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麻城过籍和江西筷子巷

 梦泽赤子 2020-05-04
       摘要:所谓麻城过籍是指明初的一次江西移民湖北的重要事件,即在明洪武二年,江西籍贯的人,按照官府的移民部署和要求,到湖北麻城登记办理将江西户籍转换为湖北(孝感)户籍,然后,到湖北(孝感)落户的历史。
     刚懂事的时候,就听村里老人们讲,我们张姓族人的老家在江西南昌筷子巷,都是明朝的时候“麻城过籍”来到孝感的。长大后,看了新修的家谱,其中对祖籍江西筷子巷也没有更多的叙述,对“麻城过籍”也是一笔带过,未做任何解释。再后来,接触的人多了,听说我们孝感绝大多数的人祖籍都是“江西筷子巷”的,而且都是“麻城过籍”来的。于是,心中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江西的筷子巷”有多大呀,当时怎么居住这么多人?这些“江西的筷子巷”的人,为什么要“麻城过籍“来孝感呢?“麻城过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所以,一直以来,我对“江西筷子巷”和“麻城过籍” 就有着浓厚的兴趣。
前些时候,在槐荫论坛看了澴东大侠的帖子《孝感人“麻城过籍”的考证 ――兼回复网友“麦黄雀”先生的“请教”》及众多网友的回帖,忽然间有了一些不同的想法,于是,就在网上搜索,做了进一步的思考,现将这些思考贴出来,供大家参考和进一步探讨。
       明朝初期,由于长年战乱,使得湖北孝感(德安)地区人烟稀少。据《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清时期》(P243)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德安府人口密度:面积14720平方公里,民籍人口7万,军籍人口0.3万,总人口7.3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人。这个数据还是洪武初期移民后,德安人口有所增加后的统计数,在此前,德安人口更低。而邻近的黄州和江西由于受战乱影响较小,人口相对较为稠密。据《中国移民史》第五卷(p133)记载,洪武年间的黄州府有64.2万民籍人口,加上黄州卫和蕲州卫的二卫军人及其家属,折算之共有军籍移民3.4万人,合计全府人口总数为67.6万,几乎为德安府的10倍。面对这种人口分布的极度不均,新生的明王朝的官员,纷纷上奏,主张开展移民工作。
     据有关史籍记载,明朝建立初期,常德府武陵县县民上书:“武陵等十县,自丙申(1354年,即元顺帝至正十四年)兵兴,人民逃散,虽或复业,而土旷人稀,耕种者少,荒芜者多,邻近江西州县多有无田失业之人,乞敕江西量迁贫民开种,庶农尽其力,地尽其利。”明太祖“悦其言,命户部遣官于江西,分丁多人民及无产业者于其地耕种”。 (《明太组实录》卷二五0,洪武三十年二月丁酉)。
      于是,朱元璋在建立大明后的第二年(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为巩固江山社稷和繁荣国家经济,采纳了户部大臣等人“关于要在全国有关范围内强制移民”的建议,出台了“江西填胡广”等一系列强制移民政策。其中,“江西填胡广”持续了多年,而麻城过籍则是最早的“江西填胡广”移民事件。
“江西填胡广”的政令一出,人口密集的江西官方积极行动,立即在当时的人口中进行“三丁抽一”,进行移民。抽到谁就是谁,不得抗令;不管你是否同意,不论早晚,都必须立即按要求启程,否则以抗旨论处。这种强制移民政策,肯定会让老百姓无法接受,必然会引起百姓反弹。于是,官方为了平息百姓怨气,也出台了一些有很有诱惑力的优惠政策。譬如仍然留在江西的人必须按要求负担徭役和课税;而愿意移民的人则可以在移民地享受三年内免除劳役赋税的待遇,并且由于湖北地广人稀,官方许诺,移民者先到先选,“可以插草为标,划地结庐”。也就是说,无人耕种的地,先到的移民可以随便占用,谁先占了,耕种了,就是谁的。在这种压力和诱惑的驱使下,大量江西籍老百姓,选择了移民,有的为了骨肉能够都在一起,甚至举家移民。
当然,移民是朝廷有组织的行动,必须按照朝廷的要求行事。这些要求大致为两点:一是愿意移民湖北的江西移民,必须先在江西销除户籍和领取移民“通行证”,否则,留在江西的亲人就要代其继续在江西负担徭役和税赋,移民到湖北的人也得不到相应的“安置”。这样做,是为了断绝移民返回的后路。江西销除户籍和发放移民迁徙证件的地点就设在筷子巷。二是移民到湖北的,必须到麻城登记,将江西户籍转为湖北户籍,否则,不能占地耕种,或者即使占地耕种了,如果没有将户籍过到湖北来,也不能享受免除徭役和税负的优惠政策。同时,到麻城登记过籍后,还可以领取官方发放的种子等生产物资。官方这样做,主要是便于统计移民的数量和进行移民管理。湖北转化户籍的地点就设在麻城。
        对于官方将江西移民登记销户的地点设在筷子巷很好理解,因为南昌筷子巷位于江西的大都会南昌和赣江之滨,水陆交通便捷,便于移民集散。那么,从地理位置上看,从江西到德安,并不经过麻城,官方为什么要将转换户籍的地点放在麻城呢?这是因为:一方面,从1360年起,朱元璋的同乡及其亲属也就是官方人士相继迁来麻城,所以麻城是重要的官方人员聚居和办公地点;另一方面,据《中国移民史》(P137)记载,洪武初年,德安辖区仅有云梦县未被省废,其余各州县皆是洪武十三年复的,而德安府也降为州,从属黄州府,至洪武十三年才复为府。换言之,洪武初年,德安府的大部分州县已不复存在,其原因就在于人口过于稀少。这样,德安的各项工作,只能由由黄州府来统筹管理,而麻城是黄州离德安最近的州县;再者大量的移民需要吃住,只有人口密度相对较大的麻城才能承担。所以,户籍转换点设在麻城是最合适的选择。
有关“麻城过籍”的移民事件,虽然没有官方文献记载,但是也有一些民间家谱和其他类似的官方移民文献可做参考。据记载,洪武元年八月“大赦天下诏”称:“州郡人民,因兵乱逃避他方,田产已归于有力之家,其耕垦成熟者,听为己业;若还乡复业者,有司于旁近荒田内如数给与耕种。其余荒田,亦许民垦辟为己业,免徭役三年。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洪武元年八月) ”顾炎武《日知录》也说:“明初承元末大乱之后,山东、河南多是无人之地。洪武中,诏有能开垦者,即为己业,永不起科。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开垦荒地》) ”明初的垦荒政策是带有普遍性的,不只是山东、河南,湖广也是如此,民间有开垦荒地者,“即为己业,永不起科。”
       另据民国二十二年湘乡《龙田彭氏族谱》卷二十二《始祖乐翁公迁湘记事》记载,移民在迁移的过程中,出发前须“在署领票”,沿途须验明身份,“所至皆挂号”,到湖广落脚后,也须“立清界限,报上登籍”,即移民自始至终都在官府的控制之下。《龙田彭氏族谱》详细记载了江西泰和县一个家族迁徙的过程:“ (乐翁)公世居江西太和县十九都八甲,当明定鼎初,诏徙江西民实楚南。公于洪武二年己酉卜徙湘乡。父子兄弟叔侄男女共二十二人,择十月初六日起程。同江湾一队,共七十九人。初九日至临江府,初十日在皇叔署领票,就曹家埠登舟,十二日至袁州府,十四日至彤关,十六日至长沙府小西门舍舟就陆。息韩、刘两店一日。十九日宿湘潭后街,二十日宿云湖桥,二十一日至湘乡县南门,息单、葛两家一日。二十三日分一队共二十六人循河边上浴(原字为水旁加繁体谷字)水去。公等过洙津渡,宿虞塘。二十四日过甲头塘,宿青石塘。二十五日在梓门桥,分一队共二十五人往青蓝去。公等由铜梁塘,本日到六十六都约冲,卜栖焉。计自初起程,几二十余日,所至皆挂号,夜则老者投店,少者皆露处也。公既至约冲,遂于二十八日起工造室。十一月初六日入宅安居。明年庚戊,华三、华六、华八、华九及周珍保,又离约冲外去矣。公以暮年跋涉,体渐不安,至是年四月初一日气喘沉重,自分难延,遂集家中老少嘱托后事。命三男宗海写记云:自我太祖以来,五代未分,我等在江西,人民广众,谷米贵如珍珠。今离江西半载,到此插得地方,未曾清楚。曰叔曰弟,我子即汝子,同心协力,立清界抵,报上登籍,安家立业,不枉前程,方可落心。……” (民国二十二年湘乡《龙田彭氏族谱》卷二十二《始祖乐翁公迁湘记事》。)
        所谓“领票”,就是明朝推行的“路引”(通行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百姓的控制,明朝还施行关津制和里甲制。在各府州县,关津要害之处遍设巡捡司,以查验过往人等的通行证。 “路引”制度规定:凡军民人等离乡百里,即须领有路引,无路引者要擒拿送官,进行究治(见弘治《明会典》(四库全书本)卷113《兵部》8《设置巡检司》)。而里甲制度规定: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见诰仍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共逸夫者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夫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的不虚示。……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焉。(《大诰续编·互知丁业第三》) 同时规定,凡逃避徭役之户,称“逃户”;因灾荒战乱徙走他乡之户,称“流民”;因故侨迁他地之户称“附籍”;应朝廷之命移地定居之户称“移徙”,以便分别著籍,分类管理。朝廷这么做,就是为了更好地监督百姓,避免老百姓逃避地租、徭役。
               因此,明代的移民绝不是自由迁徙,而是在朝廷的政策鼓励和严密监管下进行的大规模的人口迁徙活动。
         移民到孝感(德安)后,江西移民与孝感当地原居民是有所区别的。原居民必须按照要求服徭役和缴纳地租,而移民则可以享受免地租和徭役的政策。所以,每当地方官员走村入户征徭役和地租时,移民们都要拿出登记凭证,报上身份。另外,由于在江西填湖北过程中,江西登记销户的地点不只一处(如有筷子巷,瓦屑坝等),时间也不一致,有的先到,有的后来,他们享受的优惠待遇也有所区别(譬如朝廷当初开出的优惠条件不一样),因此他们享受的优惠(包括免徭役和地租的多少和时间长短等)也不一样。所以,每当朝廷官员上门,如果移民们报上“我是在江西筷子巷登记销户后,到湖北麻城过籍来的”,就会享受特别的优惠待遇。有的人时间长久了,干脆简化为“江西筷子巷,麻城过籍的”,有的甚至就更简洁地说“江西、麻城的”,朝廷官员就知道是“江西筷子巷登记销户,到湖北麻城过籍来的”。如此不断传承下去,久而久之,后代人就误以为自己的祖籍是“江西筷子巷”或“江西麻城”。
        当然,将“江西筷子巷”和“麻城过籍”当作身份,除了可以享受朝廷给予的优惠待遇外,还有“故乡情结” 和“结帮抱团”的理念在驱使。从江西移民到湖北,一般都是按户籍人口“抽选”的,所以,一个家族或一个村湾,只能抽出几个最多几十人移民。他们到了人生地不熟的湖北,举目无亲,见到江西老乡,就格外亲切;如果都是在筷子巷登记,从麻城过籍来的,那就更加亲切。此外,这些江西移民到湖北的外乡人,由于人少势单,担心受当地原居民的“欺负”,也会相互“结帮抱团”,相互照应,共同对付欺负自己的“地头蛇”。这些人,平时的身份标榜和联络,可能就是“江西筷子巷,麻城过籍的”。譬如,他们遇到什么危难,只要打出“江西筷子巷,麻城过籍的”的牌号,就会得到同是“江西筷子巷,麻城过籍的”的人的帮助。
         江西移民在湖北落地生根后,虽然与湖北这方热土世代厮守,繁衍子孙,建设新家园,成了地地道道的湖北人,但他们对江西依然有割舍不断的故土情怀,世代念叨着“江西筷子巷”和“麻城过籍”,传承着祖辈对故乡的思念。只是在这个漫长的传承中,祖辈的记忆被岁月的流水冲洗得模糊不清甚至扭曲变样了。第一代移民生长在战乱年代,读书识字的很少,再加上来到新的家园,忙于开荒耕耘,建造新的住所,几乎没有精力去造谱修史,及至大家基本解决了温饱,能够安居乐业,想到修家谱时,老一代移民可能已经仙逝,后辈们只好凭借过去老一辈只言片语的回忆,将家谱与故乡江西连结起来,所以,这种连结大都是模糊的,有的甚至是错误的。由于这种模糊和错误,使得现在的孝感人对江西的故乡情怀也十分淡漠。他们对江西人的亲切感并没有超过其他省份。(此文参考了许多网络文章,在此对这些文章的作者表示谢意。)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