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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厅关于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贮存场的环评问题回复

 时间变成水 2020-06-05

 

关于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贮存场的环评问题

内容:

1.产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建设固废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分别采用什么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报告书、报告表还是登记表?2.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是否一定要独立?3.如果要对现有的厂区内的构筑物改建为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或在厂区内新建贮存场所是否要就该改建重新提出环评?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80 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于在现有的厂区内的构筑物改建为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或在厂区内新建贮存场所建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鉴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有疑问,也可通过“部长信箱”(http://www./hdjl/bzxxzs_1/)等方式进一步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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