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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老板的话做假账,结果进了监狱

 魏春田 2020-05-16

多年前,朱镕基视察上海会计学院,会计学院要求朱镕基总理题字,朱镕基爽快地题了“不做假账”四个大字。现在看起来,总理的题字是有的放矢。

2015年,平顶山市法院判了一案子,就与会计做假帐有关。

案情很简单, 2005年至2006年许某某在平顶山市三香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会计,老板黄某某和财务总监张某某要求,做真假两套账。真的自己看,假的给税务局。假账要少报点收入,少缴点税。于是许会计按领导的要求做了两套账。给税务局的账,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隐瞒主营业务收入7973730.68元(含税),少缴增值税451343.25元,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隐瞒主营业务收入2081269.66(含税),少缴增值税117807.71元,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569150.96元。

案发,企业补缴了所有少缴的税款。老板、财务总监与许会计一起被捉拿归案。许会计大呼冤枉,辩解说都是老板与财务总监的错,自已是按老板要求做的,不做会失业,所以自己很无辜。

法院不这么看,你许会计己成年,做假账对还是不对你心理门清,但你还是做了假账。老板财务总监固然有错,但你就真得那么无辜?一点错都没有?

于是许会计与老板、财务总监一起被送进了监狱。

朱镕基总理说得好,不做家假账是会计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在做假账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既然做了,那么就要像个爷们儿一样,担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哭天抹泪大呼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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