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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你的房产有多难?结果会吓你一跳,请提前做好准备!

 赶潮老兵 2020-05-04

为人父母者基本都有一个心愿,那就是自己百年以后,将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不过,如果孙律师告诉你,你不提前做好准备,你的想法也许会落空,更有甚者,你的房产也许会给你的子女带来无尽的烦恼。那么做老人的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房产让子女顺利继承,又或者说,做儿女的如何才能顺利的继承到老人的房产呢?老人和子女看待这个问题的角度虽不同,但最终目的一致。今天,孙律师就和大家聊一聊,房产继承中的那些事儿。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你需要知道两个基本的法律小知识,让我们从这个两个法律小知识说起。

一、你必须知道的两个法律小知识

之一:谁对你的房产享有继承权

老人(被继承人)百年以后,都有谁对他(她)的房产享有继承权呢?这是大家第一个需要了解的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有第一顺位的人,则就没有第二顺位人的事儿了,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时,第二顺位的相关人等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老人(被继承人)百年以后,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都能拿到房产的一部分份额。

之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说白了就是:子辈先于父辈死亡,由孙辈代替子辈继承父辈的遗产。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两个概念,你先记着,慢慢理解,后面会用提到。

二、要算清子女可以继承父母房产的份额,有点难!

为了简单起见,今天我们只讨论独生子女且父母均已过世的情形,此时如果子女的祖父母早于子女的父母过世,那么恭喜你,你的子女可以100%继承父母的房产。不过现实情况,却不总是那么简单,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小明一家三口,小明的爸妈婚后买了房子,按小明父母的想法,等他们老两口百年以后,将房子给小明继承,而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小明能100%顺利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子女继承你的房产有多难?结果会吓你一跳,请提前做好准备!

小明的父亲1995年因病去世,此时小明的奶奶还在世,小明父亲所享有的房产份额此时由小明、小明妈妈、小明奶奶三人平分,每人获得全部房产的1/6。1998年小明的奶奶因病去世,其占有的1/6房产份额由小明的大伯、二叔、小明父亲(由小明代位继承)、小明的姑姑四人平分(转继承),每人1/24。2000年的时候,小明的母亲因车祸去世,此时小明的姥爷还在世,小明母亲所享有的2/3(1/2+1/6=2/3)房产份额由小明和小明的姥爷平分,每人享有全部房产的1/3。2002年的时候,小明姥爷因病去世,其享有的1/3房产份额由小明的舅舅、小明妈妈(由小明代位继承)小明的小姨三份平分(转继承),每人享有全部房产的1/9。此时小明一共享有该房产的份额为141/216 (1/6+1/3+1/24+1/9=141/216) 。怎么样,你算清楚了吗?孙律师想说的是,上述案例还不是最复杂的。是不是算清楚了子女可以继承的份额,事情就结束了呢?当然不是,麻烦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三、子女过户继承的房产,难在哪里?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目前继承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基本上有三种方式:

方式一: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然后拿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前往房产登记机构现场办理。

方式二:继承权公证,所有相关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权利人携带继承权公证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房产登记机构现场办理。

方式三:诉讼方式,继承人之间协商不成、也无法办理公证文书,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权纠纷诉讼,待法院审结后,出具调解书或判决书后,权利人拿着法律文书到房产机构办理。

这几种方式说起来看似很简单,而实际执行起来,由于涉及所有相关继承人的切身经济利益,要想达成一致意见,并配合被继承人办理继承、过户并非易事。更让人生气的是,原来根本就不相互走动的七大姑,八大姨这个时候也都出来了,都想分一杯羹,你说气人不气人。但是此时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又没别的办法,不满足他们的要求,这个房子还真是过不了户。就算是通过诉讼,在执行阶段你不出钱,房子照样无法过户。这时候,经常会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大声谩骂这些人说:“我们家的房子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骂归骂,那又能怎么办呢?法律如此。有一部分人就是这样,亲情在他们那里一文不值。

四、解决之道:复杂问题简单化,老年人需要为子女提前做好准备!

上述复杂的情况,如果你遇到了,那就只能慢慢来解决了。但是对于那些老人还在世的人,当你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应该注意了,让老人提前做好准备,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需要做哪些准备呢?非常简单:让老人立一份公正遗嘱。遗嘱中写明房子由谁来继承。那么普通遗嘱行不行?不行,并不是说普通遗嘱无效,只是说普通遗嘱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仍然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配合,人家不配合,那岂不是又回到了原来的问题上,那就麻烦了;为了简单起见还是办理公证遗嘱。有了公证遗嘱,同时其他证明材料齐全的话,被继承人子女本人就可办理过户手续了,不再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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