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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琳 | 《红楼梦》疑难词语解证

 昵称37581541 2020-06-06

《红楼梦》的语言有两种成分,作者的叙述语言基本上是文雅的书面语,人物的对白大都是地道的方言口语。方言口语对不熟悉该方言的人来说,往往存在理解上的障碍,消除障碍的简单办法就是臆改。如所周知,《红楼梦》问世后长期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手抄就为臆改的“变现”提供了机会。此外,手抄也会产生增衍脱漏、误识字形等问题。这些因素造成我们今天看到的《红楼梦》文本中存在不少不少疑难词语,虽经众多学者考辩,但见仁见智,迄无定论。本文拟对其中的五个疑难词语做出新的解证,是否可取,还请高明鉴之。

接履

《红楼梦》第一回:“雨村此时已有七八分酒意,狂兴不禁,乃对月寓怀,口号一绝云:‘时逢三五便团圆,满把晴光护玉栏。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士隐听了,大叫:‘妙哉!吾每谓兄必非久居人下者,今所吟之句,飞腾之兆已见,不日可接履于云霓之上矣。可贺!可贺!’”这里的“接履”不少版本都是这么写的,如甲戌本、庚辰本、程高本等。蒙府本作“接获履”,戚序本作“接步履”,卞藏本作“换履”。周汝昌等校订《石头记会真》按云:“此处句法,以‘蒙、戚’为存原状,他本是减字。唯‘戚’见‘获履’难通,乃改‘步履’,实不可从。疑本是‘夔履’,行草致讹。皋、夔、伊、望,古之四相,用此以颂雨村腾达也。又,诸本之所以减字处,常因句中忽一字难解,遂径将此字删省,以图省事,为例不少。此处将句法改为‘可接履’者,竟删去二字,痕迹尤显。一解:南北朝时有笏头履,故原当是笏履,音讹为護,又形讹成獲,姑存备考。”周先生说了半天,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按“接履”古有二义。一为拖拉着鞋子。西汉刘向《新序·节士》:“有饿者蒙袂接履,贸贸然来。”二为相继、接着。清钱谦益《策五道·第五问》:“士业已不自轻,而上终不重士,有接履而去耳。”这两个含义在《红楼梦》中都讲不通,“换履”“步履”“夔履”“笏履”诸文也都牵强难通。今谓原文当是作“获履于云霓之上”。“获履”是有机会走上、得以到达的意思。如五代杜光庭《广成集》卷十五《南斗北斗醮词》:“臣夙资善贶,获履昌时,沐浴皇风,禀承玄化。”宋刘敞《公是集》卷四十四《与运使太博启》:“某恪居贱局,仰庇洪庥,曾不获履幕下之清尘。”宋佚名《宋朝大诏令集》卷一百二十三《典礼八·夏祭礼毕德音(政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顾惟菲德,获履至尊,永言绍述之图,敢怠夤恭之志。”宋邵雍纂辑、明陈士元增删《梦林玄解》卷五“迎送佛仙僧道”占:“或梦之来送者,主自身获履善地。”明刘春《东川刘文简公集》卷二十《书少师马公史夫人祭文后》:“退居一室,左图右史,百无所玩好,意泊如也。继获履仕途。”“不日可获履于云霓之上矣”是说不久将行走于云霄之上,比喻很快能做上高官。盖抄手不解“获履”之义,故纷纷加以修改。

根并荷花一水香

《红楼梦》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副册》中香菱的判词是:“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大多数版本的文字都是如此。“根并荷花一茎香”是说芙蓉的根、花及茎都有清香,亦即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香气。诗意固然通畅,但这是一首七绝,按照格律要求,“一茎香”应为“仄仄平”,而“茎”为平声,不合要求。舒元炜序本“茎”作“水”,“水”是仄声,符合格律,但目前只被个别排印本采纳。如《石头记会真》就采信“水”字,周汝昌加按语云:“根并荷花一水香,诸本多作一茎香者,平仄失调,知其非是(茎是平声,在此失律)。况此句恐亦系后文结局,非泛语也。”曹雪芹是创作格律诗的高手。第二十六回中香菱拜黛玉为师学作格律诗,黛玉就给香菱讲了一番起承转合、平仄虚实的道理,这实际上是作者在格律诗创作上的心得经验,所以作者一般不会犯“失对”错误的,原文应该作“水”。

那么,“根并荷花一水香”该如何理解?于振中、雷子解释说:“菱与莲同根相生一起在水中飘香。”这种理解恐不妥帖。我们来看前人诗句中“一水香”的说法:

立马千山暮,回舟一水香。(唐杜甫《数陪李梓州泛江有女乐在诸舫戏为艳曲二首赠李》其二)

荷翻一水香,柳散满阶影。(宋韩淲《夏日集报恩僧寺同庄贤良诸公分韵得饼字》)

棹发千花动,风传一水香。(明常伦《采莲曲》)桂棹沿回一水香,秋风吹冷芰荷裳。(明黎民表《临壑荷香》)

城晚舟回一水香,被花恼彻只颠狂。(明程嘉燧《朝云诗五首》其五)

谷口秋云薄,芙蓉一水香。(明陆泶《隠学寺》)藤萝挟瞑群峰壮,兰芷将风一水香。(明王世贞《沈同守过我山园要常广文陆太学共集颇极登泛之乐沈以四咏见贻仅酬其二》其二)

风吹一水香,百花漾其中。(清施闰章《客中独酌偶和陶公饮酒》十七)


上面这些诗句,除了杜诗的“回舟一水香”说的是船上浓妆艳抹的女乐使江水也飘香外,其余都说的是盛开的鲜花使水面散发幽香,其中有四句描写的是荷花。“根并荷花一水香”的说法跟上面这些诗句意思相仿,是说芙蓉的根和花使得它生长的水也浸染了香气,用夸张的手法表现了荷花的清香四溢,对荷香的强调程度比“根并荷花一茎香”更重。盖传抄者不解雪芹原文“一水香”之意,故臆改作“茎”。

外四路

《红楼梦》第二十八回:“如今谁承望姑娘人大心大,不把我放在眼里,三日不理,四日不见的,倒把外四路儿的什么‘宝姐姐’‘凤姐姐’的放在心坎儿上。”陆澹安《小说词语汇释》:“外四路,外面的,有‘不亲近’的意思。”周汝昌主编《红楼梦辞典》:“外四路,指关系疏远的不亲近的亲属。”《汉语大词典》:“外四路,谓关系疏远的。”各家释义按之《红楼梦》的语境,大致可取,但理据不明。

有些人认为“外四路”即“外四家”。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红楼梦大辞典》增订本:“外四路的,指外来人、关系较远的人。亦作‘外四家儿的’,《金瓶梅》21回亦有此语。”“外四家儿”见于《金瓶梅词话》第二十一回:“俺每是外四家儿的门儿的外头的人家。”这是西门庆到孟玉楼卧房歇宿时潘金莲对孟玉楼说的嫉妒话。“外四家”的确切含义及理据也没有定论。姚灵犀:“外四家儿,言非直系亲属也。”魏子云:“外四家儿的,意为不是亲人,或为非直系亲属。通常北方人习说:‘五服(孝服)以外的人。’”白维国:“外四家儿,血缘关系疏远的亲眷,借指关系疏远。”解释大同小异,都未能落实“外四家”的具体所指。

丁朗提出两种解释:

(1)从北京的城市布局来看,最中心是皇帝居住的紫禁城,其外是皇家专用的皇城,再外才是所谓京师五城里的中城。中城分布在皇城的四外,可以视为内四家。那么,分布于北京中城之外的北京东、西、南、北四城,不就是所谓的“外四家”了么?在嘉靖末年修建北京外城之前,“外四家儿的门儿外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京师九门之外。潘金莲自称是居住在九门之外的人家,乃是极言其距离皇帝、距离中心的遥远,是得不到皇帝恩泽的人物:一方面暗含着妒意,一方面也是对孟玉楼的一种揶揄与讽刺。

(2)从明朝的京卫军军史的角度来看,朝廷总是挑选一部分精锐部队专门从事军事训练,而把其余的军队称为“老家”,“多杂派工作,……与田夫无异”。正德间,“流寇起,边将江彬等请调边军入卫,于是集九边突骑、家丁数万人于京师,名曰‘外四家’。”(见《明史·兵志》一)为什么要叫“外四家”呢?据《明史·奸佞传》,江彬“欲藉边兵自固,因盛称边军骁悍胜京军,请互调操练,……于是,调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军入京师,号‘外四家’,纵横都市。每团练大内间,以角抵戏,帝戎服临之,与彬联骑出,铠甲相错,几不可辨。”皇帝给予“外四家”如此的恩宠,作为“外四家儿的门儿的外头”的那些所谓的“老家”们,心中的滋味是不难想象的。潘金莲的这句绕口令,也许正是当时那些“老家”们私下流传的牢骚话。

比较以上两种答案,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它不但提供了“外四家”这个专有名词,而且与《金瓶梅》的产生时间发生了内在的联系。这部小说创作于嘉靖年间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其作者很可能在正德年间生活过,同时,他又比较熟悉军队的生活,因而,完全有可能拈来这句牢骚,用以表达潘金莲此时此刻的心迹。


第二种解释可以信从。“外四家”在明清文献中多有记述。明何乔远《名山藏》卷九十三《江彬》:“彬时以武事歆上,请调辽阳、宣府、大同、延绥四路军入操西内教场,上戎服临观之,炮铳之声不绝中禁,或时为角抵戏,手搏虎圈。人号边军为外四家,其军悉纵横恣睢市井间,都人苦焉。”明徐复祚《花当阁丛谈》卷一《江彬》:“时毅皇好武,彬因时时谈兵事,高自称许,遂有宠,赐国姓,与毅皇同卧起,或时搏虎为乐。又取辽阳、宣、大、延绥四镇兵入内教场操练,都人号为外四家。”清初毛奇龄《武宗外纪》:“上初好武,特设东西两官厅于禁中,比之团营。后江彬、许泰皆以边将得幸入豹房,乃立内教场,别为都署,东官厅以太监张忠领之,西以许泰领之。有神周者,尝以罪坐谪,今以附泰复官,得进用。未几,益以刘晖。四人者,皆赐国姓为义子,名四镇兵,又名外四家兵,而以江彬兼统之。”从这些记述我们知道,“外四家”是从辽阳、宣府、大同、延绥四地调入京城的军队,分别由江彬、许泰、神周、刘晖四人统领,故称“外四家”。因受明武宗的宠幸,外四家“悉纵横恣睢市井间”,声名显赫。明清时期的文学作品中也常提到。明王璜《云中歌》(清朱彝尊《明诗综》卷三十九):“潮涌云屯外四家,操回马首带金花。行人莫笑应州小,武庙当年驻翠华。”明何景明《点兵行》(《何大复先生集》卷十四):“四家骁健三千人,出入扈从围龙虎。”清史梦兰《全史宫词》卷二十:“中外争夸时世装,四家兵甲尽衣黄。至尊新署将军号,过锦频开内敎场。”《金瓶梅词话》中用“外四家儿”指代受宠幸的人家,用“外四家儿的门儿的外头的人家”表示不受宠幸、关系疏远的人家。可见将“外四路”等同于“外四家”是有问题的。

不过,“外四路”的说法很可能跟“外四家”同出一源。“四家兵”也叫“四路军”“四路兵”。《明实录·明武宗毅皇帝实录》(红格钞本)卷一百九十七:“彬常以武事歆动上意,调辽阳、宣府、大同、延绥四路军入西内操练,号外四家。”上引《名山藏》中也称“四路军”。《明实录·明世宗肃皇帝实录》(红格钞本)卷七:“奏调辽阳、延绥、宣、大四路兵入内简练,号外四家。”既然“四家兵”可以称为“外四家”,“四路兵”自然也可以称为“外四路”。学界公认《红楼梦》的创作深受《金瓶梅》的影响,语言方面也是如此,不少始见于《金瓶梅》或《金瓶梅》特有的词语都在《红楼梦》中加以运用。如《红楼梦》第八十回:“死娼妇!你这会子做什么来?撞尸游魂!”“撞尸游魂”始见于《金瓶梅》崇祯本第一回:“你也便别要说起这干人,那一个是那有良心和行货?无过每日来勾使的游魂撞尸。”第二十一回:“又不知勾引游魂撞尸,撞到多咱才来。”《红楼梦》第二十六回:“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始见于《词话》第八十回:“自古千里长棚,没个不散的筵席。”《红楼梦》第七十一回:“何曾不家去的,如此这般进来了,又是个齐头故事。”“齐头故事”始见于《词话》第二十回:“尖头丑妇磞到毛司墙上,齐头故事。”用“外四家”表示亲疏关系仅见于《词话》,用“外四路”表示亲疏关系仅见于《红楼梦》,所以我们有理由推断“外四路”是“外四家”的套用,只是将《词话》“外四家儿的门儿的外头的”整体的意义截取为“外四路”,正如将“风马牛不相及”截取为“风马”一样。这样解释,“外四路”的确切含义及其理据全都落实了。

瓟斝·点犀䀉

程甲本《红楼梦》第四十一回:“又见妙玉另拿出两只杯来,一个旁边有一耳,杯上镌着‘瓟斝’三个隶字,后有一行小真字,是‘王恺珍玩’,又有‘宋元丰五年四月眉山苏轼见于秘府’一行小字,妙玉斟了一斝递与宝钗;那一只形似钵而小,也有三个垂珠篆字,镌着‘点犀䀉’,妙玉斟了一䀉与黛玉。”“瓟斝”和“点犀䀉”古代其他文献中未见,大约都是曹雪芹自造的器名,其中存在一些疑惑,需要澄清。

△王义胜《红楼梦金陵十二钗》

关于“瓟斝”,学者们一般有两种解释。周汝昌主编《红楼梦辞典》:瓟斝,、瓟都是瓜类名。斝是盛酒的器具。瓟斝是用一斝形模子套在小瓟上,使之按模子的形状成长,成型后去子风干做成的饮器。一说是一种特制的饮器,状似瓟,故名。字文献中未见使用,只是在一些辞书中有记载。《集韵·删韵》:,瑞瓜。”音逋还切,今读bān。“瑞瓜”泛指祥瑞之瓜。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五《驾诣景灵宫》:“四方祥物,祥光瑞气,双莲秀芝,嘉禾瑞瓜,金牛赤豹,鸾凤龙麟。”明黄瑜《双槐岁钞》卷一《嘉瓜祥异》:“洪武五年夏六月,应天府句容县民张毂宾家园产瑞瓜,同蒂骈实,以献。”瓟有“葫芦”和“小瓜”两个意思。《类篇·瓜部》:“瓟,蒲交切。匏也。从包取其可包藏物。又弻角切。小瓜也。”“瓟”是形容斝的,泛指的小瓜与斝无关,所以“瓟”只能是葫芦。而瑞瓜与葫芦组合在一起,文不成义。

我们认为“”可能是瓠字之误,理由有三。

其一,手写体中“分”作(敦煌S.2832)(敦煌S.388),与“夸”相似,传抄中容易认错。

其二,程甲本第七十八回《芙蓉女儿诔》中说:“文匏瓟以为觯斚兮,灑醽醁以浮桂醑耶?”上句是说将“匏瓟”雕饰成觯斝。匏、瓠同义。《说文》:“匏,瓠也。”“瓠,匏也。”“匏瓟”即“瓠瓟”,这可作为“瓟斝”为“瓠瓟斝”之误的内证。

其三,古代有“瓠瓟”连文的用例。宋葛立方《韵语阳秋》卷十九:“《酉阳杂俎》载贾锵家苍头能别水,常乘小艇于黄河中以瓠瓟接河源水以酿酒,经宿酒如绛,名为昆仑觞,是又红酒之尤者也。”清张应昌《彝寿轩诗钞》卷七《晚秋偕滋伯絅士西溪看芦花余与絅士宿交芦庵复泛月芦中分韵得交字》:“对影且烂醉,大白倾瓠瓟。”

斝是流行于商代晚期及西周时期的青铜酒器,东周以后虽不是很流行,但贵族阶层一直有使用的。后世有所谓“金斝”“玉斝”,如唐韩偓《大庆堂赐宴元珰有诗呈吴越王》之二:“蝶下粉墙梅乍折,蚁浮金斝酒难干。”杜甫《朝享太庙赋》:“福穰穰于绛阙,芳霏霏于玉斝。”是仿商周铜斝用金属玉石制作的(图1)。商代铜斝出土文物中多见(图2),造型一般为侈口,口沿有柱,下有三角锥形足,与葫芦的天然形状差别很大,所以“瓟斝”“状似瓟,故名”的说法难以成立。“瓠瓟斝”应理解为用斝形模子套在瓠瓟上培育加工而成的斝。

图1:北京故宫收藏的清宫金斝

图2:商代晚期兽目纹斝

“点犀䀉”有些版本作“杏犀䀉”(如庚辰本、戚序本),谁是谁非,已争论了半个多世纪,至今仍无定论。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红楼梦大辞典》增订本:“点犀䀉,犀牛角做成的饮器。䀉(qiáo桥):碗类器皿。《岭表录异》:‘堕罗犀,犀中最大,其角有重七斤者,……斑散而浅者即治为杯盆器皿之类。’据《格古要论》,犀角有粟纹者为上,所谓‘点犀’即指粟纹而言。一说‘点犀’正文应校作‘杏犀’,一般犀角制成的器皿,不论白天或灯光下,都呈不透明的灰褐色,只有上好的犀角制成的器皿,对着光看,呈半透明的杏黄色,但极罕见。”周汝昌等校订《石头记会真》采取“杏”字,注云:“杏犀,谓犀角颜色红黄。改点犀者妄笔俗义,损害雪芹本旨,变高洁之文为儇薄之语,最是可恶。”看来周先生对自己的观点十分自信,然而没有真凭实据。“杏犀”的说法不见于古今典籍,“点犀”的说法则有佐证。清李敬修纂修《费县志》(光绪二十二年刻本)卷三:“至于吏胥之弊,明若点犀,或罚爲城旦,或囊(裹)之三木,向之所谓足高气扬者今则行行且止矣。”点犀当是可以透光的犀角,故云“明若点犀”。旧题东汉郭宪《汉武洞冥记》卷二:“吠勒国贡文犀四头,状如水兕,角表有光,因名明犀,置暗中有光影,亦曰影犀。”唐刘恂《岭表録异》卷中:“岭表所产犀牛……又有骇鸡犀、辟尘犀、辟水犀、光明犀(原注:处于暗室则有光明)。”唐苏鹗《杜阳杂编》卷中:“敬宗皇帝宝历元年,南昌国献玳瑁盆、浮光裘、夜明犀。”明李日华《味水轩日记》卷四:“十八日,夏贾携透明犀杯一、琥珀带环一、旧玉玦一来看。”可知犀角确有透光的。清石韫玉《独学庐初稿》卷八《庆十一协府惠红毛酒》:“碧山四面围茅屋,娇鸟啼窗春睡足。忽闻军将打门声,送来朋酒新篘熟。九酝凝成琥珀红,双瓻映澈琉璃緑。点犀古椀斗鸡缸,滴滴真珠清可掬。”“点犀古椀”指点犀材质的古碗,而䀉也是碗类器皿,所以“点犀古椀”与“点犀䀉”应该是同一器皿,只是前者是通俗的叫法,后者是曹公取的古雅称谓。可见“点犀”是正确的,“杏”应该是不知“点犀”之义的抄手臆改的。“點”字明代以来的文献中就简化作“点”,如明刊本《薛仁贵跨海东征白袍记》中就写作“点”,《红楼梦》庚辰本中也随处可见。“点”手写体中也写作在与下文连书的情况下容易认作“占”,进而臆改为“杏”。

“匏瓟斝”“点犀䀉”之名虽然是曹雪芹自造的,但造词的材料“匏瓟”“斝”“点犀”“䀉”都是语言中固有的,指称的对象也是现实中存在的,显示了雪芹的博学多识。而那些抄手们大都学识浅薄,所以误认臆改的情况不一而足。至于选用“斝”“䀉”这样的器名,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是为了与“假”“乔”谐音,有讥讽妙玉“乔文假醋”“乔张做致”的用意。

瓢坎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写贾蓉调戏他的姨娘尤二姐,“尤二姐便红了脸,骂道:‘蓉小子,我过两日不骂你几句,你就过不得了,越发连个体统都没了。还亏你是大家公子哥儿,每日念书学礼的,越发连那小家子瓢坎的也跟不上。’”“瓢坎”是什么意思,至今不得其解。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红楼梦大辞典》中解释说:“小家子瓢坎,从上下文意看,是‘大家公子哥儿’的反语,但意思更重而秽。‘瓢坎’似为双关隐语,义涉淫秽,可参见《金瓶梅》第四回。”该辞典2010年出了增订本,但这一条的解释一字未改。傅憎享《金瓶梅隐语揭秘》中说:“‘瓢坎的’学界久未获释,日本学者绪方一男《红楼梦词语汇释》以为是女性同性恋之变态行为。非是。此变态行为语为‘卡瓢’,而非‘瓢坎’。两者虽异,然瓢代指女阴则同。大连有市骂‘反养的’,可为‘瓢坎的’直解。”周定一主编《红楼梦语言词典》的解释是:“瓢坎的,流氓;下三烂儿。”汪正楚校注《真本红楼梦》注为:“瓢坎的:呆头呆脑。”各家的解释差别很大,都是根据文意猜测,拿不出可靠的依据。

△[清]孙温、孙允谟绘《梦影红楼》,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

大约见于“瓢坎”的难解,有些排印本干脆就删除了,如中华书局2009年校注本、沈阳出版社2010年张福昌点校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裴效维《红楼梦全解本》等。

检索古今文献,“瓢坎”仅此一见,且字面上也无法理解,疑心字有讹误。《红楼梦》戚序本此处作“刨坎”,但各校本都不采纳。俞平伯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以戚序本为底本,他把底本的“刨坎”改为“瓢坎”,校记云:“‘瓢坎的’——从己、庚、晋;原‘刨坎的’。”一些学者认为戚序本是曹雪芹临终前的一种《红楼梦》抄本,源出较早。我们认为原文应以戚序本的“刨坎”为是。“坎”有土块的意思。孙国文主编《内乡民俗志·谣谚》(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334):“立夏犁地不带耙,准备种麦打坎垃。”谢佐主编《青海风俗》(青海人民出版社2002:69):“男人们驾牲口拖耙(驭手站耙上)松土,女人们则打坎垃。”“打坎垃”指打散土块,是播种前的准备工作。“刨坎”指翻松土块。李满天《李满天短篇小说选》(花山文艺出版社1982:144):“玉会扶犁,江牙在后面撒种,其他几人有的拨粪,有的刨坎平地。”由于“刨坎”是种田常见的工序,所以引申为泛指用镐头等工具劳作。米成《繁峙方言俗语汇编》(山西人民出版社2013:432):“刨坎,使用镐等工具劳作。”“刨坎”是个动词,所以《红楼梦》中说“刨坎的”,义为种田的,乡下人,“的”字不可缺少。一些版本删改为“越发连那小家子的也跟不上”,“的”字留在那里,文意就不通了。“越发连那小家子刨坎的也跟不上”是说干脆连那小户人家种田的都不如。如此理解,文从字顺,前人的种种猜测无一靠谱。

那么,“刨坎”是如何变成“瓢坎”的呢?这跟《红楼梦》抄本的形成过程有关。《红楼梦》抄本流传到社会上后,大受欢迎。程伟元在程甲本的序中说:“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一部抄本能卖上数十两金子(或银子),这对想赚钱的人来说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他们花重金搞到一部抄本,然后雇人抄写。为了一次多抄几份,就采用一人念底本、多个抄手听写的方法,这就难免产生音误,传世抄本中有不少音误字就是这样造成的。如庚辰本第七十六回:“影是只有一个魂字可对”,“我竟要搁必了”,“冷月葬死魂”,其中的“是”“必”“死”分别是“字”“笔”“诗”的音误。“瓢”与“刨”读音近似,“瓢”正是抄手误听的结果。

杨琳  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

(本文已发表在《文学与文化》2020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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