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题解】
《尚书正义》“《甘誓》、《牧誓》、《费誓》皆取誓地为名,《汤誓》举其王号,《泰誓》不言‘武誓’者,皆史官不同,故立名有异耳。《泰誓》未战而誓,故别为之名。《秦誓》自悔而誓,非为战誓,自约其心,故举其国名。” 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始于夏朝。《甘誓》记载的史实就是夏王出征之前的一段誓词,文字虽少,却是华夏民族发展历史的一个精彩的片断,是研究中国早期历史,尤其是夏朝历史不可或缺的资料。 【书序】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1,作《甘誓》2。
1.启:夏启,夏王名。禹之子,禹让天下于益,禹崩,诸侯归之,遂继父而有天下,不传贤而传子自此始。有扈(hù):古国名,今陕西鄠县,后为启所灭。其子孙以国为氏,周太史扈多即其后。《俗通》云“扈,有扈氏之后也。”甘:有扈郊地名。野:郊外。 2.《甘誓》:《尚书》篇名,夏王启之时,诸侯有扈氏叛,王命率众亲征之。有扈氏发兵拒启,启与战于甘地之野。《甘誓》就是夏王启在甘地郊外出兵时对将士的告诫之辞。 【译文】 夏启与有扈氏的军队在甘地郊外大战,史叙其事,作《甘誓》。 【原文】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1。 王曰:“嗟!六事之人2,予誓告汝3。有扈氏威侮五行4,怠弃三正5,天用剿绝其命6,今予惟恭行天之罚7。左不攻于左8,汝不恭命9;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10,汝不恭命。用命11,赏于祖12;不用命,戮于社13,予则孥戮汝14。” 【注释】 1.六卿:郑玄曰“六卿者,六军之将。《周礼》‘六军皆命卿’。则三代同矣。”[按]即《周礼》之大宰、大司徒、大宗伯、大司马、大司寇、大司空也。平时各任其职,临事则为军将。 2.六事:“六卿”各有军事,故曰六事。 3.誓:约束也,集将士而戒之曰誓。 4.威侮:威逼、侮谩。五行:谓水火金木土,分行四时,各有其德。古代帝王,以五行之德,为王者受命之运。 5.怠弃:懈怠、背弃。《尚书·周官》“怠忽荒政”。三正:三政之事也。正与“政”同。《诗》“今兹之正”。三政之事谓之三事,即正德、利用、厚生,谓王者所有之事也。《尚书·大禹谟》“六府三事允治”。[孔传]谓怠惰、废弃天地人之正道。马融谓建子、建丑、建寅之三正。有扈氏废弃正朔,不用夏正,亦不同唐虞以前建子、建丑之正也。 6.用:以也。剿绝,[传]剿,截也。截绝谓消灭。这一句话的意思是:天以其失于王道之故法,剿绝其命也。 7.恭:奉也。 8.左:车左。武士执弓箭居戎车之左,主射;执兵(戈、矛)居戎车之右者,称车右。 9.恭命:奉命也。恭,奉也。 10.御:驾驭车马曰御。非其马之正:言人、车、马三者不协调。正,是也,适当也,此谓调协。 11.用命:犹言奉命也。 12.赏:赐有功也。祖:始庙也,谓先祖、始祖之宗庙。《周礼》“左祖右社”。 13.戮:杀也。社:土地神主也。《诗》“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万物者,以古之大有功者配之。 14.孥(nú)戮:诛及子孙。孥,子也,又妻子之统称。《孟子》“罪人不孥”。言不及其妻子也。 【译文】 夏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地,交战之前,夏王召集六军将领并告诫他们。 王启说:“各位将领!我将你们召集在一起,并郑重地告诫你们。有扈氏威逼王权、侮谩王法,忽视五行之德,懈怠、背弃于三政之事,上天因此要消灭他们,今天,我奉皇天之命对其施行威罚。戎车左边的武士不向左进攻,就是你们不听从我的命令;戎车右边的武士不向右进攻,也是你们不听从我的命令;驾驭车马的武士,不能够使人、车、马协调一致,同样是不听从我的命令。如果大家听从指挥,英勇杀敌,战后我将在祖庙赏赐有功者;如果有人不服从指挥,违背军令,战后我会在社庙神主面前将其正法,不仅如此,我还会将他的妻子儿孙全部诛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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