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读了杜永道老师的《缺失的语文课》《语言文字答问》两本著作,受益匪浅,有茅塞顿开之感。在此,我也特别把这两本书推荐给朋友们。 我注意到《语言文字答问》一书有如下的内容似有不妥,该问题又是经常会遇到的,特提出来讨论。 原文如下: 这里的结论明确指出,应该写“‘雪龙号’船”即“号”应该与“雪龙”一起置于括号内。其依据是《标点符号用法解读》里说,“火车、飞机、轮船、航天器等运载工具的名称加引号时要把‘号’字放在引号内。”我认为,这里把运载工具名称加引号时把“号”不加区分而一概而论地放在引号内是不合适的,是不是该把“号”放在引号内应该根据运载工具及其名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这里的“号”可能是运载工具名称的组成部分(此时属于专名),也可能不是运载工具名称的组成部分(此时属于通名)。 有的运载工具名称本身带“号”字,比如: 对于这些带名称带“号”的运载工具,媒体在书写时无疑当然应该把“号”字放在引号内。因此,前面提到的示例(1)写成“天宫一号”是正确无误的! 有的运载工具名称并不带“号”,比如: 对于这些带名称不带“号”的运载工具,媒体在书写时无疑当然应该把“号”字放在引号外。此时,“号”是运载工具的通名。 同样,写成“‘雪龙’号船”是正确的! 有时,“号”与“船”并不一定同时出现也是可以的。 对于翻译成中文的运载工具名称,由于其原文中并无与中文对应的“号”,因此可以说,一般而言,其“号”字都应该放在名称引号外。这就是说,前面提到的示例(2)写成“克莱蒙德号”是不合适的! 您同意我的意见吗? 觉得不错就在下面爱心处点个赞再发到您的朋友圈 您的鼓励和支持是我继续前进的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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