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历史上由于政策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造成与现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规定不相符的问题,以是否符合当时的政策为基本准则,客观公正进行处置。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对不同时点、不同类型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差异政策、分类处置”的办法积极稳妥加以解决;对同类问题的处置,坚持一个标准,确保公正公平;对办法中可能未尽事宜及相关个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会商会办,一个个解决。建立协调会办机制,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问题处置工作指导协商和会商会办;建立交办落实制度,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交办事项处置到位。下一步,还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拒不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送相关部门,限制其在镇江地区开发建设。(镇江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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