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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的高度,浅析科学理论的证实与证伪

 tjboyue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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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实和证伪是科学理论的两种划定标准。因为两种原则中有些观点是针锋相对的,所以多年来关于二选一的问题备受争论。对科学的哲学研究,首先涉及到科学的划界问题,亦即明确“科学是什么”,或者“什么是科学”。对此,20世纪的科学哲学获得了两个重要成果,即关于“科学”或者“科学的命题”,在经验检验意义上,出了两种典型的划界标准:是可证实原则,是可证伪原则。

从哲学的高度,浅析科学理论的证实与证伪

实证主义尤其是逻辑实证主义,明确地把可证实性作为“科学的”划界标准,为“命题有科学意义的”标准:一个陈述命题当且仅当原则上是可经验地证实的时才是有科学意义的。在他们看来,形而上学命题由于不可以证实而是没有科学意义的。这样,形而上学便和科学划清了界限,被彻底排斥在了科学之外。在这里,“证实”就是以经验事实直接或间接地确证命题为真。 鉴于可证实原则在逻辑上的复杂和在实践上的困难,波普尔提出了与之相反的可证伪性原则:可以作为划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换句话说,我们并不要求科学系统能在肯定的意义上被一劳永逸地挑选出来;我要求它具有这样的逻辑形式:它能在否定的意义上借助经验检验的方法被挑选出来;经验的科学的系统必须有可能被经验反驳。按照这一原则,只有能被可观察经验证伪反驳的才是科学的。后来的精致证伪主义对此作了一些修正,它将对单个命题或理论的证伪代之以对理论系列的证伪,并认为,命题和理论的检验至少是两个相互竞争的理论与实验三方之间的决斗,但是可证伪原则本身的意义没有变。

从哲学的高度,浅析科学理论的证实与证伪

可证伪性的提出使思维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在科学界和哲学界引起了极大的争辩,许多科学家像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获得者梅达沃和埃克尔斯等,都公开承认波普尔的科学哲学思想给他们的研究所带来的启发。然而,批评者也毫不示弱,纽拉特、罗森堡 、费耶阿本德等站在不同的角度与之展开论辩,他们批评波普尔的科学理论的判别标准太过严格,忽视了理论的发展潜力以及应有的完善过程,使得本来有很好前途的理论,在刚出生时就被抛弃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学的发展。在我国,学者受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影响深远,因此除了对波普尔证伪思想所体现出的科学气质的正面论述以及反面批判外,更多的是侧重于二者从区别到联系,从个性到共性的辩证探讨。但这样的讨论都预设了一点,即证伪和证实是两个完全对立的观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证伪与证实争论的对象、焦点和归宿三方面来看,多年来这一对看似针锋相对的观点实际上不过是一场伪争论。

从哲学的高度,浅析科学理论的证实与证伪

证实和证伪既是对前人的理论的态度问题,也是科学思维的重要方法问题。对前人的理论应有科学的态度:既在实践中加以证实,又在实践中加以证伪。证实就是证明前人理论的确实性,证伪就是证明前人理论的不确实性。证实了的部分就坚持它和发扬它。证伪了的部分,就纠正它和改进它。这种既证实又证伪的做法,可以使理论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毛泽东曾说过:“当着某一种错误的东西被人类普遍地抛弃,某一种类真理被人类普遍地接受的时候,更加新的真理又在同新的错误意见作斗争。这种斗争永远不会完结。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当然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证伪与证实是一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范畴,它们在检验理论过程中具有统一性。其统一的依据在于二者有共同的检验对象和检验目的,并且可以相互转化。证伪与证实的基础与统一体,便是检验理论的实践过程。波普尔割裂了二者的辩证关系,束缚于逻辑主义和形而上学,从而陷入了主观主义、虚无主义和不可知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所坚持的实践标准,坚持了科学的客观精神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实践检验与逻辑证明的辩证统一、证实与证伪的辩证统一。因此,实践标准是对证实原则和证伪原则的超越,而且只有将证实原则和证伪原则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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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实验是心理学史上最出名的事件之一。这一系列在美国芝加哥西部电器公司所属的霍桑工厂进行的心理学研究是由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梅奥主持。霍桑实验历时八年,共分为四个阶段:(1)车间照明实验;(2)关于工作时间和条件的福利实验;(3)访谈实验;(4)研究人群中“无形组织”力量的“群体实验”。

首先,证实法在霍桑实验第一阶段即照明实验中得以运用是由第一阶段的实验目的决定的。因为研究人员设想光线昏暗时,作业效率低,随着照明亮度的增加效率就会提高,所以他们要证实照明度与工人作业效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也就决定了他们在研究中采用的研究方法是证实法。其次,证实法在霍桑实验第一阶段以及第二阶段初期得以运用是由实验主持者的身份决定的。然而所进行的实验都失败了,由此可见,科学家和工业工程师采用证实法是难以证立他们的设想的,这也为梅奥在第二阶段后半段采用证伪法打开了逻辑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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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看到,这种将霍桑实验仅仅看作证伪法的运用究其实质是认为证伪法或证实法单独使用就可以证实或证伪一个理论。然而,科学发展史表明:要对一个理论进行完全经验的证伪如同对一个理论进行经验的证实一样是不可能的。

“证伪”即“假设≠结论”。研究科学史告诉我们:很多科学家的研究也是“发现问题-假设-证伪-产生新问题-再假设-再证伪或证实,结论”的过程,即认识是螺旋式上升的。“证伪”虽然使人们在认识上产生矛盾,思维上产生困惑,但同时也产生了进一步探究的动力,这也符合人们对大多数事物的认知规律。生物科学探究过程同样符合上述规律,尤其讲究用事实说话,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科学态度比“结论”更重要。科学理论不是已经被证实的终极真理,科学实验也不是科学理论的最可靠的试金石,对于科学实验的功能不能满足于肤浅的证实,而要作为发展真理的手段。

从哲学的高度,浅析科学理论的证实与证伪

例如,最初我们探究发酵产生的气体是O2还是CO2。我们首先猜想产生的气体是O2,i但是燃烧的木条在收集的气体中熄灭,表明之前的猜想是不正确的,这就是科学研究中的证伪过程。既然不是O2,那么就一定是CO2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上面的只是我们的两个猜想,我们同样需要通过实验来对其证实或证伪,直至找到真正的结论。又比如“胡萝卜是果实吗?”“CO2是光合作用必需的原料吗?”,这两个问题的探究也可以用证实与证伪相结合的方法。

从哲学的高度,浅析科学理论的证实与证伪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知道证实与证伪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当代科学哲学总是对证实与证伪持绝对态度:要么完全的证实,不给证伪留下任何地位;要么绝对的证伪,证实没有任何意义;要么根本否定证实与证伪的可能性,既没有证实,也没有证伪。这使他们陷入了深深的困境,打破困境的出路在于反对证实与证伪问题上的独断态度,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以实践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对二者予以辩证否定并扬弃在自身中,为它们找到了相统一的归宿,从而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人们的认识有所突破和发展。总之,证实脱离了证伪,不能完成认识的任务和认识的发展。证伪脱离了证实,将会失去理论的方向,也不能充分证明理论的正确。证实与证伪应该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人们的认识发展,提高人们的思维水平,促进科学世界的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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