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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津贴这样发放,更加合理

 教而育之 2020-05-02

班主任津贴的历史

班主任津贴是指中国教育部门对履行《关于班主任工作的要求》和完成教学工作量的班主任发给的津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发布《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草案)》,经国务院批准 1979 年 11 月开始试行。

2009年中小学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以后,中小学教师的班主任津贴从效绩工资中体现。

2018年后,部分省份陆续执行班主任津贴单列发放的制度。

班主任津贴标准

1979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了《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规定班主任津贴一般为:“中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5元,36人至50人发6元,51人以上发7元;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4元,36人至50人发5元,51人以上发6元。每班人数在20人以下的,可酌情减发。”

之后的二十年内,国家并未出台有关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的官方全国统一标准文件。

2019年7月,河南省规定,单列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标准为每月不低于400元;

2019年9月,深圳市教育宣布,单列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标准每月不低于1500元。

2020年3月,太原市发布通知,单列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000元。

此地做法值得推广

2018年10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也制定印发了新的班主任津贴标准:

初高中(职中)26人以上每月800元,25人及以下每月700元;

小学26人以上每月600元,25人及以下每月500元;

幼儿园标准班每月400元,小班额每月300元。

河南省规定中小学教师的班主任津贴标准为每月不低于400元,农村中学一个班级70多人,部分小学一个班级只有几个学生,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目前班主任津贴都是按400元每月进行发放,其实有“吃大锅饭”的嫌疑,不能体现“多劳多得”。

笔者认为,班主任津贴根据班级人数发放更加合理,西安市的做法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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