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支劳动局可以要求赔偿哪些项目?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补签劳动合同,并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申报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向社保征收部门或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补缴社会保险费。 三、未休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五天年休假。如果您未休带薪年休假,可以申请休年,单位不安排您休年的,可以要求单位按应休年休未休天数给予日工资三倍未休工资补助。 四、加班工资 如果您在工作中,用人单位有安排您延时加班、双休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而未支付您加班工资的,单位安排您平时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支付日工资150%加班工资;双休日安排您加班又不能安排您补休的,支付日工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您加班的,支付日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五、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根据您的工作时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半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以上项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仲裁可以主张赔偿或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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