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执行书一份(需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公章) 二、执行依据(均须提交原件): 1、一审案件:一审裁判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及生效证明(主审法官盖生效章) 2、二审案件:一审与二审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仅二审裁判文书盖生效章); 3、劳动仲裁案件:仲裁裁决书、双方签收的送达回执(劳动仲裁委提供); 4、其他具有法律效力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三、申请人资料: 1、申请人为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直系亲属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与受托人亲属关系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员工代表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此类授权仅限劳动仲裁期间推举的员工代表);如委托律师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需写清委托申请强制执行)、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2、申请人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目前基本都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本单位员工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与受托人劳动关系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律师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四、被执行人资料: 1、被执行人为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资料; 2、被执行人为法人:近三个月工商注册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五、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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