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二者并不冲突。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所以,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进行审判活动。 当然,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候并不完全等同,甚至存在误差。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主要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作为当事人必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依据,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当然,法律也赋予法官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根据经验法则对部分事实进行认定,但这都是相对有限,更多还是要证据说法。毕竟,如果任由法官根据当事人陈述而不借助证据定案,那法官的权利将变得没有边界,就有可能演变为枉法裁判,损害当事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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