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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郑州又有48套抓拍系统将投用,看具体位置在哪儿?

 zzgas 2020-05-26

5月15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城区部分路口、路段新增的48处违法行为视频抓拍设备点位予以公示。

  
这些设备于2020年5月25日正式投入使用,对视频监控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抓拍。
新增48处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点 ▼

交警介绍,此次新增的视频抓拍系统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车辆不礼让行人、压线、逆行、走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

▲违反禁止标志指示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违反禁令标志停车
注:以上照片仅系统测试使用不予处罚!

部分违法处罚标准参考 ▼

01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6分,罚款200元。
02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100元。
03
逆向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200元。
04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2分,罚款50元。
05
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100元。
06
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200元。
07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2分,罚款50元。
08
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200元。
09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50元。

各位司机朋友     

不管您是老司机,还是新手小白

出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存侥幸心理


安全行车记心间,文明礼让我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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