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群里,对工会经费做了个小调查,大家对工会经费都有不同的想法;有小伙伴就问了,工会经费每个企业都需要交吗?如果单位没有成立工会也要交吗 ?今天我们就说一下,什么是工会经费?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工会经费就是用于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用于拨付的活动经费就叫工会经费;企业未成立的工会拨付的叫工会筹备金。很多人以为,没有成立工会叫就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原因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实,现在有些地方开始有相应的规定,对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基本都是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缴纳筹备金的。对于新办的企业 ,有些地方规定开办成立满6个月开始,也有些地方又是满12个月开始缴纳。有人就问了,交了之后有啥好处呢?柠檬君认为,这也是好事啊,为保障职工的权益,促成企业建立工会,交总比不交好。因目前税务总局没有文件明确表示未设立工会的企业要缴纳工会经费,具体要看当地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 可以参考的文件有《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工发〔2015〕56号)第九条规'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拨缴建会筹备金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剩余60%的部分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未设立基层工会的,等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再拨付给基层工会。对于企业是否缴纳工会经费跟企业的规模是没有关系的,只要企业有员工,给员工了发了工资,一般都是需要缴纳的。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福利的支出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012年5月7日解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也明确,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看完上述条文, 相信大家也明白,职工取得福利,无论何种形式,都应一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除了另有规定外。(1)建立工会企、事业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缴的工会经费,其中40%部分向税务部门缴纳,60%部分由各单位按月拨付本单位工会经费 银行存款 工资总额*2*60%(拨付本单位工会组)(2)未建立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建会筹备金,准予税前扣除。待其工会组织成立后,由上级工会按2%的60%返给基层工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实发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1.如果纳税人未建立工会组织,不得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 号)的规定,纳税人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3.如果纳税人计提的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的 2%,超过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对于代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实行按季征收,以一个季度为一个征收期,采取与税收征管同步的方式。工会经费征收期限为1/4/7/10月份; 如果是申报缴纳期限:工会经费实行按月代征.各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上月工会经费的申报缴纳手续。第二步 , 在“填写报表”模块内,点击“通用申报表“”, 第6步:左边界面点击“报表申报”,然后右面界面点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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