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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奸的法律风险:妻子与他人通奸不犯法,丈夫抓奸全家都被判刑

 新用户43259423 2020-05-11

【抓贼拿脏、抓奸成双】

《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七有这样一个故事,吴氏与道观的道士通奸被自己儿子撞见,吴氏一时六神无主,道士则淡定的说抓奸成双,你儿子没有真凭实据,告到官府也没有用。后来吴氏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节杀了自己的儿子,唯一的要求却是她夜里耐不得独自寂寞,叫老道士分个徒弟来相伴,真是心肠歹毒呀!

道士道:“做儿子怎好执得娘的奸?他若说到那些话头,你便说是儿子不才,污口横蔑。官府一发怪是真不孝了,谁肯信他?况且捉奸捉双,我和你又无实迹凭据,随他说长说短,官府不过道是拦词抵辨,决不反为了儿子究问娘好情的。这决然可以放心!”

吴氏则说:“今日我叫他去上父坟,他却不去,反到观里来。只这件不肯拜父坟,便是一件不孝实迹,就好坐他了。只是要瞒着他做。”

知观道:“你要如何象意?”吴氏道:“我夜夜须要同睡,不得独宿。你没工夫,随分着个徒弟来相伴,我耐不得独自寂寞。”

【家族式抓奸】

从上述故事我们也知道,古代抓奸要求抓双,没有抓奸在床,便是没有真凭实据,无法对奸夫淫妇作出处理。因此,去抓奸势人太少必不好抓,通奸的奸夫淫妇跑了一个,抓奸就失败了。古人从一代一代的抓奸经验中得出,并摸索出家族式抓奸是最有效的抓奸方式,每次抓奸都必定带上家族的长辈小辈,趁其不备,抓奸在床。

然而,抓奸到了现在,却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案例】

有这么一个案子,老公武大郎得知老婆潘金莲在宾馆和奸夫西门庆在王婆宾馆开房做运动,于是携全家去宾馆抓奸。在宾馆内,武大郎一家经商量,认为得让西门庆付出代价,不但对他一顿拳打脚踢,还以要将此事告发到他的单位和家里去为由,逼他写了一张50000元的欠条(注明给小孩生活费),西门庆为了保住自己的“铁饭碗”无奈签字。

后西门庆报案,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武大郎一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武大郎等四被告人因被害人与潘金莲通奸而殴打被害人,目的是出于泄愤报复。起意索要钱财是在被害人提出补偿后,被害人在银行取钱时完全可以脱逃但却不逃,可见被害人惧怕的不是被殴打,而是“到单位告发破坏他人家庭”的把柄,因此,四被告人的行为更符合敲诈勒索的犯罪特征,武大郎一家以胁迫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武大郎已赔偿西门庆30000元整,并获得其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后武大郎一家分别被法院处以6个月-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律师说法

目前,婚外通奸已成为离婚率居高不下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发现配偶与别人通奸时,很多人会选择去抓奸,殊不知,抓奸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果“抓奸不当”,不但拍摄的“捉奸视频”等证据不会得到法律认可,甚至可能因为某些行为过当触犯刑法。

有多少只是为了出口恶气、教训对方去抓奸,最后却把自己甚至家里人送进监狱的?一群满肚子怒气的家人往往会把抓奸演变成暴力事件,并只会让双方的婚姻关系变得更加紧张。仔细想一想,抓奸的时候轰轰烈烈带着一家人去。事后,通奸的两人依然开开心心的继续同居着,而你带去抓奸的一家人却要陪着你坐牢。这样子的抓奸只“惩罚”了自己,并没有惩罚到奸夫淫妇,何必呢?

杜律师不建议抓奸,如果真的要抓奸,需要注意以下法律风险:

一、不要随意打砸设施;无论是对方家里的,还是宾馆里的,不然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二、不要殴打通奸者;肆意殴打,达到轻伤二级的,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很多人抓奸的人事先都想好只是小小的教训他们,不会把对方打的很严重,但是真正到了现场却因情绪失控并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一失手就把人打成重伤甚至死亡。

三、不要随意传播拍摄的“运动视频”;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四、不能通过恐吓对方或第三者借机敲诈钱财,否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五、其他等等,如非法闯入别人家中抓奸,可能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杜律师认为如果夫妻之间真的感情破裂了,请选择离婚吧,尽量不要选择抓奸这种法律风险极高的方式去达成某种目的。通奸虽然不道德,但是以毒攻毒,盲目捉奸,伤害最大的还是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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