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您能顺利收房,请您务必在收房当天带齐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业主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台胞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二业主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收据/发票)等相关资料原件; 四《入伙通知书》原件; 五属单位购买的,请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本、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公章; 六如您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为办理时,除带上以上资料外,还应带上如下资料: 此外,办理收房还应备好现金或银行卡,以便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开户费、物业管理费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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