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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二十四孝与党家人故事

 新父母在线 2020-05-27

苏轼救弃婴真善,朱寿昌寻母弃官

一滴水。通讯员党永强

1074年-1076年,苏轼在密州(山东诸城)任太守时救助过不少弃婴。

  

  当时处于胶西的密州比较贫穷,加上连续几年的旱灾、蝗灾,庄稼歉收,盗贼遍地,民生艰难,实在没有办法养家糊口的百姓,就把孩子扔在野外,任其死于沟壑。

  

  苏东坡到密州后,出门所见,一片荒凉。他这个太守也住在木屋草房里,粮食不够吃,厨房空空如也,每天只能靠枸杞、菊花等野菜充饥。于是,在公务之余,他天天和同僚到城边荒废的菜园挖野菜。

  

  有一次,苏东坡和同僚沿着城墙根挖野菜时,忽然,在一处枸杞丛中发现了一个用破布包裹的弃婴。他心疼地把弃婴抱回府内抚养,并下令州府官员到野外捡弃婴,自己更是泪流满面地巡城捡弃婴。几天时间,州府中就收养了近40名弃婴。

  

  北宋政府从常平仓和免役钱中抽出一部分救济款,赈济无法养家的贫民,称为“劝诱米”。苏东坡派人清查该米,把每个仓库节约出的“劝诱米”另外储藏起来,作为救助弃婴的专用粮。同时把捡来的弃婴寄养在百姓家,每个弃婴每月发给6斗粟米。一年之后,寄养的百姓和弃婴皆建立了亲情,不再流离失所和暴死野外。

  

  1080年,苏东坡在黄州(今湖北黄冈)任职时,不但禁止溺婴行为,还成立一个名为“育儿会”的慈善机构,动员人们捐钱捐米救助婴儿。这也是北宋地方官创设慈善育婴机构的典范。他自己虽然囊中羞涩,也给“育儿会”捐了十千钱的善款。

  

  1082年,苏东坡写下《与朱鄂州论不举子书》,劝告父母慈爱亲生子女,劝告富人捐资抚养弃婴,劝告地方官爱护弃婴。这封信是写给鄂州地方长官朱寿昌的,所以题为“与朱鄂州”书。朱寿昌,字康叔,扬州天长县人(今安徽天长县),以孝知名。

  

  黄州和鄂州隔江相望。住在鄂州的朋友王天麟一天渡江拜访苏轼,谈到鄂州农村有溺死亲生婴儿的恶俗。苏轼急切地写信给朱寿昌,为千千万万弃婴求活路,请他尽快解决此事。

  

  苏东坡在信中提出赏、罚、劝三种解决方法:赏赐举报杀婴者;处罚杀婴者及其所在邻保地主;劝告地主富豪进行慈善救助。最后以西晋王浚和自己在密州救助弃婴的经验为例,再次强调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文章写得条理清晰、内容实在、句句在情在理。

  

  朱寿昌是个好人、好官。史书记载,朱寿昌天性博爱无私,急人之所急,曾经抚养过亡弟两个孤女,安葬过十余个无钱下葬者。朱寿昌的母亲是小妾,当他还很小的时候,其母被任工部侍郎的父亲抛弃了。朱寿昌长大后,虽然做了几十年官,但对生母一直念念不忘,四处打听生母下落,均杳无音讯。为此他烧香拜佛,并按照佛法表法,烧烤背部和脑袋,以表虔诚。

  

  一日,他听说母亲流落陕西一带,嫁为民妻。他刺血书写《金刚经》,辞官告别家人,千里迢迢赴陕西寻母,历经波折,最终在陕西大荔县找到70多岁的生母。原来,其生母离开朱家后,改嫁党氏,生养了几个儿女。朱寿昌视之如亲弟妹,全部接回家供养。宋神宗、苏轼、王安石听说了此事,对他赞美有加,苏东坡写下“朱寿昌郎中少不知母所在,刺血写经求之五十年,去岁得之,蜀中以诗贺之”,对朱寿昌的孝顺表示敬意。苏东坡被人迫害,流放黄州时,朱寿昌也多次慰问。

寿昌的母亲刘氏离开朱家以后,改嫁党氏,又生有子女数人,寿昌把他们都看作自己的亲弟妹,全部接回家中供养,有人将朱寿昌弃官寻母之事上奏宋神宗赵顼,宋神宗知道此事后,责令官复原职。名公巨卿如苏轼、王安石等争文诗为赞美其事。苏轼曾有诗云:

“嗟君七岁知念母,怜君壮大心愈若,不受白日升青天,爱君五十长新服,儿啼却得偿当年……感君离合我酸辛,此事今无古或闻……”。

祈愿党,老太君。党母之后世子孙孝善永存,福寿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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