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黍读书”星球里玉叶飘飘同学有个问题,感觉有普遍性,放出来与大家共享: 群主,15岁两人被16岁三人殴打,两个月后,15岁两人要约另三人助威,15岁两人殴打16岁中的一人,此案治安管理处罚怎么罚?都是初犯,给予15岁两人、16岁三人,十日拘留不执行并处1000罚款,处助威三人五日拘留不执行,并处500元罚款妥否?请大哥指点。 关于未成年人的治安违法行为,其实不难,就是知识点稍微有点多,不认真研究的话 ,会有点乱。 第一个知识点,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14以下的简单,就是不予处罚,责令严加管教。14岁以上的就涉及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不是可以,而是应该(必须),所以在作出处罚决定的时候,一定要明显体现出从轻或减轻来。 从轻好操作,就是在本档内从轻,一般只要不顶格,都好解释。 减轻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形: 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肿瘤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打架处罚种类是两种,不适用这个。如果是33条盗窃油气管道,本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的,就可以减轻至拘留10日以下。 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如果是58条制造噪音处警告,再减轻就是不予处罚。 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未成年人打架就属于这种。殴打他人本来是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减轻之后可以是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不罚款;可以是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也可以是5日以下拘留,不罚款。 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比如66条卖淫,本来是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本身情节较轻,又存在减轻情节,就直接不予处罚。 第二个知识点,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根据第一二款,满14不满16的直接不执行,满16不满18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也不执行。所以未成年人打架,如果没有前科的话,一般情况是不执行拘留的,这个要谨记。 这里又涉及到第三个知识点,即“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 这里只要掌握5种不算是初次的,除此之外就全是初次的。这五种是: 一、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失效内的。这里又涉及到一个知识点,就是法定追究时限,是6个月。虽然违反了治安管理,但过了6个月都没有被发现。那下次还能算初次。 二、曾因不满16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就是不执行只能用一次,不能回回都用。 三、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 四、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 五、曾因实施扰乱公共安全,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三四五都好理解,有案在身,当然不是初次。 有了以上三个知识点,再对照法条,即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答案就很明显了。 一、最简单的情形,一个人一次殴打的还是初次的,从轻或减轻还有不执行,最后只要不是顶格的拘留10日不执行加罚款500元,就都好解释。最好是5日以下拘留不执行罚200。 二、第一种情形但不是初次的,把不执行改成执行就好。 三、结伙殴打初次的,一样的,只要不是顶格的十五日拘留不执行一千元罚款就都好解释。建议最好还是十日拘留不执行五百元罚款,怎么解释都没毛病。 四、第三种情形不是 初次的,把不执行改成执行就好。 综上所述,玉叶飘飘同学的业务水平很高,办的没毛病,点赞! 希望以上的总结,能然大家对未成年人打架的案件有点帮助,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再问。 每日荐书: 上面说了那么多,其实也不是脑子里的,里面的解释都是官方的,不是我个人总结的,都有公安部的官方文件和解释,这个大家放心。很多业务书里都有,大家 可以翻翻看看。 最直接的,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配套解读与实例》,专门说这个的,说的比我要明白,经常办治安案件的,可以买来看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