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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合同都在说:写东西的就别想发财了

 范雍祈求上天 2020-05-08

前段时候,据说某集团给作者的合同,出了点幺蛾子。好些朋友来问我。

我自己不算个连载网文作者,所以不太懂。但毕竟出版合同签过不止一两份,看了眼,大概也就理解了。

说来说去,也无非那些老德行:

店大欺客榨汁机,变着法子出业绩。

说来说去,也无非再一次将这点老写东西的人早已知道的事实,再明示一遍:

纯粹写东西的——以及打工的——就别太指望发财了。”

其实这道理,历来都这样吧。


我小时候,有篇文上了个小报纸犄角旮旯的一栏,拿了五块钱。彼时本地管这类写豆腐块的,有个文绉绉的词,叫“爬格子”。

大概觉得酸文假醋能写几笔的,也能抠抠搜搜写点零星文章吧。

李保田老师主演过个电影,《离婚了就别来找我》,里头他扮个作家,伛偻着面朝电脑屏幕噼里啪啦打字,写点零星报纸稿子度日,被张延扮演的美貌舞蹈演员小姨子看不起,拉长音调嘲讽:

“哦,作——家!”

对写东西的爱好者而言,发表大多都不太图钱。我外公曾在厂刊发了篇诗歌,五块钱稿费吧。买厂刊送人、请朋友吃饭祝贺,倒贴了几十块钱呢。这算是种“业余爱好者精神”吧。

的确有许多作者,抱着这种“只要肯用我的稿,倒贴都乐意”的劲头。

请记住这一点:其实骨子里,是创作者相对于平台的弱势与仰望。


稿费。

我在大学里开始写报纸稿和杂志稿。当时是每篇专栏1200字左右,到手150到200元不等。

写报纸稿,实在挣不多。一个星期写一篇,一个月能攒个上千算不错了。多给几个报纸写还好些,但并不总能接活儿。

杂志稿一度是救星:许多杂志稿稿费低,但用量大。比如有杂志开个千字100,但要8000字的跨页稿。这一写下来,就很值得去吃顿好的,庆祝一番了。

大概到2007年前后,几个新兴杂志财大气粗,可以开千字300。

2010年后,有些杂志开得出千字千元:当时写东西圈子众口相传,对那些有资格千字千元的艳羡不已。当事人自然也引以为荣。

我有个朋友,当时被岳母大人逼着写三千字的婚前保证书,“要如何如何对妻子好,如何如何听岳父岳母的话”,私下里就不失自夸地吐槽:

“这篇可值三千块呢!”


聊聊书。

写一本书,作者的收入是算得出来的。

比如一本书首印一万册,售价20元,版税10%。那么到作者手里的,就是一万册乘以20元乘以10%,去掉税钱——这种规模,一般是去掉1/6——那么差不多一万七千多的样子。多印多得。

当然,并不是每个作者都有10%的版税:有些入行作者只拿5%甚至更低。

不够强势的作者,7%和8%拿许多年的也有。

我上大学那会儿,版税10%以上的作者,许多都是“你不给我出,有的是出版社给我出”的作者了。

所以对作者们而言,首印和版税,是要争一争的:毕竟这个直接影响到收入。

但这一点也很难:

进入21世纪后,所有出版社都会念叨“读书的人少了”。

世上当然有百万级畅销书,但更大多数是起印万册以下的。所以大多数作者写/译一本书,也就指望个五位数收入保底。再往上,就不是新人作者可以想象的了。

所以想想看:一个普通作者,写一本书,按现有书价,大概率首印收成不会到六位数,后续能加印则是更小概率事件。

纯靠写书养活自己,好像不会太宽裕吧。

当然也会发生这种事:一个作者花心思写了本书,以为能多卖些,结果几千收场;随便写写,结果莫名其妙就销量过了百万,自己都糊里糊涂。

反正,能靠写书、写不止一本书,当稳定收入来源的,已经算作者群里很不错的了——市面上大多数书的作者,一辈子只出一本书;能接着出第二本书的少。

我所知的,许多作者是出于热情出了第一本书,满足了虚荣心;到第二本书时,新鲜感过了,发现写书实在没啥利益了,算了算了。

当然,大陆作者还算好。我有本书卖了繁体字版权,当时编辑跟我报喜,说在繁体字地区卖了三千。

我说这有啥可报喜的,编辑说:

“在那里,这算畅销书了!”

我一个写东西的宝岛朋友说,在宝岛,纯靠写东西能让自己过体面生活的人,连手指带脚趾就算得完了。所以许多宝岛作者,得干点别的行当,不能只指望写东西活着。

所以咯,大概,互联网时代到来前,除了极少数有持续读者群,本身又相对清心寡欲的作者,可以靠持续写书度日,其他多是靠杂志和报纸稿过日子。

当然也有限制。我作为一个自由写作者,当时好几份专栏在写着。某报纸——现在已经没了——当时想请我去工作,开的条件之一是“你也可以给别处写稿子,我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揣度言下之意,大概许多作者,是不让给别处写稿的。

网媒的收入,在2010年之前也不算高。许多网媒约稿,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收入不高,希望您通融。”


聊聊这行当里的压榨。

我是后来才知道,就在我写千字200、自觉不算高的时候,还有作者在给同一份报纸写千字30的稿子。

我有位朋友,为了出书,签了5%的版税,且首印一万,却只给他付五千册的版税。

且:他还得给编辑做私活。

当时那位编辑,接了某电视剧本改编小说的事——那会儿很流行这个——就交给我这位朋友做。

当然无酬劳。

白干一份活、少拿一半版税,来换取出一本书。

类似的压榨一直有。无他,店大欺客而已。

说来,也无非是“只要肯用我的稿,倒贴都乐意”。


聊聊这里的陷阱。

许多平台会这么告诉作者:

“你看,你不要觉得这个做了不挣钱——你这次红了,有了名气,将来就好挣钱了呀!”

事实是:绝大多数一炮而红的创作者,因为先前签的合同条款不算好,所以刚红的时候,都拿不着什么钱。

一个作品红了一个新创作者?利益大多归合同甲方了。

这就像NBA的新秀合同:你这段打得再好,也只挣那么点死工资。到你打出来能签大合同了,是另一回事。

一个人能红一本书,已是低概率;持续红,很难。

平台会哄作者“下一本书你就挣钱了”,别太当真。

许多创作者,后来会自己跑出去做老板,哪怕做些砸牌子的活,也要单干:

就是被开头那一波给割痛了,将自己剩下的价值,兑现一点利益。

也不单是利益的问题,我一个朋友跟我这么描述自己的心态:

“本来以为大家都还算读书人,做事至少有点底线;等发现读书人还做这种事,就幻灭了。”


话说,许多作者都是写着写着,不写了。改行了。

自己创业的有,做编辑的也有。

真正抱着颗文艺心的编辑,是挺难得的。因为我也的确见过不少只看利益的编辑。

——所谓只看利益的编辑,很容易不把作者当人。这意思并不只是压榨作者,还会肆意乱改作者的各色属性。

很早以前的事了:我一个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一个姑娘,写了本书,拐弯抹角找了个出版机构。

那个地方很直白地说,不付版税,直接一次性稿费买断稿子,卖多少都跟你无关;合同签得也苛刻,之后的宣传她都得配合。

新作者弱势嘛,好,签了。

之后那出版机构就宣传得乱七八糟,就差把这个姑娘说成风尘女子了。

糟糕的是这么折腾,也没卖出几本去,反而这个姑娘作为作者的名声,就彻底毁了。


所以,能遇到个把好编辑好平台,是件幸事。

我近几年的书,都是交给两三位编辑在打理:考虑不到太多利益,只是合作起来舒服,是件难得的事。

大概,这个时代的好编辑,都有些佛系。

都深知大家不读书了,都知道“这年头出版社卖书不如做文创挣钱”,所以也不做大畅销的梦。

做点自己喜欢的书,得了呗。

我认识一位做出版的先生,之前是写东西的。

他做了许多挺商业的书,但私下里给我看过手机备忘录:手打的,挺严肃的一个小说。

他说自己懂这个时代的潮流,知道出什么书挣钱、写什么书不挣钱。但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是喜欢。

所以自己做出版,出点能挣钱的书;自己私下里写写,写点让自己爽的东西。

“也挺好。”

嗯,跑题了。


大概就是这样子:

纸媒时代和网媒时代,绝大多数普通写作者,都挣不到什么大钱。

纸媒时代和网媒时代,都有这种“你想借这个平台/圈子发,那就别指望有太多利益了”的规矩。

想发财的诸位,多半还是会去自立门户,去把版权兑现成更多利益。

剩下的诸位,要么自己做,写点自己乐意的,哪怕小本经营,至少什么都是自己的。

要么继续为平台耕耘,一个萝卜一个坑地写,然后等着被时代席卷走之前,刨些吃的。

大概,绝大多数普通写作者,就是这样吧。

话说起来有点难听,但大概是这样:

大众读者、个人喜好、利益与自由,这几样很难兼得。

小众但自由着,于是挣不到钱。

大众并迁就着,但被榨取利益。

大众着、自由着、还能不被榨取利益跟平台分庭抗礼,那永远是极少数。

但这至少是个指望。

许多人辛苦着还在写,牺牲了自己的兴趣还在写,完全违背自己的初衷还在写,就是图这么个指望:

——“只要肯用我的稿,倒贴都乐意!”

——“哪怕违背本心,但熬着,总有一天,能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

如果连这个指望都摘了,明确告诉你,到了金字塔尖也只是平台的棋子,是榨汁机之下的橙子,那才让人真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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