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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更方便啦!淄博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管理服务出新规~~

 天高云淡u4sgy5 2020-06-07
长期以来,淄博的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的是签约制度,同时执行“基层首诊”。也就是说,在合约期内,参保人签约后只能通过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实现门诊医疗费用的相应报销,且不能临时更换签约地点。今天,淄博市人社局公布《关于改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签约期限作出调整。

按照通知规定,淄博首次打破了签约期的限制:在一个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签约期限原则上为二年,参保人根据就医需要可随时变更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变更时持社保卡在本人签约医疗机构或人社所办理终止手续后,重新与选择的签约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

不仅如此,本镇范围也可实现“临时就医”。《通知》指出,签约期内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参保人需到非本人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就医的,经本人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同意,可选择本镇范围内一家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临时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回本人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报销。

此外,通知还将过去一种门诊统筹签约方式变为如下三种:

第一种,镇卫生院和本镇内定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作为一个门诊统筹签约单位,参保人只与镇卫生院签约,定点村卫生室视同为签约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镇卫生院和本镇内定点村卫生室中自由选择。选择该方式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享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第二种,参保人分别与镇卫生院和本镇内1家定点村卫生室签约,门诊就医在签约的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室中任意选择。选择该方式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比例共享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40%,但地域偏远且老年人占比较高的,最高不超过50%。

第三种,参保人可任意选择一家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签约,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记者了解到,由于各区县情况不同,选择的方式也不同,市民可咨询各区县相关机构。

2015年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参保人须签约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后方享受此待遇)

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初次报销30%,2015年度二次补偿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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