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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家教:股权代持怎么运用

 小糯说创业 2020-06-05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其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持有方式。

通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会就股权代持仪式签署相关的协议。将其股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并由名义股东代其对外行使其相应的权利。

那么为什么要用股权代持呢,主要有以下的四点原因:

一保护实际出资人的隐秘性。在公司日常的管理运营中,有时因为实际出资人的身份比较敏感,比如说他是政府官员,我们的合作伙伴或者是同行的竞争对手等。

他们的身份不想也不能让别人知道,于是出于保护自身隐私的需要,实际出资人会选择其他人或者是公司已有的股东来代持他的股权。这样既能避免身份敏感问题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又能够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二股权转让更加灵活,这一点特别是对于创业公司很常见,创始人为了吸引优秀的人才加盟,往往会通过给予一定比例的股权。但是因为是在创业初期,人才流动往往会比较频繁,如果进来的每个股东都直接给注册股,那么不论是股东进来还是未来股东退出,都需要频繁地到工商局进行股权变更会非常的麻烦。

考虑到这种情况,我们最好在一开始就选择代持的方式来进行持股,一般会由大股东来代持。等到未来公司团队稳定的时候或者是融资或者是要上市时,再把股权还原,到工商局进行注册。

三规避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最高50个人的限制。对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的股东人数也有两百个人的限制,为了规避这种限制,假设公司的股东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我们就可以直接采用股权代持的方式来进行持股。

这样股东结构也会比较干净。四保证控制权,比如说我们都知道,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当股权大于三分之二时,拥有绝对控股权,股权大于二分之一,拥有相对控股权。

股权大于三分之一,拥有一票否决权,但是在实际中有可能大股东的股权只有40%。但是他又想拥有相对控股权,这样的话,他就可以通过代持其他股东的股权方式让自己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达到51%以上,以上四点就是我们股权代持的好处。但是在实际运营中也有一些风险,那么具体有哪些风险我们又该如何规避。

从风险层面来说,我们分为两类,一是对于实际出资人,二是对于名义股东,具体如下,对于实际出资人来说,一股权代持协议如果有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那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

《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是对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的利益。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说假如其中被代持的实际是政府官员,那么一旦名义股东不承认实际出资人就很难维权。

因为国家有明文规定,政府官员在职期间不得从商,二名义股东可能擅自对股权进行处分。

这其实是实际出资人所面临的各项风险中最为严重的一种风险,因为工商登记的股东是名义股东的名字。

只要签署相关文件,名义股东就可以将股权转让或者是质押给第3方。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实际股东得不到公司半数以上股东的认可。那么实际股东人很可能面临无法转正的尴尬局面。

四名义股东如果有债务欠款,其所代持的股权可能会被查封或者被拍卖。

五如果名义股东去世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所代持的股权处置将成为一项难题。

六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而在代持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的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会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

七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显名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被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这些权利都在极大程度上的赋予了股东对公司的控制。

如果显名股东有意侵害隐名股东的利益,在未经的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滥用这些权利也会对隐名股东带来极大的损失。

那么名义股东又可能面临哪些风险呢,一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可能会被公司债权人或者其他股东追索出资。二如果是由实际出资人参与公司管理,那么一旦因为其违反公司法规定而被公司或者是其他股东或债权人主张权利,名义股东很可能会被牵连,通过前面可以看出股权代持对于双方还是有非常大的风险。

那么,如果我们一定要用这种方法来操作股权,需要做好以下的几点风险防范:

一是必须签订代持协议,而且要确保所签订的协议为有效协议,如果拿不准建议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或者是律师。

二是选择可以信赖的人作为合作对象,慎重考虑对方的信誉、责任感和做事方式。信誉品质是首要的考虑因素。

三代持协议的条款务必要仔细考量,量身定制。

特别是交易的性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特殊情形的处理等。切记要详细的规定,如果出现名义股东擅自处分股份或不当行使股东权利或者实际出资人不履行出资义务等重要责任时,双方应向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具体的违约金额以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数额都要写在里面,

四如果有必要设置其他的担保措施来保证各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好今天关于股权代持运用及风险管控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爱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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