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抗疫过程中,很多单位组织员工捐款,由公司统一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款用于疫情防控,但公益性社会组织没有为每个人开具捐赠票据,而是统一为公司开具了捐赠票据。这种捐赠支出个人怎么在计算个税时候税前扣除?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的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另外,根据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如果个人在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凭捐赠银行支付凭证享受扣除政策,并在捐赠之日起的90日内取得捐赠票据即可。 |
|
来自: 昵称44774799 > 《财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