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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金羊网评: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打响预防灾害风险主动仗

 昵称70139118 2020-06-1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这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涉及到各级人民政府、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社会关注度很高。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近年来,部分涉灾部门和地区陆续开展了部分灾害类型的风险调查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球气候变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等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防范应对风险出现新的挑战,原有工作的全面性、综合性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亟待开展综合性的普查,为防范化解风险提供权威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信息。

根据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普查是自然灾害领域开创性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比如,首次聚合绝大多数涉灾行业部门协同开展普查,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普查的长效工作机制,这也是切实改变传统的“九龙治水”,解决部门数据共享壁垒的具体行动。又如,首次实现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全集”调查。既涉及多个自然灾害类型的致灾要素调查,也涉及房屋建筑、交通设施等重要承灾体要素的调查,还涉及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查,这些工作与以往开展的单要素、单部门、部分地区的调查有明显不同。再如,首次实现不同行业部门采用统一的技术框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之前,不同行业部门对自然灾害风险的理解不完全一致,评估方法也不尽相同,普查要实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就要在统一的技术框架下实施。此外,首次实现从风险要素调查到综合防治区划的链条式普查。普查契合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内容设计上从风险要素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到防治区划,完成普查工作,将为各地区、各部门的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为确保普查质量,有必要采取多种针对性强的措施。

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由国家普查办统筹研究,地方各级普查办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和村民委员会广泛引导、切实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合力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局面。

另一方面,强化技术指导。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要求,同时在普查软件系统中设计开发必要的质检功能和工具,支撑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开展。

再一方面,强化分级负责。建立国家、省、地市、县区分类分级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普查成果数据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普查成果按照县市级自检、省级检查、国家级核查的三级检查制度进行分级质量管理,各级普查机构都有义务核查下一级普查机构提交的普查成果,确保普查成果质量。

第四,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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