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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离我们的孩子到底有多远

 富书 2020-06-19


作者:魏然(爸妈内参主笔)

我快四十岁了,那又怎样?

把婆婆当成妈,你就输了

父母的精神趣味,决定了孩子的成长条件

 “校园欺凌”为什么会存在 

前一段时间,“校园欺凌”成为热搜的焦点,因为这样的行为隐蔽性强,受害范围小,严重程度难以界定,而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理。

被欺负的孩子,在身体和心灵上受到的损害,常常不是短时间看的分明。往往随着次数的增加、时间的持续,伤害程度逐渐累加,会让被欺凌的孩子越来越放弃反抗,不愿或者不知如何求助。

即使身体的伤害可以消失淡化,人格形成过程中出现的裂痕,却终身不能弥补。

“孩子小不懂事”“就是逗着玩,哪有这么严重”,经常成为“欺负人”之后还不能正视问题的合理借口。家长的包庇、有关部门不作为、取证艰难,都会影响这类行为被大家正确看待。

明明欺负的对象是自己身边的同伴同学,为什么还会有人长期凌驾于弱者之上呢?“群体的愚昧与无知”。《乌合之众——大众心理学》说:“群体最热衷于扩大自己的情感,因此会被最极端的情感所打动。”

假设一个情景,晚上你独自走过一个街道,你看到平时价格很贵根本买不起的面包店关着门,你会不会因为讨厌面包店老板价格过高而砸碎玻璃,抢走面包?

你晚上路过一个街道,看见有一群人打碎价格昂贵面包店的玻璃,喊着面包店老板“为富不仁”,要找他讨“公道”,其实那群人是在抢店里的面包。你会不会加入其中?

第一个情景恐怕大多数人都不会独自决定去抢;但是第二个情景发生时,路过的人就会觉得,反正大家都这样做,法不责众啊,于是在群情激奋的鼓舞下,也毅然加入大众的行列。

这就是群体的“狂热”与“道德无意识”!当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在心理上责任被众人分散,于是人们可能会做出有违平时道德底线的事情。

“愚昧的群体”不止喜欢推卸个人的责任,做出过分的事情;还乐于“相信”原本不存在的“理由”。在众人中一再被重复,那么就成为了真正的“事实”!

“校园欺凌”事件的主导(或“头脑”)只会有少数人,而其他都是盲从者。孩子也是在群体中害怕被孤立的,当强势的一方成为某个群体的主导力量,另一些孩子会。因为害怕孤立,或者服从权威,失去自己的见解加入欺凌他人的队伍中来

那些盲从者参与之后,就会在心理为逃避责任给自己找一个“正当”的理由——同其他欺凌者给被欺凌者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并且坚信多数人是站在“正义”的一边。这也是“群体的愚昧”的具体体现。

保有人格的独立和理智的头脑

无论是青少年,还是孩子,在独处中还是群居时,都保有道德与理智,不盲从,都是难能可贵的品质。做到如此,就做到了人格的独立,心灵的独立。这是具有大智慧的学者才能具有的品质。

前些年有一个流行词语叫“忽悠”,把明白的人“忽悠糊涂”,把目标不明的人“忽悠过来”,把对方的利益“忽悠到自己口袋”……这好像成了一种“混社会”的高等能力。这些本来就是颠倒黑白的做法,反而在博众人眼球的过程中,被“包装”成了生存技能。

有些孩子在被问及为何要合起来对付一个孩子的时候,说的是“他们说他如何如何”“他们都如何如何”,或者是“我朋友被欺负了,我要帮他(她)如何”等等。

我们也不难看出,什么样的人容易被“忽悠”?就是那些立场不坚定、所知有限、没有自己固定的价值观、遇事容易盲从的人。

广博的知识、自信的心灵、忠于自己内心的判断与推理,才是抵御“忽悠”的良方。这些都是人格独立、心灵独立不可缺少的要素。

人是社会中的人,教育就是社会化的进程。在学习各种文化、知识和技能之前,生而为人,首要教育孩子拥有“敬畏”之心。

首先,“敬畏”的对象,并不是英雄领袖或者神灵。“敬畏”的对象其实是我们自己,也就是生命,来源于自然的生命。

在整个大自然中,人类何其渺小,而每一个人类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敬畏生命,就是尊重我们自己。我们运用各种手段获得食物延续种族。作为食物链上相对高等的一环,我们可能会从动物身上,获得食物,但人类决不能欺凌幼小。

举个简单的例子,原始社会中为了保护下一代和获得食物,团体的力量勇斗猛虎,是合理的行为。但是一群猎人,围着一个弱小的猎物,极尽玩弄看着它死去,再吃掉,就是欺凌的行为,是对生命的不敬。

对生命的“敬”应该是存在多少年人类进化的血液中,牢固不变的意识,与国际种族无关,只与生命有关。倘使我们的下一代的血液中延续着这样对生命本身的敬重,怎会有欺凌与不公的事情发生?

其次,人无论在哪种社会制度中生存,最起码要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否则即会被他人所不容。这就是最起码的“畏”。

侵犯事件的发生,和侵犯行为的后果是呈反比的。越能意识到后果的严重,越能阻止侵犯行为的发生。这个后果,是法规的“他律”,也是对这个事情影响严重性的“自律”。

小时常听祖辈说,举头三尺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老百姓最朴素的“慎独”的思想,是一个人做事的底线——“良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古训圣人的教诲,没有一个人有权力因为自己的行为,损害别人的健康、安全、权益。

让孩子远离“欺凌”事件

我们从电影、新闻中看到“校园欺凌”的事件,觉得这是人家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观望。

或者觉得有些孩子就是个别,别人能“逗着玩”,到他身上怎么就“开不起玩笑”想不开了呢?

再或者,希望有相应更完善的立法规定处罚,学校等有关机构有更严格的管理机制等等。

这些想法都是把责任推给了别人,排斥到自己的生活之外。

换一个角度来看,“欺凌”行为自古有之,以身体的强壮或权利的优势,对弱势一方施以压迫,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会让弱小一方感受到打击与痛苦。这样的行为,发生在校园里儿童青少年之间,就是“校园欺凌”。

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五六岁的小男孩追猫逗狗的年纪,把小麻雀抓住,剪了羽毛或者用更残忍的方式弄死,还以此为乐,大人看了认为是不懂事,长大就好了。本质上,这就是欺凌。如果不加以制止,可能长大就会把“欺负”“好玩”的对象变成自己身边弱小的伙伴。

对于每一家庭来说,从小就应该让孩子树立正确的与人相处、与动物相处的观念,是避免欺凌的根本。在整体环境以平和善良为主旋律的背景下,即使有人有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想法,也不会有人附庸。

从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观念讲,不能因为受害者是少数,而“欺负人”的人是多数而存在姑息错误行为的想法。因为,一次被姑息,将可能有更多的同类现象产生。

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必须懂得“要为错误付出代价”这个亘古不变的社会准则。至少家长有责任让孩子懂得,不是打着“保护孩子”的旗号,对此避而不谈。

所以,作为家长与社会成员,认为欺凌行为距自己很远,是自欺欺人的想法;让孩子“强大”起来,避免成为受害者,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让我们的孩子不受欺凌行为影响,必须教育指导孩子懂得和实践“敬”与“畏”;整个社会都重视和正视欺凌的行为,对任何恃强凌弱的做法大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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