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有哪些《劳动法》的小常识可以保护自己?

 冬不拉拉 2019-12-19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企业经营者,懂一点劳动法还是很有必要的,我分享几则劳动法的小常识,供大家参考:

1、用人单位最容易防范但又最容易疏忽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的二倍工资问题,当之无愧!

2019年已经到了5月份,各位老板,春节后新入职的员工,你们都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吗?

比如,有位新员工是2019年3月1日入职的,那么法律规定2019年3月31日之前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就要支付双倍工资了。假如你到现在才去补签,其实员工可以依法要求你支付4月份的双倍工资。当然,不是每一位员工都得理不饶人,假如你5月份及时续签或者倒签到3月份,一般也不会闹上法庭,各位大佬,赶紧行动起来吧!

2、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而言,公司给你送大礼了吗?

答:入职后不及时跟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别怀疑,这就是一份大礼啊!

上面我已经分析了,假如入职后公司在1个月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只要仲裁时效未过,不管是仲裁委还是法院,那是100%的会支持的,因为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从未含糊过,而且签了就签了,未签就是未签,做不了假,也做不得假!

在此提醒一句:有些老板在劳动仲裁/诉讼过程中自作聪明,把其他人代签的合同拿出来说“我们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上面的签名就是XX亲笔签名”,请各位注意了,假如没有签就一定不能作假,员工申请笔迹鉴定后几乎100%会鉴定出来,法院针对这种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很可能会罚款,数额不小呢,这种弄巧成拙的事情还是别做了!

3、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有仲裁时效限制吗?二倍工资最多支付多少个月?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有仲裁时效限制的,仲裁时效是1年。

但是这个仲裁时效在全国各地的计算方法不一样,大部分省份是每个月的二倍工资分月(分段)各计算1年的仲裁时效(比如广东省就是这样),有的省份是自你离职后整体倒推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你所在的省份是怎么做的,还得问问当地有经验的律师。

以广东省为例,王某是2018年1月1日入职,那么用人单位依法应该在2018年1月31日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2018年2月份开始就要支付双倍工资了,但是要注意2018年2月份的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到2019年2月28日就结束了!假如你在2019年2月28日还没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那2018年2月份的二倍工资就不支持了,同样2018年3月份的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到2019年3月底就结束了,你必须在2019年3月的最后一天去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类推!

2)假如在入职后一年内都没有跟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且第二年还是没有签,那二倍工资是不是一直计算下去?

答: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从第二年开始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有员工说我眼睁睁看着这个二倍工资仲裁时效一个一个月的过去,我没有离职,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答:在广东这边,因为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分段计算,所以确实会遇到这个问题。可以去劳动仲裁,但是你根本不想离职,还是三思而后行吧!

4、对于老员工而言,公司是否也有大礼相赠?

答:回答是肯定的!对于老员工而言,不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依然要支付二倍工资!

你入职后,公司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1年、2年或者更长,但是合同到期后,公司忘记在一个月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了,那么依法从第二个月开始也是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仲裁时效限制和支付的期限跟上面讲到的一样!

所以说,不仅对于新员工而言要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老员工也一定要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一样都面临二倍工资的惩罚!

5、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而言,有一种痛叫做:社保之痛!

购买社保对于90%以上的中小企业而言确实是一种很大的负担!

以广东佛山为例,按照最低标准购买,一名员工每月社保费用近1000元,其中用人单位承担将近800元,员工自己承担200多,大家可以想想,假如公司有50名员工,每年社保负担有多大?

但是法不容情啊,不购买社保是违法的!不购买社保有哪些不利后果呢?

1)一旦员工发生工伤并且伤残较重时,公司很可能无力赔付,陷入绝境!

2)先不说发生工伤,不买社保对于公司而言,就是一根卡在喉咙里面的鱼刺!

只要员工在提出离职时写的理由是:未依法购买社保,那么员工在劳动仲裁时提出的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就可以得到支持!

假如员工在离职时的理由没有写“未依法购买社保”,要么写别的原因或者啥都没写,但事后跑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写的理由是:未购买社保。这种情况下,仲裁委会支持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吗?

答:不会支持!广东省的做法是以未购买社保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必须是在员工向公司提离职时明确提出来才可以。

6、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而言,还有一种痛,叫做觉醒之通—公司为员工购买了住房公积金吗?

很多中小企业的老板认为购买住房公积金是国企,公务员,事业单位和股份公司的事情,私营小企业闻所未闻,简直是想得美,真是如此吗?

其实不然!目前广东省并没有把住房公积金的纠纷纳入劳动仲裁的范畴,所以劳动者去劳动局或者法院的话,根本不受理,那住房公积金的纠纷怎么处理?有人维权成功吗?

只要你有劳动合同的确切证据,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实也不太愿意捅这个篓子,但是你证据确凿,作为监管机构置之不理也不行,所以近几年全国各地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量不断增加!

试想,在未来的五年八年,随着房价的继续上涨,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的纠纷会越来越多,这真是一种觉醒之痛啊!

7、对于老员工而言,有一种迷局叫做—调岗之谜!

话说有一天,公司人事跟你提出调岗,你说我这不是干得好好的,不行,我不配合,你每天坚守在原岗位上,不去新岗位上班,双方僵持不下,一晃两三个月了,现在公司下达了最后的命令,10天内不去新岗位上班,按照旷工处理,怎么办?

答:小伙子,别太任性,还是从了吧。我说说司法实践的裁判规则,你心里要有数,这个问题解决之道在于:怎么判断公司单方面调岗是否合法,仲裁委/法院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岗位调整是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

2)调整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是否基本相当。

3)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其中1)3)两条理解起来很宽泛,生产经营需要,谁说不是呢?公司调岗可以找若干合法的理由说是生产经营需要,至于侮辱性和惩罚性更好解释,360行,行行出状元啊,怎么调岗就侮辱惩罚你了呢!第4)条不痛不痒,一般不会触犯,最最重要的是第2条,一定要注意:调岗前后工资不要有太大变化(控制在500元范围内),本人建议是:暂时不要变动工资!满足这几个条件,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的行为就属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行为,假如劳动者拒不接受调岗,不到新岗位上班,公司可以书面通知一个最后期限,期限届满还不去新岗位的属于旷工,公司随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8、公司按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员工购买社保,因为实际工资高于缴费标准,生病住院后本该多报销的部分,因为社保买的太低就少报销了一部分,或者发生了工伤,最后社保赔付那里少了不少,那这部分差价能找单位补吗?

答:完全可以!

9、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能去劳动仲裁委(法院)申请仲裁(起诉)要求补缴社保吗?假如员工自己全额补缴了,能要求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吗?

答:劳动仲裁委/法院不是社保监管的主体,所以劳动仲裁委或者法院并不受理单纯的社保纠纷,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监管由税务局负责,劳动者可以向税务局投诉解决!

假如员工自己先行垫付并全额补缴了社保,员工再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本该由公司承担的那部分费用,法院会受理!懂了吗?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劳动法律风险防范不是一时半刻就能说完的,今天我也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共同关注劳动维权的相关问题,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在现行法治环境下都要学点劳动法,特别是企业经营者要认识到:法律风险总是有的,但并不是不可以防范的,坐以待毙并不明智!

最后特别说明一点:

因为本人执业地域在广东,而劳动纠纷案件在全国各地的裁判规则并不完全一致,所以你们当地怎么处理类似纠纷,还得详细咨询当地劳动局/法院,不可一概而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