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普通员工试用期考核 第三章 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 第四章 其他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对某连锁机构所有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有一个公平、客观的评价,了解其职业倾向,并为新员工的转正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某连锁机构 第三条 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注重过程定性考核与注重结果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多角度考核原则; 第四条 试用期考核周期 1、详见《试用期员工(周)月考核表》,第一月进行周跟踪考核,次月起改为月度考核。 2、根据公司规定,所有人员试用期均为3个月,表现优秀者经主管部门申请可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第二章 普通员工试用期考核 第五条 定义 普通员工指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人员。 第六条 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月度工资的80%,转正考核合格实行标准工资; 福利:试用期期间享受社会保险;享受相应餐补、加班费、部分员工住宿等福利待遇 第七条 各相关责任人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 负责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组织管理; 向考核指导人发放相关考核表; 考核结果通知及考核面谈; 试用期员工转正(辞退)的办理; 对考核过程中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以保证考核质量; 对考核结果及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表单进行存档。 2、各部门负责人 布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审批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的工作计划; 指定指导人并监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和评价工作; 给予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考核评分及评价; 对新员工提出指导意见; 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关于新员工的转正意见; 配合试用期内对新员工的相关培训。 3、入职引导人(可为部门负责人) 帮助试用员工熟悉公司环境、相关制度。 帮助试用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定期或不定期的与试用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的最新动态; 对试用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试用员工本人 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入职引导人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 试用期考核安排 试用期考核共有六次:试用期第一月进行周跟踪考核,次月起改为月度考核。 每阶段考核结束后于两个工作日内送达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以后工作跟进,直接主管负责面谈。 试用期考核的具体安排如下表: 说明:表中时间节点适用于试用期为三个月的普遍情况,其他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酌情安排。 第九条 考核流程 1、在新员工入职之前,部门负责人指定新员工的指导人(未指定指导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指导人); 2、新员工在办理入职当天,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入职导读》 3、新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引见指导人,布置新员工试用期的工作任务, 4、在新员工入职后第1周开始到第2个月结束,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找部门负责人领取《试用期员工跟踪考核表》,并填写完整,由部门负责人评定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视情况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处理意见。 5、人力资源部会在新员工转正前至少两周前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发送《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6、部门负责人指导新员工完成《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的填写并给予转正建议,最迟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3天必须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7、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考核意见,通知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试用期考核应用 1、试用期考核得分以部门负责人的评分为主,指导人有建议权, 2、试用期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不同分值分别对应A、B、C、D,4个等级,对应关系如下表: 3、考核结果应用 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属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予以解聘处理,连续优秀者,公司予以重点培养,可酌情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第三章 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 第十条 定义 管理人员指部门负责人(含)及以上人员。 第十一条 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月度工资的80%,转正考核合格实行标准工资; 福利:试用期期间享受社会保险;享受相应餐补、加班费、部分宿舍等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各相关责任人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 负责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组织管理; 向考核指导人发放相关考核表; 考核结果通知及考核面谈; 试用期员工转正(辞退)的办理; 对考核过程中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以保证考核质量; 对考核结果及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表单进行存档。 2、总经理 管理人员的主管领导即为总经理; 布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审批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的工作计划; 指定指导人并监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和评价工作; 给予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考核评分及评价; 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对新员工提出指导意见; 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关于新员工的转正意见; 帮助试用期员工熟悉公司环境、相关制度; 帮助试用期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定期或不定期的与试用期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的最新动态; 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3、试用员工本人 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考核流程 1、在新员工入职之前,总经理指定新员工的指导人(未指定指导人由总经理担任指导人); 2、新员工在办理入职当天,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入职导读》 3、新员工由总经理引见指导人,布置新员工试用期的工作任务, 4、人力资源部会在新员工转正前至少两周前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发送《试用期主管转正申请表》; 5、新员工完成《试用期主管转正申请表》的填写,总经理给予转正建议,最迟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3天必须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6、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考核意见,通知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试用期考核应用 1、试用期考核得分以总经理的评分为主,指导人有建议权, 2、试用期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不同分值分别对应A、B、C、D,4个等级,对应关系如下表: 3、考核结果应用 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属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予以解聘处理,连续优秀者,公司予以重点培养,可酌情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六条 试用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无故旷工2天(含2天)以上; 试用期间事假超过5天(含5天)以上的; 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 第十七条 申诉机制 试用期间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服,可直接向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其它与之冲突之规定即作废。 第十九条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附件:1、试用期员工(周)月跟踪考核表 2、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 3、试用期主管转正审批表 企业管理百宝箱全站内容打包获取全站内容电子版+企业管理百宝箱,请点击下方“了解更多”或添加主页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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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YXBTSG > 《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