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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婚嫁:重聘金、嫁妆和酒宴花费的风气是一种过量消费

 人之意 2020-05-27

婚姻嫁娶在汉代人的日常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汉代人用于婚嫁方面的支出量是相当惊人的。皇帝、诸侯王、高级官吏、大中小地主阶层、富商大贾等自不用说;生活并不富裕的城市平民、行医贩药者也大都花费许多钱财操办婚事。甚至平时省吃俭用农民、小手工业者,这时也十分大方地拿出他们平日的积蓄。

汉代人用于婚嫁的开支有哪些方面?

一、订婚之前,婚家双方要付给媒人一定数目的钱财。

《世范》记载宋代人袁采曾说:

“古谓周人恶媒,以其言语反覆,而近世尤甚。绐女家则曰:男家不求备礼。给男家则厚许之。”

以从其中上下其手,牟取厚利。汉代媒人也是通过联系婚家,取得钱财。因史料记载少,现在不知婚家双方付给媒人钱财的确切数目。

二、占卜者为婚姻当事人卜吉日也要索取报酬。

《史记・日者列者》记载:

“且夫卜筮者,……而以义置数十百钱,……嫁子娶妇或以养生,此之为德,岂直数十百钱哉?”

看来,占卜者为婚家行卜一次,要收费百钱上下。而行卜二、三次,则要收费数百钱。

三、婚嫁期间耗钱最多的项目是男方的聘金和女方携带的嫁妆。

在两汉四百余年间。聘金和嫁妆数目越来越多。形成了三个鲜明特征:

其一:时间长。

从西汉到东汉,婚嫁奢靡之风一直未衰。汉武帝时,婚嫁尤为铺张。汉昭帝始元六年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把此作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提了出来。东汉时期,有的人家为了多得聘财,“一女许数家”。

其二:地域广。

在汉代,绝大部分地区都盛行重聘金嫁妆之风。

其三:波及面大。

在汉代,绝大多数阶层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重聘财与嫁妆的风习。聘财与嫁妆的数量,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家庭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地位。

1,皇族。

古代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政治特权和庞大的经济收入,其聘财数量是所有阶层中最多的。还在西汉初年经济凋敝的情况下,《后汉书・皇后纪》记载惠帝娶后就用“聘黄金二万斤”,此外,还有若干数目的“雁璧、乘马、束帛”。东汉桓帝立梁皇后,也用黄金二万斤。

皇帝聘妃子及夫人,所用钱财也很多。平帝以王莽女儿为后,王莽只接受聘财四千万钱。由此可见,皇帝聘妃子与夫人,要花费聘金近四千万钱,约为聘皇后用金的1/5。

汉宗室女子嫁妆十分丰厚。无论是列侯尚宗室皇女,还是宗室女子出嫁边地少数民族首领,都是如此。公主的政治地位相当于诸侯王,拥有大量的资财与田宅,这些家资是公主的财产,随其一起出嫁。因此,她们的家资同时也是嫁妆。汉代皇族宗室女子的嫁妆费用多者可达百万、乃至千万钱,少者也不会低于二、三十万钱。

2,高级官吏与富商大户。

聘金数目低于皇族成员。《后汉书・列女传》记载汉献帝时丞相董卓娶妻聘以辎车百乘,

“马二十匹,奴婢钱帛充路”。

辎车一乘约值一万钱,马价每匹也在一万钱左右;“充路”钱帛难确定具体数量,以最低限额十万钱计;奴婢假定有十人(从史书记载看当在此数以上),汉代奴婢是一个人大概是三、四万钱。那么董卓聘礼至少在一百六十万钱以上。这虽是突出的事例,不足以代表普遍现象,但也反映了高级官吏在嫁娶时付出聘金数目之多了。

富商大户的政治地位虽不及高级官吏,但因为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在聘礼上的支出也很多。《三国志・蜀书・董和传》史称:

“货殖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倾家荡产”。

可以推测,这两个阶层男性成员聘妻所费当在数十万至百余万钱之间。

这两个阶层女性成员的陪嫁财物也少于皇族阶层,这些陪嫁物包括随从奴婢、各种衣饰以及其他生活用品。《汉书・司马相如传》记载,蜀地大商贾卓王孙给女儿卓文君的嫁妆是:

“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

嫁妆的价值,应该在三百万钱以上。但卓氏是名闻全国的巨商,非一般大户能比,故汉代普通富商贵族给女儿的嫁妆大大低于此数。由此可见,高官、富户阶层女子嫁妆所费一般在二、三十万钱以上,多者可达几百万钱。

3,中小地主与中小官吏。

《全后汉文》卷四十八《助展允婚教》记载东汉议曹史展允聘妻的花费是:

“二、三万钱,足以成婚。”

考虑到展允本人的经济状况较差,因此,二、三万钱当是中小官吏娶妻聘财的下限。

陪嫁的记载,史书未明载。只能作如下推测:由于中小地主和中小官吏家中一般都有奴婢,如居延边塞侯长礼忠家中就有小奴二人,大婢一人。所以,陪嫁嫁妆中,很可能有奴婢侍从。加上生活用品,女子陪嫁物大约值二、三万钱。

4,小农、佃农、小手工业者和从事各种行业的城市平民。

迄今为止,汉代史料尚无此方面记载。在汉代,小农、小手工业者以及平民的家资在数万钱至十余万钱间,史称“中家”或“小家”。限于家庭经济状况,男性成员的聘金数目不会超过其家资总数,应该在万余钱至数万钱间。女性成员出嫁,没有奴婢跟从。生活必需品构成其嫁妆的主体。

四、酒宴花费是婚嫁时的另一项耗资较大的支出。

由于酒宴为婚日庆贺所必需,所以,即使家境贫寒,无钱置办酒席之人,也要想方设法办理。与聘金和嫁妆开支的情形相近,酒宴的丰盛程度与家庭经济状况,政治和社会地位,以及日常饮食消费水平成正比的。

1,小农、小手工业者和平民在婚日大摆酒席款待来宾。除了酒还有大量的鱼、肉、鸡和蔬菜。汉代酒价一般是每斗三十钱,汉代人一般都能饮酒一斗至数斗,上石者也大有人在。如果婚日来宾客二十人,仅酒钱一项就须支出二千钱以上。汉代肉价一般是七、八钱一斤,如果婚宴用肉五十斤,就得花费三四百钱。再加上粮食消耗的费用,小农、小手工业者以及平民等阶层婚宴洒食之费肯定会超过四、五千钱。

2,一般富户在婚宴上的花费超过了小农阶层。除去酒、肉、蔬菜、果品在数量上增加外,还添置了一些珍味,酒宴花费大概有数万钱。

3,高官显官、贵族富商婚宴那就非常豪华热闹了。陕北、江苏、四川、山东等地出土的汉代贵族宴饮画像砖形象而真实地向人们展示了这一热闹辉煌的场景。

4,皇帝成婚的酒宴是,最豪华奢侈的。《西京杂记》、《汉书》、《三辅黄图》中记述的皇帝御用果品有五、六十种。其中许多是来自遥远地区,如来自交趾的桔子,来自西域的安石榴、葡萄,来自南方的荔枝。这些一般人家宴席上所无法见到的珍品,价格昂贵,皇帝成婚时,来宾朝贺数量大大超过了其他阶层,酒、肉、蔬果的消费量也相应多于其他阶层。

综上所述,在各类支出中聘金支出是最多的。而且,其比例从低阶层到高阶层中有上升的趋势。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聘财总数从低阶层到高阶层的增加。

汉代社会中广泛存在的重聘金、嫁妆和酒宴花费的风气,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

第一,它影响了汉代人民婚姻嫁娶的正常进行。

家庭经济状况拮据、再生产能力低下的小农。小手工业者和城市平民阶层,从很早便为儿女婚事准备财物。但是,由于经济力量的单薄,仍有一部人无力嫁娶,只得把婚事一拖再拖,导致婚龄上升。东汉初年,九真地区的十三、四万人中,就有许多人到了结婚年龄却因聘金缺少而不能完婚。《后汉书・循吏列传》记载任延任九真太守后,

“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赠助,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才使这种状况得缓解。如果老年人口占20%,童年人口占30%,已婚青壮年人口占30%,则九真地区的婚姻适龄青年不婚率达14%。

甚至某些官宦人家之后和中小官吏也要受到影响。东汉时期,伏波将军马援后裔马子硕任天水兰干尉,因为家贫无聘金,只得娶羌族女子为妻。议曹史展允由于收入有限,到了五十岁时依然单身。后来,展允的上司李固出面请官府诸吏一起帮忙,才勉强为他凑够了娶妻的聘金。

高官富商、豪族大户以及皇族成员,则不会由于此因而导致婚龄上升。

第二,它干扰和破坏了汉代人口的正常增加。

汉代人口的非正常死亡由多种原因造成。聘礼和嫁妆的大量支出,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汉书・王吉传》记载宣帝时谏大夫王吉指出:

“聘妻送女无节,则贫人不及,故不举子”。

可以看出,因婚嫁铺张而导致人口死亡率上升的状况,主要出现在贫苦人民中,其中间环节是对婚嫁奢靡的恐惧心理。

第三,它干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秩序。

皇族聘金和嫁妆等项目开支,数目巨大。但是皇帝和其他皇族成员拥有威赫的政治权势,对于他们来说,用规定收入之外的钱财进行挥霍,是天经地义的事。更何况,他们合法的钱财收入数量也很多。《汉书・王嘉传》记载,汉制少府所掌之财尽供天子享用,少府一年收入达十八万万钱,合金十八万金。仅此一项收入,即可聘皇后九次。

诸侯王有着庞大的封邑租税收入。《史记・货殖列传》记载:

“秦汉之制,列侯封君食租税,岁率户二百。”

在汉代,诸侯王的封邑租税年收入多者可达一千多万钱,少者也有数十万钱,一般在百万钱左右。许多诸侯王一年的封邑赋税收入,即大大超过他们在婚嫁时的支出;即使收入不足百万的诸侯王,有几年的积聚,便可以补足他们在婚嫁时的巨额消费。何况,他们还有其他方面的收入来源。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皇族是汉代诸阶层中在婚姻过程中耗费钱财最多、而受影响最微的阶层。

高级官吏阶层相当富有,他们的经济来源亦是多方面的。因此,聘金、嫁妆、婚日酒宴等项的大量支出,对于他们经济状况的影响,也是很小的。富商大贾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虽不及高级官吏阶层,却拥有让皇族都羡叹不已的雄厚的经济实力。因此,婚嫁时的大肆铺张对于这个阶层的成员来说,不过是在堆积如山的巨额家产当中,抛出一部分而已。对他们的经济实力和生活水平也没有大的影响。

中、小地主和中、小官或阶层的经济力量无法与皇族、高级官吏、富商大贾相比。用于婚嫁的大量开销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负担。《盐铁论・国疾篇》中所载的贤良文学所说“富者空减”的话,正反映了这一情形。

然而,在诸阶层当中受损害最严重的莫过于小农、小手工业者和平民阶层。他们主要生产劳动者,他们的再生产能力十分低下,家中的资产也很少,还承担各项繁重徭役。由于这一系列因素,他们在聘金嫁妆、婚日酒宴方面的支出,不仅使得他们倾尽家财,而且还往往造成他们债台高筑。正如《盐铁论・国疾篇》所说:

结婚之时,“富者欲过,贫者欲及”;婚后,“贫者称贷”。

而婚日的一顿酒宴也会让他们破产。这几乎是一场浩劫,它不仅严重影响了小农、小手工业者和平民阶层的生活水平,而且也打断了再生产的正常进程,在办完婚事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力图用劳动力的加倍使用来弥补损失。

结束语:

两汉时期人们在婚嫁方面的诸项支出,是一种过量的消费,会使生产无法承受其负荷,从而也会严重地破坏生产的进行,威胁乃至阻塞从生产到消费的循环,使整个再生产运转失灵。这种消费不仅远远超出了满足人们体力、精神和心理方面的正常和适度需要,使生产环节畸形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婚姻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再生产能力。这一风气在中国封建时代一直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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