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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的原理到底是什么?(上篇)

 sos天外飞仙 2020-05-24

瑞瑞

专注于写最好玩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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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之谜被哲学家们看做是世界之结,意识的原理之谜的难度不在于我们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之后沮丧地发现是无解的,而是我们根本可能连思考的入口都还没找到,我们还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个问题。意识之谜或许会伴随到人类的末日,某位哲学家如是说。我不敢说自己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只是提供一些探索的思路,当然也给出自己的观点。我所做的探索肯定是有局限的甚至是错误的,但是我希望这些局限或者错误能够启发别人更好的探索。

要寻求意识原理之谜的答案,科学家们可以尽情的从微观角度走很远,他们可以尽情地研究认知科学和大脑的神经系统,甚至深入到分子层面。但是哪怕我们对大脑中每一个运行的细节了如指掌,仍然不可能获得答案。大脑的运行机制根本上并不难,人类总有一天会搞清楚,但是意识之谜的关键之结在于我们如何解释主观体验,物质的大脑如何产生了主观体验,主观体验到底是什么?这才是意识之结最让人困惑也迷人的地方。微观之路能帮助我们对待这个问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不能寄托于此。

关于意识之谜,哲学家貌似最有发言权,然而事实上,哲学家们的工作跟微观之路上神经科学家们相比从很多层面上看无不有着相似之处。例如,把意识定义为意识主体对客观对象的一种意向过程;把意识定义为是人脑对大脑内外表象的觉察;意识是持续进行的知觉、感觉或觉察的状态;等等。这样的一些定义其实只是用语言在对意识进行同义复述,仍然无法带领我们把握本质,确实对意识的定义这件事情就很难。

这样的过程是必要的,但是我觉得目前的这些定义离我们揭开意识之结还很远。这样的定义方式其实是一种人类常用的知识建立方式,那就是对一个概念进行细分,然后寻找子概念之间的结构。很多哲学家们走的其实是概念思辨上的微观之路,其意义很难评价。至于还有其他一些定义,比如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这样的定义肯定是有问题的,因为部分动物肯定也有意识,就算这样的定义是对的,比如改成意识是脑的机能和属性,虽然是对的,但却是废话。

可以肯定的是,意识首先是一种涌现现象(将意识假设是一种现象会不会有问题稍后需要探讨),涌现现象是一种相对于还原现象的现象,涌现性是指那些高层次具有而还原到低层次就不复存在的属性、特征、行为和功能,也可以说是一种系统级的现象,涌现现象不能用还原现象去解释。涌现现象非常广泛,包括意识,生命,蚁群,大分子等。

比如,尽管我们知晓每个蚂蚁的一切行为模式,也不能推测出整个蚁群的行为特性,这就是一种涌现现象。同样的,尽管我们知晓大脑中每个神经元的行为方式,这样的方式可以叫做还原论方式,我们也还是解释不了意识,意识就是一种涌现现象。因此要理解意识,如何理解涌现现象是很值得尝试的一个方向。这个思路我们暂且叫做意识涌现论。

我想有必要也先做一些还原论者的工作,简要探讨一下人脑的工作原理,我们不可能对大脑的工作方式一无所知就开始意识的探索旅行。当然我指的原理是比较宏观的基本方式。意识的发生需要几乎所有脑中的神经元进行协同作用,协同过程伴随着高度的耦合性。就以记忆为例,人脑的记忆方式与计算机根本上不同,人脑是通过模式来记忆的,而且是模拟的而不是数字的。神经元的连接结构,以及所有神经元的行为特性这个整体构成了记忆,记忆不存在于某簇神经元中,更不存在某一个神经元中,更不是某个神经元的某个参数,记忆存在于这整个神经元群体具有的行为模式。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样的方式是最高效的。

要是用计算机的存储方式去记忆,人脑的记忆容量会小的可怜,但是用模式记忆的话,人脑可以利用有限的神经元个数主动造成指数爆炸,形成几乎无限的组合,可以形成最复杂的模拟系统,这个系统的初始触发的微小改变也能带来最终结果的极大不同。其他的活动例如感知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的。未来的存储技术就是学习人脑得到的,用模式存储代替现在的线性存储。大脑工作原理的并行性不得不启发我们,意识的运行方式很可能也是具备这样的并行性,整体性的。

对于意识的看法自古以来有两种结论:二元论和一元论。一元论认为世界只有一种实体那就是物质;二元论认为世界的本源是意识和物质两种实体,目前来看二元论并不受人们待见,最主要的原因是二元论无法解决身心交互问题,也就是意识如何影响物质世界的问题。一元论的意思我们换句话说可以是意识是一种现象,因为只有物质世界嘛,那么意识不可能是实体。

二元论的意思换句话说可以是意识是一种实体。另外在二元论中,属性二元论认为有意识的心智并不是由不同于物质实体的其他材质组成,人是由一个统一的实体组成,而这一实体具有两种不同的属性,例如,我们有物质方面的属性,如身高、体重、某种蛋白酶,同时我们还有意识方面的属性,如我们能感觉到疼痛或感到沮丧、愉悦等等。

一元论中的副现象论认为有意识的心智是大脑的‘副现象’、‘伴生品’,而且也没有能力去影响大脑。大脑的运作完全是由之前的物理原因引发的。即使大脑没有产生任何的意识经验,大脑也是照常运作的。即使大脑产生了意识经验,但意识经验并不会给物理世界的运作产生任何影响。按照副现象论也就是说,我们身边的其他人体内可能并不存在意识,但是他们的行为仍然像有意识一样,整个世界可能陷入唯我论,一种认为世界上只存在或者只能确认自我具备意识的结论。

虽然目前人们都很鄙视二元论,但是我觉得一元论和二元论之争的结论还没有那么轻易得出。二元论的最大破绽在于如何解释身心交互问题?

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那我们首先得问身心实际上在交互吗?如果没有那么何必要问身心如何交互呢。一种可能是像副现象论的观点那样,意识只是物质世界的一种副现象,对物质世界毫无影响,这个观点也就是宣判了人类并不存在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只是错觉。

想象一下自己每天做的决定其实都是被确定的确实不好受。另一种解释是身心能够交互,这如何可能?意识的属性如果和物质世界一样或许真的能交互,但是这样意识还算是另外一元吗,这样的思路又是回到一元论去了。问题是我们通常只能想到的交互方式是实际上的方式吗,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全新的世界图景去看待这个身心交互问题。

我们可以把不涉及任何精神性定义的纯粹物质世界称为本初世界,采用不同精神的看待视角会产生不同的实际世界。在身心问题上,我们只能想到这样的交互作用一定是要对本初世界产生作用,而事实上要产生身心作用的效果,意识并不需要改变本初世界本身,而只需要改变自身对本初世界的观察方式即可

这样的世界图景只是个假想,我并不认为一定是对的。这样的理解方式下,意识作为另一元由于与物质世界的本质不同,不会作用于物质世界,但是它确实能让自身有着作用于世界的效果。

举个很有意思的例子来增进理解一下,这个例子可以叫做‘我想的是什么’。在一个聚会上,我对小明说:我脑子里现在想了一个东西,你来猜是什么,你每次可以问一个选择疑问句,比如这个东西可以吃吗,我会如实回答你,你可以一直问到觉得自己知道这个答案为止。实际上,我自己知道这是个恶作剧,我自己心里根本没有想好任何东西,我已经计划好了,如果小明问我的问题是单数个字,我就说是,如果是双数个字我就说不,但是要保证前后不矛盾原则就行。于是小明开始问我问题了,问了十几个问题后,小明开心的说:我知道你想什么了,是一个乒乓球。在这个例子中,把我对问题的作答方式比作本初世界的话,小明问的问题就是他对本初世界的观察方式。

我说小明我又想了一个东西,你再猜猜?如果小明重新问我一轮,我即使仍然用完全相同的回答方式,小明肯定会问不同的问题从而得到新的答案,比如一个苹果。在这里,针对相同的本初世界(我的问答方式或者说我‘心里想的那个东西’),小明用不同的观察方式得到了‘我内心想的东西’。本初世界是没有任何含义的纯粹存在。后来,小明知道了我的套路了,知道我在恶作剧他。这时,小明成了最无敌的发问人,每次他都可以通过合适的发问来问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对我说:哈哈,我的自由意志决定了你心里在想什么。回到身心作用问题,实际的身心作用会不会像那个小明一样呢?我们无从得知。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二元论解决不了身心交互问题就排斥他,更何况我们在这里还给出了一种能调和矛盾的身心交互方式。在这样的世界图景下,我们也调和了决定论和自由意志的矛盾,也就是本初世界就算是决定论式的,我们仍然能拥有自由意志,如何可能,就是采用这种身心交互方式,具体可期待我后续文章《我们有自由意志吗》。

二元论蕴含着一种潜在必然性,始终会是意识解释理论不可忽视的,之所以会这样有着深刻的原因。对于意识,我们能确定的是意识不会是纯粹物质世界层面的事物,意识的存在条件涉及到物质世界层面的一种结构,比如人脑的复杂结构。这样的结构是被定义和需要被某种精神认可才能是有意义的,试想人脑那高度结构化的神经元回路对于纯粹物质世界来说不一定有意义,这样的物质组成和一块石头对于纯粹物质层面来说是一样的,但是神经元结构之却被看做一种蕴含丰富逻辑含义和运行结构原理的东西,这样的事情在纯粹物质世界如何发生?是谁或者是什么去看做了?会是意识自身吗还是某种精神。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得不审视数字本体论和结构本体论的问题,数字本体论是指实在的最终本质是数字的,世界是一个相当于图灵机的计算系统。结构本体论是指实在的最终本质是结构的,本体论的最合理的承诺应当是世界是其组分间动态作用而呈现的结构整体,简单说世界是一台机械。事实上,第三种可能还会是,实在的最终本质只是物质存在本身,数字和结构的含义是一种由根本实在引申出的需要被定义的含义,意识的原理无论是数字的还是结构的,都仍然在这个含义内。纯粹物质世界不管任何逻辑结构层面的事物,所以才纯粹,而这也让二元论对于解释世界图景始终蕴含着某种力量

那么一元论又怎么样呢?一元论中包含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尤其强调了意识的重要性。唯心主义者并不是要为意识状态寻求一席存在之地,而是要用意识去建构存在,他们要解释的是物理世界中的物体是否是存在的一部分,而不是意识是否是存在的一部分。通过怀疑物质世界的存在消除了物质与精神分裂的状态,但是他们很难解释为什么物质的客体具有一些持久不变的特质,且这些特质与我们的意识状态无关,或者说物理定律是何以可能的。唯物主义认为只存在物质,并且认为能够支配和能量之间的交互作用的法则可以也能够解释意识之链。

如果说唯心主义取消了物质世界的存在,是在做减法,那么唯物主义并不是在做减法,它并不是要取消意识经验。唯物主义并不否认在我们的主观体验,我们有什么样的感觉的存在,而是将这些有意识的感觉或等同于物理状态的行为,或等同于物理状态体现的功能,或等同于物理状态的神经生物反应。这样的等同能到很高的高度,这点我完全有信心,但是如果理解意识需要的是一种全新的概念的话,这样的等同究竟能否冲破这个概念牢笼,我们还不得而知。这里我们需要反思一下,完全理解一样事物的标准是什么?

想想完全理解一样物理定律的标准是什么?人们通常给的标准是用该定律来解释和预测事物行为达到完全准确的程度。完全理解意识的标准是什么?方法行为主义者会给出这样的看法:当我们完全能预测意识现象及其伴随的行为时,我们就完全理解了意识。逻辑行为主义更极端,直接否认人的主观体验,理由是主观体验没有逻辑可言。真的是这样吗?在这里,理解意识也涉及到了人类知识问题和人类的认识问题。

意识的研究方法论大致有两类,第一类是第一人称方法,第二类是第三人称方法,比如神经科学还原论和语境分析方法,语境分析法的意思是大脑是通过语义网络来获得主观体验的。两类方法各有利弊。第一人称方法侧重主观的意识经验本身,但是对意识问题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纲领。第三人称方法则是关注大脑中客观的信息加工过程,包括大脑中各生理层面的化学变化,但是始终无法合理地解释大脑中的物质变化过程是如何产生主观的意识体验这个问题。

在上篇中,我们探讨了关于意识原理的一些基本思路和观点,在下篇我们来设想一些具体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世界之结,并且给出一些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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