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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岳钢结构-全

 无飞车 2020-04-23

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建建设单位: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南霖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建设单位: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丁井红

编制单位:河南霖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孟强强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南霖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兴业路与河朔大道交汇处东300米路北

地 址:焦作市示范区玉溪路1109号总部新城(南区)

目录

表1建设项目情况................................................................................................................... 1

表2验收依据.......................................................................................................................... 2

表3工程建设内容................................................................................................................... 3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

3.2建设内容.................................................................................................................... 4

3.3生产工艺.................................................................................................................... 7

3.4项目变动情况............................................................................................................. 8

表4污染防治设施................................................................................................................... 9

表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0

表6验收执行标准.................................................................................................................. 12

表7验收监测内容.................................................................................................................. 13

表8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4

8.1监测分析方法........................................................................................................... 14

8.2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4

9监测结果......................................................................................................................... 17

9.1生产工况.................................................................................................................. 17

9.2验收监测结果:........................................................................................................ 17

9.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25

9.4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 25

表10验收监测结论................................................................................................................ 27

附图与附件............................................................................................................................ 30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废水肥田协议

附件4: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5:验收检测方案

附件6:验收检测报告

附图1:地理位置

附图2:周边环境

附图3:平面图

附图4:环保设施图

 

 

 

 

 

表1建设项目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主要产品名称

钢结构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2000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1600吨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9年09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9年12月

调试时间

2020年1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0年3月30日-2020年3月31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武陟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河南省正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投资总概算(万元

6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25

比例

4.2%

实际总投资(万元

6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5

比例

4.2%

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位于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兴业路与河朔大道交汇处东300米路北。投资600万元建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2019年9月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2月武陟县环保局以武环评表字[2019]265号予以审批。该项目主要利用钢板、角钢等通过“下料-拼接-焊接-抛丸-喷涂”工序生产钢构件。

依据监测结果,结合项目对环评批复及环评建议落实情况,对照相关标准,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表2验收依据

验收监测依据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陟县环境保护局 武环评表字 [2019]265号,2019年12月4日;

(7)《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2019年9月;

(8)《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2020年4月;

(9)《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 验收监测方案》,2019年3月。

表3工程建设内容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位于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兴业路与河朔大道交汇处东300米路北,租用武陟宏基新瑞重工有限公司院内西侧一座生产车间。工程北侧为黄河粮油机械产业园,东侧为武陟宏基新瑞重工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南侧隔兴业路为空地,西侧为闲置场地及厂房。项目附近的敏感点为厂界北侧480m处的荆辛庄村。

项目主要工程为1座综合生产车间、1座喷塑房,1个固废暂存间、1个危废暂存间、1栋办公用房。喷漆房及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北部,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南部,通过武陟宏基新瑞重工有限公司大门与南侧的河朔大道相连,车辆进出便利。本项目各功能区分区明确,总平面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3.2建设内容

3.2.1项目组成及建设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3.2-1。依托原有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3.2-1。

表3.2-1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情况






序号

组成内容

名称

环评建设内容(m2

实际建设内容(m2

备注

1.    

主体工程

综合车间

3000

100m×30m

3000

100m×30m

无变更

2.    

喷漆房

360

360

无变更

3.    

辅助工程

办公区

200

200

无变更

4.    

环保工程

喷漆房

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15m排气筒(1#排气筒)

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15m排气筒(1#排气筒)

无变更

5.    

焊接及切割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一根15m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一根15m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

无变更

6.    

抛丸

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一根15m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

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一根15m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

无变更

7.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规模为3m3/d

化粪池(处理规模为3m3/d

变更

8.    

9.    

噪声治理

合理布局、减振基础

合理布局、减振基础

无变更

10.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

垃圾桶、改建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位置

变更

11.   

危险固废

危废暂存间(10m2

危废暂存间(10m2

变更

3.2.2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生产设备情况见表3.2-2.

3.2-2     项目生产设备概况

序号

生产设备名称

环评

实际

备注

型号

数量

型号

数量

1.    

数控切割机

GS/Z-4000

1

GS/Z-4000

1

无变更

2.    

剪板机

QC11Y16-2500

1

QC11Y16-2500

1

无变更

3.    

钻床

Z3050X16/1

1

Z3050X16/1

1

无变更

4.    

组立机

HG-1800

2

HG-1800

2

无变更

5.    

校正机

JZ-40A

2

JZ-40A

2

无变更

6.    

电焊机

BX1-400-3

1

BX1-400-3

1

无变更

7.    

电焊机

BX1-500-2

5

BX1-500-2

5

无变更

8.    

电焊机

NB-500KR

3

NB-500KR

3

无变更

9.    

埋弧焊机

MZG-5000

1

MZG-5000

1

无变更

10.   

埋弧焊机

LMFH-5000

1

LMFH-5000

1

无变更

11.   

抛丸机

HJ10-18

1

HJ10-18

1

无变更

12.   

喷涂机

G46

1

G46

1

无变更

3.2.3原辅材料及消耗情况

原辅材料及消耗情况见3.2-3。

3.2-3       原辅材料及消耗情况


原料

单位

环评年用量

实际年用量

备注

1.    

钢板

t/a

1200

1200

无变更

2.    

H型钢

t/a

700

700

无变更

3.    

角钢

t/a

50

50

无变更

4.    

圆钢

t/a

50

50

无变更

5.    

槽钢

t/a

100

100

无变更

6.    

水性钢结构专用漆

t/a

4.6

4.6

无变更

7.    

润滑油

t/a

0.8

0.8

无变更

8.    

二氧化碳

/

150

150

无变更

9.    

焊条

t/a

5

5

无变更

10.   

m3/a

840

840

无变更

11.   

kwh/a

3

3

无变更

3.2.4供排水情况

项目所需用水均来自厂区自备井,排放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0.8m3/a,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水平衡图如下所示:


























 

图3.2-1 水平衡图  单位(m3/a)

3.3生产工艺

3.3.1工艺简述

工程产品为钢结构,主要用于建筑行业。其生产工艺为下料、拼装、焊接、抛丸、喷涂即为成品,工程生产工艺如下所述。

1、下料、拼装及焊接

首先将外购的原材料按照所需尺寸进行下料切割,形成所需板材,其次再根据产品组成,将板材拼装电焊连接一起,最后经焊接而成。

2、抛丸

焊接后的产品,经过抛丸机进行表面处理,通过抛射出高速密集的弹丸束,打击在原始状态钢材的各个部位,进行立体的、全方位的清理,将其表面的锈蚀层、焊渣、氧化皮及其污物迅速脱落,获得一定粗糙度的光洁表面,提高了漆膜与钢材表面的附着力,并提高钢材的抗疲劳强度和抗腐蚀能力,改善了钢材内在质量,延长其使用寿命。

3、喷涂

项目在厂房内北侧区域建设一座长宽高为20m18m9m密闭的喷漆房,项目采用高压无气喷涂工艺,采用高压泵将水性钢结构专用漆增压,通过喷嘴把涂料雾化成细小微粒,直接喷射到被涂物表面的一种喷涂方式,具有很高的工作效率及较高的附着率。项目产品经喷涂后,在喷漆房室温下静置20分钟左右烘干,即为成品。

工艺流程图见3.3-1

图3.3-1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3.3.2主要污染源分析

该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1)废气

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抛丸废气、切割焊接废气、喷涂烘干废气。

抛丸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

切割焊接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颗粒物,分别收集后引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

喷涂烘干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低温等离子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同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

(2)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切割机、电焊机等,为减小设施产生的噪声影响,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减震基础等降噪措施。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接、切割废气、抛丸废气袋式除尘器处理收集的颗粒物、各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气治理措施更换的废UV灯管、废气处理干式漆雾过滤系统收集的漆渣、更换的废滤料。其中,废润滑油、废UV灯管、漆渣以及更换的废滤料属于危险废物,其余均为一般固废。

3.4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做了一些变动,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主要建筑物方面的变更:无。

(2)生产设备方面的变更:无

(3)工艺方面的变更:无

(4)产污环节方面的变更:

(5)“三废”治理设施的变更:无

表4污染防治设施

 该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投资情况见表4-1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4-1   环保设施投资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主要内容

实际主要内容

环评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1.    

喷漆房:喷涂

烘干

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15m排气筒

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15m排气筒

7

7

2.    

焊接及切割

袋式除尘器+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袋式除尘器+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4

4

3.    

抛丸

自带旋风除尘

+袋式除尘器+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自带旋风除尘

+袋式除尘器+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2

2

4.    

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

2

2

5.    

噪声

基础减振、厂房阻隔、距离衰减

基础减振、厂房阻隔、距离衰减

1

1

6.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间(40m2

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间(40m2

2

2

7.    

危险固废

危废暂存间(20m2

危废暂存间(20m2

2

2

8.    

风险及防渗

水性钢结构专用漆储存区设围堰,地面做防渗处理 设置报警装置及安全标识,配备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事故应急培训,100m3事故水池

水性钢结构专用漆储存区设围堰,地面做防渗处理 设置报警装置及安全标识,配备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事故应急培训,100m3事故水池

5

5

环保投资总计

25

25

项目总投资

600

6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2%

4.2%

研发中心

 
工程“三废”防治措施均已按照环评批复及要求进行落实。“三废”防治措施实际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2%

表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5.1项目位于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兴业路与河朔大道交汇处东300米路北,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主要根据客户定制生产钢结构。

5.2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武陟县环境保护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5.1.3项目土地、规划、安监、核准(备案)等手续,以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为准,各项手续不全时,不得开工建设。。

5.4在项目建设中落实以下要求:

5.4.1工程废气主要为喷漆房内进行喷涂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烘干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干式滤芯过滤器+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低温等离子,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焊接姐切割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过自带的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焦作市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焦环攻坚办〔201976 号)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标准要求。

5.4.2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5.4.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集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要求设置一座30m2的一般固废仓库;废润滑油、废漆渣、废滤料、废UV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要求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部门进行安全处置。要求建设20m2规范化的危废仓库,要防风、防雨、防火、防渗,设置明显标识,明确专人负责。危废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转运过程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固废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

5.4.4机械噪声经设备室内合理布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5项目建设中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必须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超标排放;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验收工作。

5.4.6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单位:吨/年)颗粒物0.218t/a、非甲烷总烃0.083t/a

5.4.7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辖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5.4.8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表6验收执行标准

表6-1   环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执行标准名称及级别

项目

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颗粒物

速率(15m高排气筒)

3.5kg/h

周外界浓度最高点

1.0mg/m3

《关于河南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表面涂装行业)

非甲烷总烃(15m高排气筒)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0mg/m3

周外界浓度最高点

2.0mg/m3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非甲烷总烃

厂区内无组织1h平均浓度排放限值

10mg/m3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文)

非甲烷总烃

去除效率

80%

《焦作市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焦环攻坚办〔201976 号)

颗粒物

排放浓度

10mg/m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昼间

65dB(A)

夜间

55 dB(A)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总量控制指标: 颗粒物:0.218t/a非甲烷总烃0.083t/a

6-2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颗粒物

《固定源排放物—低浓度颗粒物质(粉尘)的质量浓度测定—手工重量分析法》

ISO 12141:2002

挥发性有机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2017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7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见表7-1。

表7-1  验收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内容

监测频次

废气

喷涂及烘干工序排气筒进、出口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3次/天,连续2天

切割、焊接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

颗粒物

3次/天,连续2天

抛丸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

颗粒物

3次/天,连续2天

无组织废气

厂界外浓度最高点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3次/天,连续2天

噪声

厂界东、南、北各设1个监测点

厂界噪声

连续二天,每天昼夜各1次

 

喷涂间

 

   

研发中心

 
    ● ●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抛丸间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原料

仓库


          




办公用房


监测点位: ▲:噪声 废气

图7-1  监测点位布置图

表8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8-1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单位:mg/m3



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 836-2017

1.0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2017

0.07

无组织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0.001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0.07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8.2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2.1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见表8-2。

8-2     监测仪器一览表

项目

仪器名称、型号、编号

检定/校准

情况

有效期

颗粒物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

BSLY-37-2016

校准

 2019.3.20-2020.3.20

无组织颗粒物

2050型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BSLY-08-2016

校准

 2019.3.20-2020.3.20

非甲烷总烃

GC 9790

气相色谱仪

校准

 2019.3.20-2020.3.20

厂界噪声

AWA5680、多功能声级计、

BSYL-16-2015

校准

2018.8.30-2019.8.29

8.2.2、人员资质

人员资质见表8-3。

表8-3   人员资质一览表





监测项目

人员

持证情况

1.    

废气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杨赞赞

持证

2.    

噪声

等效连续声级

陶易、冯兆清

持证

8.2.3、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措施如下: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有组织废气监测前用流量校准器对烟尘监测仪器进行校准并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无组织排放监测前对大气采样仪器进行流量校准及现场检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Cl加采10%的样品,实施自控。质控结果详见表8-4。  

8-4    气体测定仪器校验记录表

日期

仪器名称、型号、编号

校准装置流量示值(L/min)

仪器实际流量示值(L/min)

仪器示值误差实际值(%)

允许误差范围(%)

校验结论

2019.8.11

TW-3200型、

自动烟尘器测试仪、

BSLY-37-2016

20.0

20.7

3.50

±5.0

合格

30.0

30.5

1.67

±5.0

合格

40.0

41.1

2.75

±5.0

合格

TW-8051F型、

自动烟尘器测试仪、BSLY-30-2016

20.0

19.1

-4.50

±5.0

合格

30.0

30.7

2.33

±5.0

合格

40.0

41.4

3.50

±5.0

合格

2050型空气、

智能TSP综合采样器、BSLY-08-2016

1.0

1.0

0

±5.0

合格

100.0

101.2

1.2

±5.0

合格

2050型空气、

智能TSP综合采样器、BSLY-09-2016

1.0

1.0

0

±5.0

合格

100.0

98.8

-1.2

±5.0

合格

8.2.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仪器在噪声监测前校准、监测后复核。校准结果详见表8-6。

8-6   噪声测量前后校准结果表

测量日期

校准声级dB(A)

备  注

测量前

测量后

差值

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 dB(A),测量数据有效。

2019.12.25昼间

93.8

93.8

0

2019.12.25夜间

93.8

93.8

0

2019.12.26昼间

93.8

93.8

0

2019.12.26夜间

93.8

93.8

0


9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运行情况见表9.1-1

9.1-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表




监测日期

环评产量

(t/天)

实际产量

(t/天)

运行负荷(%)

2019.3.30

5.95

4.9

82.35

2019.3.31

5.95

4.6

77.31

备注:年生产300天计。

验收监测期间,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生产运行负荷为75%-83 %运行稳定。

9.2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有组织排放焊接及切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表见9.2-1;抛丸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表见9.2-2;喷涂及烘干排气筒进、出口监测结果见表9.2-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4。







9.2-1   焊接及切割有组织颗粒物验收监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烟气流量

(m3/h)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2020.3.30

焊接及切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进口

一周期

第一次

2.04×103

79

0.16

第二次

1.93×103

81

0.16

第三次

1.80×103

83

0.15

平均

1.92×103

81

0.16

2020.3.30

焊接及切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

一周期

第一次

2.61×103

4.9

0.013

第二次

2.54×103

5.0

0.013

第三次

2.63×103

4.7

0.012

平均

2.59×103

4.9

0.013

2020.3.31

焊接及切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进口

二周期

第一次

2.35×103

88

0.21

第二次

2.03×103

87

0.18

第三次

2.03×103

84

0.17

平均

2.14×103

86

0.19

2020.3.31

焊接及切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

二周期

第一次

2.63×103

4.9

0.013

第二次

2.72×103

4.6

0.013

第三次

2.72×103

4.8

0.013

平均

2.69×103

4.8

0.013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及切割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其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6-5.0mg/m3,满足《焦作市2019年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9.2-2   抛丸袋式除尘器验收监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烟气流量

(m3/h)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2020.3.30

抛丸袋式除尘器排气筒进口

一周期

第一次

1.09×104

71

0.77

第二次

1.08×104

78

0.84

第三次

1.08×104

73

0.79

平均

1.08×104

74

0.80

2020.3.30

抛丸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

一周期

第一次

5.35×103

4.9

0.026

第二次

5.43×103

4.6

0.025

第三次

5.56×103

4.6

0.026

平均

5.46×103

4.7

0.026

2020.3.31

抛丸袋式除尘器排气筒进口

二周期

第一次

1.07×104

71

0.74

第二次

1.07×104

78

0.73

第三次

1.08×104

73

0.70

平均

1.07×104

74

0.72

2020.3.31

抛丸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

二周期

第一次

5.35×103

4.3

0.023

第二次

5.43×103

4.8

0.026

第三次

5.56×103

4.7

0.026

平均

5.46×1033

4.6

0.024

验收监测期间,抛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其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3-4.9mg/m3,满足《焦作市2019年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9.2-3  喷涂及烘干有组织颗粒物验收监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烟气流量

(m3/h)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2020.3.30

喷涂及烘干排气筒进口

一周期

第一次

9.67×103

89

0.86

第二次

1.04×104

83

0.86

第三次

9.66×103

87

0.84

平均

9.79×103

86

0.85

2020.3.30

喷涂及烘干排气筒出口

一周期

第一次

1.14×104

4.5

0.051

第二次

1.13×104

4.4

0.050

第三次

1.14×104

4.1

0.047

平均

1.14×104

4.3

0.049

2020.3.31

喷涂及烘干排气筒进口

二周期

第一次

9.60×103

85

0.87

第二次

1.01×104

86

0.87

第三次

9.94×103

83

0.83

平均

9.88×103

85

0.86

2020.3.31

喷涂及烘干排气筒出口

二周期

第一次

1.14×104

4.5

0.051

第二次

1.16×104

4.4

0.051

第三次

1.18×104

4.3

0.051

平均

1.16×104

4.4

0.051

验收监测期间,喷涂及烘干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3-4.5mg/m3,满足《焦作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9.2-4   喷涂及烘干非甲烷总烃验收监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烟气流量

(m3/h)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2020.3.30

喷涂及烘干排气筒进口

一周期

第一次

9.67×103

3.53

0.034

第二次

1.04×104

3.47

0.036

第三次

9.66×103

3.42

0.033

平均

9.79×103

3.47

0.034

2020.3.30

喷涂及烘干排气筒出口

一周期

第一次

1.14×104

1.04

0.012

第二次

1.13×104

1.01

0.011

第三次

1.14×104

1.04

0.012

平均

1.14×104

1.03

0.012

2020.3.31

喷涂及烘干排气筒进口

二周期

第一次

9.60×103

3.36

0.032

第二次

1.01×104

3.33

0.034

第三次

9.94×103

3.41

0.034

平均

9.88×103

3.37

0.033

2020.3.31

喷涂及烘干排气筒出口

二周期

第一次

1.14×104

1.05

0.012

第二次

1.16×104

1.08

0.012

第三次

1.18×104

1.05

0.012

平均

1.16×104

1.06

0.012

验收监测期间,喷涂及烘干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01-1.08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

9.2-5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颗粒物

mg/m3

非甲烷总烃

mg/m3

2020.3.30

1#点位

第一次

0.209

0.22

第二次

0.233

0.25

第三次

0.250

0.21

2020.3.30

2#点位

第一次

0.267

0.26

第二次

0.267

0.22

第三次

0.233

0.21

2020.3.30

3#点位

第一次

0.217

0.21

第二次

0.183

0.26

第三次

0.250

0.23

2020.3.30

4#点位

第一次

0.233

0.23

第二次

0.217

0.24

第三次

0.200

0.21

2020.3.31

1#点位

第一次

0.175

0.20

第二次

0.233

0.20

第三次

0.217

0.24

2020.3.31

2#点位

第一次

0.200

0.24

第二次

0.217

0.20

第三次

0.200

0.26

2020.3.31

3#点位

第一次

0.217

0.23

第二次

0.250

0.21

第三次

0.200

0.25

2020.3.31

4#点位

第一次

0.233

0.20

第二次

0.217

0.22

第三次

0.183

0.23

备注:监测期间,风向为西风,下风向(东厂界外)由南到北依次为1#2#3#4#点位。

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50mg/m3,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挥发性有机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6mg/m3,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

(2)厂界噪声监测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2-4。

9.2-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2020.3.30

东厂界

55.1

47.3

南厂界

55.3

47.0

西厂界

55.6

47.1

北厂界

56.0

46.6

2020.3.31

东厂界

55.7

47.8

南厂界

56.3

47.0

西厂界

54.2

48.3

北厂界

54.0

47.4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范围值为:54.0dB(A)-56.3dB(A),夜间厂界噪声范围值为:46.6dB(A)-48.3dB(A),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夜间50dB(A))。

(4)固废/危废处置情况检查

验收监测期间,检查了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项目固废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接、切割废气、抛丸废气袋式除尘器处理收集的颗粒物、各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气治理措施更换的废UV灯管、废气处理干式漆雾过滤系统收集的漆渣、更换的废滤料。其中,废润滑油、废UV灯管、漆渣以及更换的废滤料属于危险废物,其余均为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包含废边角料、焊接、切割废气、抛丸废气袋式除尘器处理收集的颗粒物,在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出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危废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废UV灯管、漆渣以及更换的废滤料,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9.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污染物排放总量结果表见9.3-1。

9.3-1    污染物排放总量结果表  



控制因子

颗粒物

挥发性有机物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t/a)

0.218

0.083

实际排放量(t/a

0.211

0.028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报告,得出喷涂及烘干废气排放量为2.62×103m3/h、颗粒物排放0.0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0.012kg/h抛丸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量为5.46×103m3/h、颗粒物排放0.025kg/h焊接及切割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量为2.69×103m3/h、颗粒物排放0.013kg/h。年生产300天,工作8h/d。则

颗粒物排放量为:(0.05+0.025+0.013×8×300×10-3=0.211t/a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12×8×300×10-3=0.028t/a

排放量均满足环评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9.4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

废气环保设施监测

焊接及切割废气处理设施监测结果见表9.4-1抛丸废气处理设施监测结果见表9.4-2喷涂及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监测结果见表9.4-3

9.4-1   焊接及切割废气处理设施监测结果表

 项目

设备

名称

日期

测试

位置

颗粒物(mg/m3

焊接及切割废气处理设施

2020.3.30

进口

81

出口

4.9

效率(%)

93.9

2020.3.31

进口

86

出口

4.8

效率(%)

94.4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及切割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第一、二天去除效率分别为颗粒物93.9%94.4%

9.4-2   抛丸废气处理设施监测结果表

 项目

设备

名称

日期

测试

位置

颗粒物(mg/m3

抛丸废气处理设施

2020.3.30

进口

74

出口

4.7

效率(%)

93.6

2020.3.31

进口

74

出口

4.6

效率(%)

93.8

验收监测期间,抛丸处理设施污染物第一、二天去除效率分别为颗粒物93.6%93.8%

9.4-3   喷涂及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监测结果表

 项目

设备

名称

日期

测试

位置

颗粒物(mg/m3

非甲烷总烃(mg/m3

喷涂及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2020.3.30

进口

86

3.47

出口

4.3

1.03

效率(%)

95

70.3

2020.3.31

进口

85

3.37

出口

4.4

1.06

效率(%)

94.8

68.5

验收监测期间,喷涂及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第一、二天去除效率分别为颗粒物95%94.8% ;非甲烷总烃70.3%68.5%

表10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0.1.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生产运行负荷为77%-83%,运行稳定。

10.1.2、环保设施监测

废气环保设施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及切割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第一、二天去除效率分别为颗粒物93.9%94.4%

验收监测期间,抛丸处理设施污染物第一、二天去除效率分别为颗粒物93.6%93.8%

验收监测期间,喷涂及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第一、二天去除效率分别为颗粒物95%94.8% ;非甲烷总烃70.3%68.5%    

10.1.3、污染物排放监测

(1)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及切割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其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6-5.0mg/m3,满足《焦作市2019年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验收监测期间,抛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其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3-4.9mg/m3,满足《焦作市2019年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验收监测期间,喷涂及烘干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3-4.5mg/m3,满足《焦作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验收监测期间,喷涂及烘干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01-1.08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

  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50mg/m3,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挥发性有机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6mg/m3,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

(2)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范围值为:54.0dB(A)-56.3dB(A),夜间厂界噪声范围值为:46.6dB(A)-48.3dB(A),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夜间50dB(A))。

(3)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检查了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项目固废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接、切割废气、抛丸废气袋式除尘器处理收集的颗粒物、各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气治理措施更换的废UV灯管、废气处理干式漆雾过滤系统收集的漆渣、更换的废滤料。其中,废润滑油、废UV灯管、漆渣以及更换的废滤料属于危险废物,其余均为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包含废边角料、焊接、切割废气、抛丸废气袋式除尘器处理收集的颗粒物,在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出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危废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废UV灯管、漆渣以及更换的废滤料,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10.1.4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 颗粒物排放量为0.211t/a;挥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28t/a

排放量均满足环评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兴业路与河朔大道交汇处东300米路北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建设性质

  □   □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2000吨钢结构项目

实际生产能力

1600t/a

环评单位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武陟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武环评表 [2019]265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1912

竣工日期

20201

排污许可证申领日期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河南博思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时监测工况

77-83%

投资总概算(万元)

600

环保投资概算(万元)

25

所占比例%

4.2

实际总投资(万元)

6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5

所占比例%

4.2

废水治理(万元)

2

废气治理

(万元)

13

噪声治理(万元)

2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3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

(万元)

5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运营单位

武陟华烨钢结构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同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验收时间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

增减量

(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0.211





0.211

0.218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挥发性有机物




0.028





0.028

0.083




















































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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