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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刘志伟教授:“胡须”:作为权力意志异化的象征符号 ——以魏晋“英雄”文化为研究中心

 标准生活 2020-06-15

国际考古学暨历史语言学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学刊副主编刘志伟教授




刘志伟,男,甘肃通渭人,郑州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特聘教授、“中原历史文化”双一流学科方向带头人,河南省首届社科名家,中国文选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际考古学暨历史语言学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学刊副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文选学”与活体文献研究、先唐文学与史学研究、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国古代思想史与艺术史研究等。

“胡须”作为权力意志异化的象征符号


——以魏晋“英雄”文化为研究中心

刘志伟

魏晋时期,“英雄”以能够拨乱反正、拯世济民,而成为被普遍崇尚的人格形象。但是,当时被视为“英雄”的人物,多具有“善”“恶”兼备的复杂、变异的人格特征,而权力欲空前膨胀、追逐帝王之位,也往往是魏晋“英雄”的特点。对于“英雄”的追求帝王之位,有两点需要仔细辨析:

其一,历史地看,尽管不排除其有个人野心问题,但在旧的封建王朝已无可救药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英雄”以拨乱反正之身登上帝王之位,客观上符合时代进步的需要。正如《后汉书·荀彧传》评价曹操:“方时运之屯邅,非雄才无以济其溺,功高势强,则皇器自移矣。”

其二,并不存在这样的特定历史条件,一些“英雄”人物实际由拯世救民、建功立业,而异化为处心积虑、变本加厉地追逐帝王之位的个人野心家。

魏晋时期,尽管注重天命、血统、道德的政治伦理文化价值观念体系遭受严重打击,但对群体文化心理仍然具有重要影响作用,故对不具有血统、道德代表意义的“英雄”追逐帝王之位的行为,社会舆论往往予以否定。这种否定性社会舆论与汉末直到魏晋不重、乃至贬斥“胡须”的文化心理、审美风气的变化,以及骨相学意味浓厚的人物品鉴等相结合,就形成了一种奇特的魏晋文化叙事模式:以“胡须”作为“善”“恶”兼备型“英雄”外在形貌的共同符号标志,来象征魏晋“英雄”权力意志的异化。本文拟以《世说新语》与“英雄”相关的记载为线索,全面比较关于魏晋“英雄”的其它相关文献材料,尝试解读这种独特的文化叙事模式,深入探讨魏晋“英雄”权力意志的异化问题。

一、“胡须”象征“英雄”权力意志异化

作为专门记载魏晋风流人物事迹的志人小说,《世说新语》有关魏晋“英雄”的记载,有些虽也认同、凸显这种象征“英雄”权力意志异化的“胡须”文化叙事模式,更多则是进行了改写。尽管如此,以《世说新语》的相关记载为线索,全面比较关于魏晋“英雄”的其它相关材料,我们仍然能够看到:确实存在这样一种相当明晰的魏晋文化叙事模式。

《世说新语·识鉴》采用先记载帝王“英雄”,再记载其他风流人物的“识鉴”顺序,显出特意凸显“善”“恶”兼备型“英雄”的创作意图:

曹公少时见乔玄,玄谓曰:“天下方乱,群雄虎争,拨而理之,非君乎?然君实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恨吾老矣,不见君富贵,当以子孙相累。”
曹公问裴潜曰:“卿昔与刘备共在荆州,卿以备才如何?”潜曰:“使居中国,能乱人,不能为治。若乘边守险,足为一方之主。”

以“识鉴”第1、2条的显要位置,专门记载“善”“恶”兼备型“英雄”,显然不是偶然而为。虽然《世说新语》36门的类目设置,差不多都以人物品题和鉴赏为旨归,但《识鉴》《赏誉》《品藻》《容止》《企羡》等门类,是直接记录人物品题、鉴赏的。作者对这些门类的品题和鉴赏,当然有予以专门凸显的意图。作为直接专门记录人物品题的《识鉴》一门,共辑收28条相关材料。值得关注的是,本门26条与“英雄”无关,涉及的只有2条,记载对帝王“英雄”的识鉴,且恰记曹操与刘备二人,这容易让人想到:作者只选两条“英雄”品评的依据,当是来自曹操“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的著名品评。而首“门”《德行》并不收入曹、刘事迹,却在本门选择有违魏晋时代有关刘备“德行”之普遍看法的材料,将刘备也视为“善”“恶”兼备型“英雄”。这说明作者认同魏晋时代关于“英雄”兼具“善'“恶”两种价值趋向的思想观念。故书中不但记载“英雄”曹操的各种“善”“恶”兼备的事迹,甚至在《任诞》《假谲》《尤悔》等门中,对其明显行迹近于“恶”的种种事件津津乐道。

《容止》“门”还触及这样一个饶有兴味的话题:根据儒家正统思想,真命帝王必然具有天命、血统、德行等“圣人”特征,自然也具有特异形貌,那么,没有天命、血统、德行等可以依凭,而是“善”“恶”兼备,纯粹以其才智追逐帝王之位的“英雄”,其形貌是否也有其特殊表征?其结论则令人拍案称绝!

《容止》“门”也采用先记载帝王“英雄”,再记载品评、鉴赏其他风流人物形貌的顺序。而在全部39条材料中,首条也是唯一一条专门记载帝王“英雄”的仍属曹操。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魏晋时代被目为“英雄”帝王的远非曹、刘两位,难道他们就不可以以专条方式入选记载“容止”之门?如《容止》记载对桓温形貌的识鉴时,曾提到孙权、司马懿。二人也因形貌极有特色,而获时人识鉴,却无专条事迹见收。如是以曹、刘为“善”“恶”兼备型“英雄”的典型,刘备的特异形貌曾被时人大加渲染,为何也不见收?

实际上,在表现“英雄”帝王的外在形貌时,作者以独到眼光,选择能够凸显帝王“英雄”内在精神气质与其外在形貌矛盾冲突的题材,作《容止》门的首条。《容止》门的叙事视角,聚焦于人们对真假“英雄”形貌的认知上,从而与其它38条所记风流人物形象的或土木形骸、龙章凤姿,或眸子精芒逼人,或耳、口、鼻、眉、手等的特异超群,形成鲜明对照,甚至造成某种反讽性效果:

魏武将见勾奴使,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使崔季珪代,帝自捉刀立床头。既毕,令间谍问曰:“魏王何如?”匈奴使答曰:“魏王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魏武闻之,追杀此使。

关于这条记载是否真实可靠,古今都有较多质疑。我们颇怀疑是由承宫事迹巧妙嫁接改写的。司马彪《续后汉书·承宫传》:

承宫……名称闻于匈奴。单于遣使来贡,求见宫。诏敕宫自整顿,宫曰:“夷狄昡名,非识实也。闻臣虚称,故欲见臣。臣丑陋行寝,见必轻贱,不如选长大有威容者(示之也)。”时以大鸿胪魏应示之。

二者的相似十分明显。转嫁名臣事迹于帝王“英雄”,就明白写出:像曹操这样一位既可“治世”又可“乱世”、一人而已的“英雄”,甚至并不具有与其“英雄”本质足以相配的外在形象!曹操的“形陋”,连他本人都过意不去,而其内在的“英雄”相,要靠真正的“识”者方可辨认;崔琰虽“雅望非常”,“识”者仍可看穿他实非“英雄”。可见,“英雄”并不一定仅凭外在形貌可予识鉴,那些“非常之人”“超世之杰”所具有的“真”精神,完全可能超越形貌皮相。不“貌”之“貌”才是“容止”的最高境界。

除了有对曹操作为“英雄”,其外在形象与其“英雄”内在特质不相符合的戏剧化表现,这条记载不但以反讽手段颠覆、解构了魏晋时代重视并热衷于识鉴风流人物外在形象的固有标准,凸显了当以才智与内在精神作为评价“英雄”的真正标准的思想观念。这样的思想,明显受到“英雄”取代“圣贤”人格形象成为全社会崇尚对象的魏晋文化思潮的影响。由此也可知刘备落选的真正原因,就在于其形貌具有“潜圣”特征!

至于曹操怎样的“形陋”,崔琰怎样的“雅望非常”,《容止》首条没有具体点出。但为什么作者会将曹操的外在形象与崔琰相比,却显然关涉二人包括“胡须”在内的形貌关系。

由于曹操“形陋”,与正史对帝王形象标志大做文章的惯常手法不同,《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不提曹操的形貌。提到的,如《魏氏春秋》,只好说:

武王姿貌短小,而神明英发。

三国时代吴人所撰的《曹瞒传》则予以贬述:

太祖为人佻易无威重,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被服轻绡,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巾细物,时或冠帢帽以见宾客。每与人谈论,戏弄言诵,尽无所隐,及欢悦大笑,至以头没杯案中,肴膳皆沾污巾帻,其轻易如此。


崔琰则据《魏书》本传记载:

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甚有威重,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惮焉。

曹操《赐死崔琰令》,竟然还对崔琰的“虬须”威胁耿耿于怀:

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对宾客虬须直视,若有所嗔。

可见,曹操的“敬惮”崔琰,当有因自身“形陋”而心存自卑,嫉妒崔琰“甚有威重”的成分。而“虬须直视”作为崔琰“甚有威重”标志,令不及崔琰“须长四尺”的曹操,即便“琰虽见刑”,仍感受到其“若有所嗔”的强烈威胁。

可见,受特定创作意图的影响,《容止》隐去关于曹操与崔琰之间包括“胡须”在内的形貌关系史实,但其关于二人形貌的话题,还是容易引领我们关注关涉二人“胡须”等复杂恩怨的史实关系,并联想其他魏晋“英雄”与胡须相关的记载。

《世说新语》所记载的其他“英雄”,也是“善”“恶”兼备型的,并且或直接以胡须作为其外在形貌的象征,或引领我们想到胡须与“英雄”形貌的相关史实。据《晋书》本传记载,桓温儿时曾被温峤叹为“英物”,他也是《世说新语》着力描述、表现的“善”“恶”兼备型“英雄”。如《轻诋》记载他的“善”:

桓公入洛,过淮、泗,践北境,与诸僚属登平乘楼,眺瞩中原,慨然曰:“遂使神州陆沉,百年丘墟,王夷甫诸人,不得不任其责!”袁虎率而对曰:“运自有废兴,岂必诸人之过?”桓公凛然作色,顾谓四坐曰:“诸君颇闻刘景升不?有大牛重千斤,啖刍豆十倍于常牛,负重致远,曾不若一羸牸,魏武入荆州,烹以飨士卒,于时莫不称快。”意以况袁。四坐既骇,袁亦失色。

《尤悔》则记载他的“恶”:

桓公卧语曰:“作此寂寂,将为文、景所笑!”既而屈起坐曰:“既不能流芳百世,亦不足复遗臭万载耶?

此条檀道鸾《续晋阳秋》也有记载:

桓温既以雄武专朝,任兼将相,其不臣之心,形于音迹。曾卧对亲僚,抚枕而起曰:“为尔寂寂,为文、景所笑!”众莫敢对。

对像桓温这样的“善”“恶”兼备型“英雄”,《容止》第27条也借刘惔之口,描述了其外在形貌与孙权、司马懿的相像:

刘尹道桓公:“鬓如反猬皮,眉如紫石棱,自是孙仲谋、司马宣王一流人。”

此条存在异文问题。余嘉锡《笺疏》引程炎震云:

《晋书·温传》作“眼如紫石棱,须作猬毛磔,孙仲谋、晋宣王之流亚也。”《御览》三百六十六引“眉”亦作“眼”。

又清汤球辑东晋邓粲《晋纪》:

(桓温)少与沛国刘惔善。惔常称之曰:“温眼如紫石棱,须似猥毛磔,孙仲谋、晋宣王之流。”

《容止》之“鬓”究竟是否如《晋纪》《晋书》一样作“须”,今无确证。但即便是“鬓”,《说文》:“鬓,颊发也。”段玉裁注:“谓发之在面旁者也。”这种脸旁靠近耳朵的头发,与络腮胡须即连鬓胡须并无截然的区别,“鬓如反猬皮”,岂非尤近于络腮胡须?而既与孙权的形貌相像,则更为当作“须”添了证据。

魏晋迄于刘宋时代的主流與论,也视孙权为“善”“恶”兼备型“英雄”。《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评价说:

孙权屈身忍辱,任才尚计,有勾践之奇英,人之杰矣。

《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记载了刘琬对他的识鉴,其中涉及孙权的形貌:

(刘)琬语人曰:“吾观孙氏兄弟,虽个才秀明达,然皆禄祚不终。唯中弟孝廉,形貌魁伟,骨体不恒,有大贵之表。年有最寿,尔试识之。”


《宋书・符瑞志》重复了刘琬的话,并更明确其“形貌奇伟,骨体不恒,有大贵之表”的突出标志是“孙权方颐大口,紫髯长上短下”。《吴主传》裴松之注引《献帝春秋》:

张辽问吴降人:“向有紫髯将军,长上短下,便马善射,是谁?”降人答曰:“是孙会稽。”辽及乐进相遇,言不早知之,急追自得。举军叹恨。

按“髯”指两颊的胡须。《释名・释形体》:“在颊耳两旁曰髯,随口动摇冉冉然也。”《玉篇》:“髯,颊须。”张辽直称孙权为“紫髯将军”,可见“紫髯”正是孙权外在形象的最显著标志。桓温眼紫而胡须络腮有如“反猬皮”,岂非与孙权“紫髯”极其相似?

至于司马懿,《魏书・崔琰传》记载:

始琰与司马朗善,晋宣王方壮,琰谓朗曰:“子之弟,聪哲明允,刚断英峙,殆非子之所及也。”

刘孝标注引《晋阳秋》曰:

宣王天姿杰迈,有英雄之略。

司马懿也是“善”“恶”兼备型“英雄”,其形貌的特异也与胡须有关。《晋书・帝纪·宣帝》记载:

魏式察帝有雄豪志,闻有狼顾相,欲验之。乃召使前行,令反顾,面正向后而身不动。

所谓“狼顾相”,典出《诗・豳风·狼跋》:“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狼疐其尾,载跋其胡。”按“胡”指兽颌下下垂的肉。《诗集传》:“胡,颌下悬肉也。”由于兽的胡上总是生着较长的毛,老狼的胡肉长,胡毛也长,故前进踩着胡,后退又踩着尾。高亨先生说:“胡”字有变为“鬍”,“胡本含有鬍意”。故应劭《风俗通义・正失》就将《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所记“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之“胡”写为“鬍”。可知,“狼顾相”正以司马懿包括胡须在内的特异形貌,象征其对曹魏的持有二心。由于桓温对东晋王朝也怀有二心,人们自然而然就将他与司马懿相联系,而关注二人以胡须为主的形貌特征。

《太平御览》卷三百九十六引《语林》,又将桓温描述为与刘琨、王敦相像。与王敦的关系是虚写,与刘琨的相像,则直接提到了二人包括胡须在内的外在形貌的相似:

桓温自以雄姿风气是司马宣王、刘越石一辈器。有以比王大将军者,意大不平。征苻坚还,于北方得一巧作老婢,乃是刘越石妓女。一见温入,潸然泪下。温问其故,答曰:“官家甚似刘司空。”温大悦,即出外修整衣冠,又入呼问:“我何处似司空?”婢答曰:“眼甚似,恨小;面甚似,恨薄;须甚似,恨赤;形甚似,恨短;声甚似,恨雌。”宣武于是拖冠解带,不觉昏然而睡,不怡者数日。

此条以戏剧化笔调指出:包括“须甚似,恨赤”,桓温形貌的各个细部,都极相似而又稍逊于刘琨。而刘琨也被时人视为“善”“恶”兼备型“英雄”。《世说新语·赏誉》:

刘琨称祖车騎为朗诣,曰:“少为王敦所叹。”

刘孝标注引《晋阳秋》:

(祖)逖与司空刘琨俱以雄豪著名。年二十四,与琨同辟州主簿,情好绸缪。共被而寝,中夜闻鸡鸣,俱起曰:“此非恶声也。”每与世事,则中宵起坐,相谓曰:“若四海鼎沸,豪杰共起,吾与足下相避中原耳!”……

余嘉锡《笺疏》引《文选集注》六十三引《续文章志》云:

早与祖逖友善,尝二大角枕同寐,闻鸡夜鸣,憙而相踏,逖遂坠地。

余嘉锡对此有精当评说:

《开元占经》百十五引京房曰:“鸡夜半鸣,有军。”又曰:“鸡夜半鸣,流血滂沱。”盖时人恶中夜鸡为不祥。逖、琨素有大志,以兵起世乱,正英雄立功名之秋,故憙而相踏。且曰“非恶声也”。此与尹玮见袄星喜而再拜(见《晋书·姚兴载记》),用心虽异,立意则同。……明胡侍《真珠船》七云:“《晋书》:……史臣曰:‘祖逖闻鸡暗舞,思中原之燎火,幸天步之多艰。原其素怀,抑为贪乱者矣。’”

此评说可以为刘琨作为“善”“恶”兼备“英雄”盖棺论定!关于王敦,虽然不见有关桓温与他形貌何处相像的具体记载,《世说新语・赏誉》第79条,确实记载了桓温对王敦的高度赏鉴:

桓温行经王敦墓边过,望之云:“可儿!可儿!”

按“可儿”即“可人”,魏晋时习用语,谓其为可爱之人。余嘉锡引李慈铭说:

案此是桓温包藏逆谋,引为同类,正当“作此寂寂,将令文、景笑人”语同一致。深识之士,当屏弗谈;即欲收之,亦当在《假谲》《尤悔》之列。而归之《赏誉》,自为不伦。

余嘉锡也以为桓温是“赞敦能为非常之举,犹自命为司马宣王一流人物云耳”。而《世说新语・豪爽》也记载:

桓宣武平蜀,集参僚置酒于李势殿,巴蜀缙绅,莫不来萃。桓既素有雄情爽气,加尔日音调英发,叙古今成败由人,存亡系才,其状磊落,一坐叹赏。既散,诸人追味余言。于时寻阳周馥曰:“恨卿辈不见王大将军。”

可见时人确有桓温与王敦气类相像而不及的看法,这正略同于他与刘琨相像而不及。至于桓温不喜被比为王敦,似无确证。实际上,虽然不必是胡须,《世说新语·识鉴》记载了对王敦形貌的识鉴:

潘阳仲见王敦小时,谓曰:“君蜂目已露,但豺声未振耳。必能食人,亦当为人所食。

可知与司马懿的“狼顾相”一样,王敦的形貌也被视为有谋逆野心的象征符号。《豪爽》还记载王敦刻意效法“善”“恶”兼备型“英雄”曹操:

王处仲每酒后辄咏“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以如意打唾壶,壶口尽缺。

而有趣的是,《世说新语・假谲》所记王敦与晋明帝的事迹,又关涉胡须:

王大将军既为逆,顿军姑孰。晋明帝以英武之オ,犹相猜惮,乃著戎服,骑巴鬃马,赍一金马鞭,阴查军形势。未至十余里,有一客姥,居店卖食,帝过谒之,谓姥曰:“王敦举兵图逆,猜害忠良,朝廷骇惧,社稷是忧。故劬劳晨夕,用相觇察。恐行迹危露,或致狼狈。追迫之日,姥其匿之。”便与客姥马鞭而去。行敦营匝而出,军士觉,曰:“此非常人也!”敦卧心动,曰:“此必黄须鲜卑奴来!”命骑追之,已觉多许里,追士因问向姥:“不见一黄须人骑马度此耶?”姥曰:“去已久矣,不可复及。”于是骑人息意而反。

刘孝标注还引《异苑》予以补充:

帝躬往姑孰,敦时昼寝,卓然惊悟曰:“营中有黄头鲜卑奴来,何不缚取?”帝所生母荀氏,燕国人,故貌类焉。

我们颇怀疑此类传说殆即唐传奇《虬髯客传》的原型故事。因为《虬髯客传》的另一原型故事就叫《黄须翁》,而《虬髯客传》是以李世民的“虬须”为原型,虚构了与其竞争帝位的“虬髯客”形象。关于本条明帝之黄须,虽然与“善”“恶”兼备型“英雄”的胡须象征意蕴不同,但仍使我们想象王敦这位“善”“恶”兼备型“英雄”与胡须复杂纠缠的形象特点。

 由前面的讨论,我们能够看到:以“胡须”作为“善”“恶”兼备型“英雄”外在形象的共同象征符号,确实是相当明晰地存在于魏晋时代的一种文化叙事模式。如果说,曹操外在形象与“胡须”关系的记载,还只是引发人们关于“胡须”与权力意志关系的联想,关于桓温与孙权、司马懿、刘琨、王敦等“胡须”相像的记载,则给人以这样的深刻印象:魏晋时代在谈论“善”“恶”兼备型“英雄”时,显然有其共同遵守的人物标准参照系统。如果前述记载中的某条说这些人当中的某两位形象相像,就很难说这是无意之巧合了。而以“胡须”作为“善”“恶”兼备型“英雄”外在形貌的共同符号标志,其目的显然是要借以象征魏晋“英雄”权力意志的异化。

二、“胡须”文化叙事模式成因探讨

接下来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在有关魏晋“英雄”的文化叙事中,不以其他特征,而要以“胡须”作为“善”“恶”兼备型“英雄”共同的象征符号?这就必须探讨“胡须”与权力意志的深层关系。

(一)“胡须”作为帝王权力意志的象征符号

从人类学的视角看,由象征男性力量到象征男性的才能与权力意志,以“胡须”象征帝王权力意志也成为重要的文化叙事模式。
“胡须”首先是以男性的第二性征,而被视为男性雄强力量的象征符号。事实上,人类早期就已盛行“胡须”崇拜。如林惠祥先生《文化人类学·原始艺术》提到爱斯基摩女子有关“胡须”崇拜的一种人体“黥涅”妆饰:

他们自8岁便施黥涅,其地位大都是面、臂、手、股及胸。其纹样大都是在眉上加以二条斜形曲线,自鼻翼起作二条曲线亘于两平频,又自嘴的下端引出扇形的纹样下颌,其形似乎摹仿男人的须髯。


这种“黥涅”对男性“须髯”的模仿,显然是将“胡须”作为男性雄强力量的象征而予以崇拜。蔼理士《性心理学》也论述了早期“胡须”崇拜观念的演变:

须髯的培养是因时代与文明程度而有不同的。但在未开化的民族里,培养的功夫最为精到;这种民族甚至于把个人的须髯认为与人格的神圣有关,不许侵犯。……初期的罗马人是很讲究须髯与长发的美观的,但到了后来,风气一变,须髯成为从事于学问的人的一种专利的点缀品。只有读书人才配有这种庄严的标志,其他行业的人就没有了。


可知在人类早期,有的民族“甚至于把个人的须髯认为与人格的神圣有关,不许侵犯”。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礼》中则借黎伽之口,描述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人,以戴眼镜与蓄髭须,作为态度庄重的两大表现方式。黎伽就蓄髭须发表的高见是:

至于髭须,它本身就令人肃然起敬,且不管有何后果,尽管如此,有时人们却从髭须上取得极大的功用,为了服务于君王,或为了国家的体面。例如在印度的某一个著名的葡萄牙将军,就是很好的证明。因为,那将军在需要钱的时候,就剪下两撇髭须中的一撇,送给果阿的居民,凭此抵押,要索两万比斯多尔。钱先借给了他,后来,他又神气十足地把那撇髭须收了回去。


于此,也可见此两国家“胡须”崇拜风俗之一斑。
在我国古代,崇尚“胡须”的文化心理也显得源远流长。中医阴阳五行学说以胡须属“肾”,胡须的浓密茂盛意味着男性生命力的旺盛。故古人直接以“须眉”代称男子。清徐时栋《烟屿楼笔记》卷二:“古时称男子为须眉。”也由此生出美感,将美“胡须”视为男子壮美形象的突出标志。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有君子白皙,鬒须眉,甚口。”孔颖达疏:“鬒须眉者,言须眉皆稠多也。”再如《诗・齐风·卢令》: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鋂,其人美且偲。


《毛传》:“鬈,好貌。”朱熹《诗集传》:“鬈,须鬓好貌。”偲,《经传释文》:“多须貌。”头发与胡须的浓密漂亮,显示了“其人”的超群相貌之美与雄强孔武气概。
复如:

于是摇鬓奋髭,则论说虞唐;鼓鬐动鬣,则研覆否臧;内育环形,外阖宫商,相如以之都雅,颛孙以之堂堂……(王褒《责须髯奴辞》)

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艳歌罗敷行》)

先生于是方捧罂承糟,衔杯嗽醪,奋髯箕踞,枕麹藉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刘伶《酒德颂》)


受这种崇尚胡须之文化心理的影响,徒有美胡须而形不符实,就为人所鄙了。如《南史·褚彦回传》记载山阴公主质问褚渊:“君须髯如戟,何无丈夫意?”钱锺书先生《管锥篇》第一一八卷对胡须作为男性标志也有论述:

长须僧(出王氏见闻)曰:“落发除烦恼,留须表丈夫。”按(明)陆粲《庚巳编》卷七载僧时蔚自赞,郎瑛《七修类稿》卷四十七吴肃公《明语林》卷二记来复见心答明太祖语大同;《西洋记通俗演义》第四、第五回金碧峰亦云然,并引“汉末美髯公”“唐初虬髯客”为比。《水浒》第四回鲁达受戒时,不愿剃须,曰:“留下这些儿还洒家也好!”即“留须表丈夫”也。


其次,由于象征男性力量,胡须也被作为男性才能突出与权力的象征。如高亨就释前举《卢令》之“偲”字义为“多才”。汉和帝时代的李郃,以“长七尺八寸,多须髯,八眉,左耳有奇表”等,被视为“三公之相”。诸葛亮《答关羽书》:“孟启资兼文武,雄烈过人,一世之杰,黥彭之徒,当与益(翼)德并驱争先,犹未及髯之绝伦逸群也。”明蒋一葵《尧山堂外纪》:“为官不用好文章,只要胡须及胖长。”
当然,徒有好须而才能低下,也会受人嘲弄。如《左传・宣公二年》就记载了华元与宋“城者”上演的一出“胡须”轻喜剧:

宋城,华元为植,巡功。城者讴曰:“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于思于思,弃甲复来。”使其骖乘谓之曰:“牛则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则那?”役人曰:“从其有皮,丹漆若何?”华元曰:“去之!夫其口众我寡。”


杜预注:“于思,多须之貌。”郑宋战争中的宋国主将华元,有雄伟的多须之貌,却大败逃归。此后,当他若无其事地去巡视筑城工程,筑城的老百姓就嘲笑他徒有“于思”,专为他作讥讽之歌。喜剧尾声:华元往返论辩受窘,只好含羞离去。
第三,以“胡须”象征帝王权力意志也成为重要的文化叙事模式。如周灵王就被称为“髭王”,“髭”被作为其神圣的象征。《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

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在定王六年,秦人降妖,曰‘周其有髭王,亦克能修其职,诸侯服享,二世共职……’至于灵王,生而有髭,王甚神圣,无恶于诸侯。灵王、景王克终其世……”


再如《论衡》之《骨相篇》《语增篇》,都以包括“胡须”在内的相貌特征作为刘邦神圣帝王的标志:

高祖隆准龙颜美须,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高祖之相,龙颜、隆准、项紫、美须髯,身有七十二黑子。


复如《晋书・载记》第一、三分以胡须作为刘元海、刘矅帝王形貌的标志:

(刘元海)姿仪魁伟,身长八尺四寸,须长三尺余,当心有赤毫毛三根,长三尺四寸。有屯留崔懿之、襄陵公师彧等,皆善相人,及见元海,惊而相谓曰:“此人形貌非常,吾所未见也。”

刘曜字永明,元海之族子也……身长九尺三寸,垂手过膝,生而眉白,目有赤光,须髯不过百余根,而皆长五尺。


尽管将二人列入“载记”,但在胡汉一家的唐人观念中,确实将“胡须”作为少数民族帝王神圣相貌的标志之一。此外,如唐太宗李世民的“虬须”被作为其真命天子的象征也是十分著名的。

(二)以“胡须”象征魏晋“英雄”权力意志的异化

1.之所以出现以“胡须”象征“英雄”权力意志异化的文化叙事模式,首先是由于魏晋“英雄”权力意志的异化问题空前凸显。

总的来看,魏晋时期政权更迭频繁、战乱频仍。而即便在少有的相对和平时代,帝王与门阀士族分权的政治体制,也使帝权遭到严重削弱,帝王地位不再被视为神圣,思欲纂权的野心家大为增多。《世说新语》中就记有不少思欲纂权的言行。如:

小庾在荆州,公朝大会,问诸僚佐曰:“我欲为汉高、魏武何如?”一座莫答,长史江虨曰:“愿明公为桓、文之事,不愿作汉高、魏武也。”(《规箴》)
殷仲文既素有名望,自谓必当阿衡朝政。忽作东阳太守,意甚不平。既之郡,至富阳,慨然叹曰:“看此山川形势,当复出一孙伯符!”(《黜免》)
桓公初报破殷荆州,曾讲《论语》,至“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处”,玄意色甚恶。(《尤悔》)

这些人能否称为“英雄”,自可讨论。但庾翼在公朝大会上,公然宣示其觊觎帝王之位的野心,殷仲文被黜免后仍以孙吴创业者孙策自比,桓玄毫不掩饰对不利于其篡逆的思想观念的愤怒之情,他们的确是在仿效“英雄”,袒露其称王野心。以至于第一部分所引桓温,则公然宣称:“既不能流芳百世,亦不足复遗臭万载邪?”

从魏晋社会舆论的主流倾向来看,对魏晋“英雄”权力意志的异化显然持否定态度。如本书所论,曹操以能够拨乱反正而被当时誉称“英雄”,可当他暴露簒汉野心,不但遭受敌对各方的普遍谴责,也受到来自自己阵营的荀彧、孔融、崔琰等的巨大压力。曹丕篡汉,诸葛亮予以严词抨击,《又与杜微书》:“曹丕篡弑,自立为帝,是尤土龙刍狗之有名也。”至于司马懿以阴谋手段篡权的事迹,连其后代都羞愧难当:

王导、温峤俱见明帝,帝问前世所以得天下之由。温未答。顷,王曰:“温峤年少未谙,臣为陛下陈之。”王乃具叙宣王创业之始,诛夷名族,宠树同己。及文王之末,高贵乡公事。明帝闻之,覆面箸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长!”(《世说新语・尤悔》)

 再如《世说新语·排调》记载:

孝武属王珣求女婿,曰:“王敦、桓温,磊砢之流,既不可复得,且小如意,亦好豫人家事,酷非所须。正如真长、子敬比,最佳。”珣举谢混。后袁山松欲拟谢婚,王曰:“卿莫近禁脔。”
磊砢“英雄”虽然难得,但即使真有,“好豫人家事”,也为帝王所惧,“酷非所须”,故宁愿求得二流可以放心的人物。孝武帝的话,可谓道出了魏晋弱势帝王的普遍心声。

2.汉末直到魏晋不重乃至贬斥胡须的审美风气与文化心理的变化,也是魏晋文化叙事以“胡须”象征“英雄”权力意志异化的重要原因。尽管如前所论,我国古代的确存在崇尚“胡须”的文化心理,但这种情形在魏晋时期发生很大变化。对此,沈从文先生依据文物考古作了较为深入的论述:


至于汉魏之际时代风气,则有更丰富的石刻、壁画、漆画、泥塑及小铜铸相可供参考。很具体地反映出许多劳动人民形象。如打猎、捕鱼、耕地、熬盐、舂碓锥、取水、奏乐,以及好些在厨房执行切鱼烧肉的大司务,很少有留胡子的……那时的确也有些留胡子的,例如:守门的卫士和拥篲迎客的侍仆,以及荷戈前驱的伍伯,即历史书上所谓身执贱役的某一类封建爪牙,却多的是一大把胡子,而统治者上中层本人,倒少有这种现象……
其实还有个社会风气形成的相反趋势在继续发展,值得注意,即魏晋以来有一段长长时期,胡子殊不受重视……到这时期美须髯不仅不能成为上层社会美的对象,而且相反已经成为歌舞喜剧中的笑料了……

造成魏晋时期不重乃至鄙视“胡须”社会风尚的因素,主要有三点:

第一,如沈从文所说,“它和年青皇族贵戚即宦官得宠专权必有一定联系。文献中如《后汉书》之《佞幸传》《贵戚传》《宦者传》,和干宝《晋记·总论》《晋书·五行志》《抱朴子》《世说新语》《颜氏家训勉学篇》,以及乐府诗歌,都为我们记载下好些重要可靠说明材料”。

第二,“魏晋之际社会日趋病态,所以‘何郎敷粉荀令熏香’,以男子而具妇女柔媚恣态竟为一时美的标准。史传叙述到这一点时,尽管具有深刻讽刺,可是这种对男性的病态审美观,在社会中却继续发生显明影响。直到南北朝末期。这从《世说》记载潘安上街,妇女掷果满车,左思入市,群妪大掷石头故事及其它叙述可知。总之,这个时代实在不大利于胡子多的人!”

第三,众所周知,脸频狭而多毛须,是少数民族外在形貌的突出特征。魏晋时期胡汉矛盾十分突出,对少数民族的鄙视也造成鄙视胡须的特定文化心理。甚至曾出现见高鼻梁、多胡须的人,不分青红皂白格杀勿论的极端情形。在有关这一时期的文学艺术创作中,充斥着这类记载。如繁钦专门创作《三胡赋》以予贬斥:

莎车之胡,黄目深精,员耳狭颐;康居之胡,焦头折頞,高辅陷□,眼无黑眸,颊无余肉;罽宾之胡,面象炙蝟,顶如持囊,隅目赤眦,洞頞仰鼻……

再如沈从文所举《文康舞》的主要角色,固然是一个醉意朦胧的大胡子,而弄狮子的醉拂鬑,还是个大胡子的罗马人;即使脸颊本来多毛的匈奴使者,也不承认须长四尺的崔琰品貌如何出众等,也是有力的证明。

3.魏晋时期盛行骨相学意味浓厚的人物品鉴。

如集“当世识鉴之术”的刘邵《人物志》,品鉴人物最重由形所显观心所蕴。对此,汤用彤先生《读〈人物志〉》有精当的概括揭示:

人物之本出于情性。情性之理玄而难察。然人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著形。苟有形质,犹可即而察之。故识鉴人伦,相其外而识其中,查其章以推其微。就人之形容声色而知其才性。才性有中庸,有偏至,有依似,各有名目。故形质异而才性不同,因才性之不同,而名目亦殊。此根本为形名之辩也。汉代选士首为察举(魏因之而以九品官人),察举则重识鉴。刘邵之书,集当世识鉴之术。论形容则尚骨法。昔王充既论性命之原,遭遇之理(《论衡》第一至第十,《继说骨相》第十一),谓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其原理与刘邵所据者同矣。

在相其外形而推知内在精神的识鉴方法中,“胡须”也被作为观知精神的形貌标志。

综合第二部分所论,就可以看到,“胡须”被作为帝王权力意志的符号象征。魏晋时期,还出现了轻视、鄙弃、否定“胡须”的特定文化心理,社会與论又对“英雄”觊觎帝王权力意志的行为予以否定。既然如前所说,觊觎、纂夺帝王之位被诸葛亮贬斥为“是犹土龙刍狗之有名也”,被张敏《奇土刘披赋》比拟为“盖土龙不可以升天,石人不任为亭长,容貌虽似,蹄足难奖”。那么,由骨相学意味浓厚的人物识鉴出发,出现以“胡须”象征“英雄”权力意志异化的魏晋文化叙事模式,就有其必然性了。而当我们回头再联想第一部分对桓温、孙权等形貌特征的“鬓如反猬皮,眉如紫石棱”“须作蝟毛磔”“紫髯”的描写,眼紫而胡须络腮有如“反猬皮”,岂非与繁钦《三胡赋》中描写的“黄目深精”“眼无黑眸”“面象炙蝟”“隅目赤眦”颇为相似?而具有觊觎、篡夺帝王之位野心的“英雄”,他们的被当时社会舆论的贬斥,不正有如当时社会與论对少数民族侵犯华夏正统之行为的强烈贬斥?

(本文原载《语文知识》2007年第12期)

责任编辑:李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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