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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新房未入住,物业费要全额交吗?

 开米蓝 2020-06-16

     近日接到一位网友咨询,说他买了某楼盘的新房,上周末房产公司通知去收房,在现场被告知除了缴清税费、物业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外,还被要求全额交一年的物业服务费。这位网友向物业公司表示目前暂时不准备装修入住,这种情况能否打折,物业公司明确答复说“未入住也要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那么,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金华市建设局、金华市物价局2010年颁发的《金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办理交房手续但业主未居住的、居住后又空置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物业服务收费按应收标准的70%交纳。房屋装修期间不属于房屋空置,其物业服务费用应按规定标准全额缴纳。
   《收费办法》很明确规定,未入住的物业服务费按70%缴纳。
    其实,在省内的杭州、宁波等城市几年前已经废止了未入住的物业费70%缴纳这一条规定,但我们金华市还是一直沿用2010年的这个《收费办法》。众所周知,地方性法律法规一般遵从属地原则和延续性原则,属地原则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适应于当地管辖区域内;延续性原则指只要没有颁布该法律法规废止的公告,就要一直遵从该法律法规的规定。
    目前金华很多新楼盘的前期物业公司都是房产公司选聘进来的,不乏杭州、上海等地的大牌物业公司,有些也可能是房产公司旗下的物业公司,在业主交付新房时,物业公司往往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全年、全额物业费,才能办理交房手续,才能给业主新房钥匙,其实这是不合理的,甚至是明知大多数业主不懂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的一种“浑水摸鱼”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对于这一条物业收费办法,针对广大业主经常要遇到的一些情况,再延伸解读一下:
    1.新房交付时先向业主预收全年全额物业费,待第二年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核实业主第一年未入住未装修,向业主退还30%或将30%抵第二年物业费 ,这样的做法是可以的。但是业主千万要记得第二年交费时有这事。
    2.装修之日的下一个月1日起开始计算为“已入住”,物业服务费就需要全额缴纳。
    3.装修完工了但一时半会儿没住进去,这样算不算未入住呢?目前对这种情况的判定方法没有统一的标准,较公平的判别方法是:业主提供连续6个月或6个月以上该房屋的水电费费用为零的证明,以此来证明该房屋装修后未入住,则该水电费为零期间月份的物业费按70%缴纳。这种情况也适用于入住后再空置,比如出过半年或一年无人居住的情形。
    4.新房交付时,因为房子部分质量问题需要房产公司整改的,交房之日至整改好并验收完成期间的物业费由房产公司支付。当然,房产公司整改好了通知业主去二次收房而业主迟迟不去的情况除外。
 
    好了,针对房屋未居住物业费是否打折收取今天就解读到这里。鸽蛋从事物业服务行业近八年,是首批“中国注册物业管理师”,网友们有任何物业方面的问题也可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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