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知法最早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教授在《语法翻译法的现代形式》一文中提出的。
当时, 他是针对听说法在教学实践中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而提出来的。 2. Cognitive 曾作为哲学用语, 意为“ 认知”、“ 知道”
;而在心理学上则具有“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构成概念、判断、推断”等意义下的“ 知道”之意。
认知心理学主要是研究知识的性质、获得方式及如何运用等问题, 因此它重视了感知、理解、逻辑思维等智力活动在知识获得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认知心理学家把这种理论应用于外语教学, 而且有些语言学家也主张把语言看作是一个心理过程, 因而在外语教学中出现了相应的认知法。
认知法是“ 关于在外语教学中发挥学生智力作用重视对语言规则的理解,
着眼于培养实际而又全面地运用语言能力的一种外语教学法体系”(章兼中.1983:186)。 3. 认知法的理论基础。 1960 年代初, 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在他自己创立的“
发生认识论”中认为掌握新知识是一种智慧活动, 而每一种智慧活动都含有一定的认识结构。
他的认知心理学强调了思维的创造力在学习中的作用。五六十年代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布鲁纳在他的《课程论》、《教学论》等著作中,
认为掌握基本结构能“ 使学生更容易理解本学科, 有助于将所学知识长期保存在记忆中, 有助于迁移,促进各学科的学习” 。
他和其他教育学家们提出了教学要以“ 学习者为中心”的理论。 他认为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让学生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 ,
引导学生通过观察、分析、归纳等逻辑思维活动, 自己去发现语言规则和原理, 即“ 发现学习”
。“发现学习”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强烈的学习动机,
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美国著名语言学家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体系,
教师应教会学生去发现并掌握语言规则, 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具有创造性活用(creativity)规则。 因此,
皮亚杰的认识发生论和布鲁纳的基本结构和发现学习等理论是认知法的心理学理论基础,
而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则是认知法的语言学理论基础。 4 认知法的教学基本原则 (1)外语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 传统的教学法以教师讲授语言知识为主, 很少去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和接受能力。
认知法则认为在外语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内在因素起决定性作用, 因而重视学生的心理活动和学习兴趣、信心、态度、毅力等, 发展学生的智力,
教会学生掌握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 并主张在研究“ 学”的基础上再研究“ 教”的问题, 使教和学科学地有机结合,
达到教与学的统一。 (2)在理解语言知识的基础上操练外语, 强调“ 有意义的学习”和“ 有意义的操练”。 认知法认为传授语言知识可采用“
发现法”, 即在教师的引导下让学生自己从教师所提供的易理解的语言材料中发现语言规则。 整个教学过程以学生操练为主, 教师解释为辅,
讲练时间比为 1:4 左右。 (3)听说读写全面发展。(4)利用母语, 但应有限度, 必要时应排除母语的干扰作用。(5)对错误进行必要的分析和疏导。
认知法认为语言习得是按“假设—验证—纠正”过程进行的。 教师对学生所犯的语言错误应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分析, 但要尽量避免“
有错必纠”这一方法, 以消除学生怕出错的紧张感, 让他们有学习外语的轻松感。 这样,
才能调动学生学习外语的积极性。(6)广泛运用直观教具和电化教学手段。 这种手段使外语教学情景化、交际化,
有利于加速提高外语教学的质量 5 认知法的教学过程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理解阶段 此阶段让学生理解教师讲授或提供的外语材料和语言规则的意义 、构成和用法。 这一阶段的讲解应占 1/5
时间, 必要时可使用母语。(2)培养语言能力阶段
此阶段的目的是检查学生对所学语言知识的理解情况和培养学生运用语言知识的能力。这是非常关键的阶段,
它直接关系到学习者是否能准确、流利地运用所学语言知识。(3)运用阶段 此是最后一个阶段的活动,
可采用交谈、讨论、对话、叙述、作文、报告、表演、翻译等各种形式来达到外语教学的最终目的, 即培养学生听
、说、读、写的综合能力和真实情景下的交际能力。 评:以学生为中心的语法教学法, 强调有意义的学习和有意义的操练, 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英语语法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充分发挥他们的观察、认知能力, 把明确的知识转变为不明确的知识, 实现了语法知识的内化。
认知法认为学习者的内在因素在教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主张在理解基础上培养语言能力和提高语言运用能力。 (赵万长 2001;章兼中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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