。 第七条 可调动叶片在关闭状态下与机壳间的径向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其间隙的算术平均值宜为转子直径的1/1000~2/1000;其最小间隙不应小于转子直径的1/1000。 第八条 电动机轴与风机轴找正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无中间传动轴机组的联轴器找正时,其径向位移偏差不应大于0.025mm;两轴线倾斜度偏差不应大于0.2/1000; 二、具有中间传动轴的机组找正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计算并留出中间轴的热膨胀量,同时使电动机转子位于电动机所要求的磁力中心位置上,然后,再稳定两轴之间的距离; 2.测量同轴度时转动轴系应每隔90°分别测量中间轴两端每对半联轴器两端面之间四个位置的间隙差,其差值应控制在图3.3.8的范围内。 第九条 可调叶片及其调节装置在静态下应检查其调节功能、调节角度范围、安全限位的可靠性和角度指示的准确性。各供油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应无泄漏现象。 第十条 进气室、扩压器与机壳之间,进气室、扩压器与前后风筒之间的连接应对中,并贴平。各部分的连接不得使机壳(主风筒)产生叶顶间隙改变的变形。 第十一条 轴流通风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动机转向应正确;油位、叶片数量、叶片安装角、叶顶间隙、叶片调节装置功能、调节范围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风机管道内不得留有任何污杂物; 二、叶片角度可调的风机,应将可调叶片调节到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启动角度; 三、盘车应无卡阻现象,并关闭所有人孔门; 四、应启动供油装置并运转2h,其油温和油压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十二条 风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启动时,各部位应无异常现象;当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并应消除; 二、启动后调节叶片时,其电流不得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 三、运行时,风机严禁停留于喘振工况内; 四、滚动轴承正常工作温度不应大于70℃,瞬时最高温度不应大于95℃,温升不应超过55℃,滑动轴承的正常工作温度不应大于75℃。 五、风机轴承的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应大于6.3mm/s;轴承箱安装在机壳内的风机,其振动值可在机壳上进行测量; 六、主轴承温升稳定后,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6h,停机后应检查管道的密封性和叶顶间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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