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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家中有人去世,都要遵守居丧制度,它都包含什么内容呢?

 大秦之歌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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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大秦之歌

作者简介:头条号历史问答达人

在古代封建王朝的历史上,官员家中有人去世,按照惯例都要回家奔丧守制,而且历朝历代都形成了一种居丧制度,每个官员都要带头执行。对于礼仪之邦的中国来说,孝道历来是人们最注重的一种社会习俗。

居丧守制做为一种制度,对于孝道本身就是一种强化和推动。那么,古代官员所讲究的守制是什么?它又包含哪些内容呢?

现在人了解古人的居丧守制习俗,大多是从影视剧或者小说里知道的,比如在《儒林外史》第四回有“先母见背,尊制丁忧”的表达,在《寓圃杂记》里又有“成化初,陈(辑熙)守制于家”等等文字表述。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古代官吏们来说,家中一旦有人去世,就要按照朝廷的规定“尊制丁忧”、“守制于家”,这是必不可少的一件大事。

我们接下来就深入了解一下,在中华孝道文化背景下的居丧守制到底有哪些内容。

第一,解除职务,谢绝应酬

如果家里有亲人去世,官员们首先要向上级申请解除职务,把所有的工作放下,朝廷会安排另外的官员来接替工作。普通人员则要谢绝一切应酬,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守孝,时间要守够二十七个月(不计算闰月)。

怎么来理解这些规定呢?这不能不了解封建王朝的丧仪制度。

从周公旦创造了周礼之后,婚丧嫁娶就成了中国礼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经几千年漫长岁月的发展,成为迄今为止都在深刻影响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精神内容。

从春秋战国儒家思想形成以来,父母之丧是整个丧礼中最重要的部分。儒家规定,停柩期间,只能吃粥,不能吃别的,以粗茶淡饭为主,喝酒更是大不孝。穿衣服也要穿粗糙白色的麻布丧服,过去把这种孝服叫斩衰。

安葬以后对饮食起居仍有相应的规定,只能“疏食水饮”,穿麻缕稍微稠密一些的丧服,也就是说穿的孝服比停柩期间要细密一些,但材料和颜色不能变,更不能穿大红大绿的衣服,否则就是大不孝的表现。

再说说周年之后的饮食起居规定吧!从古到今,人去世了有周年这个祭祀日期,有头周年、二周年和三周年之分。在过去把头周年叫小祥祭,过了头周年之后才能“食菜果”,换上“练冠”,穿有浅绛色领边的丧服。二周年叫大祥祭,换上“缟冠”,穿细麻布做成的深衣服。到了二十七个月举行禫祭,这个时候才是除去丧服的祭祀日期,守制才真正结束。

官员在守制期间,如果遇上国家发生战争或其它紧急事情,守制期还没有结束,这个时候朝廷会强令他出仕,赶紧参加工作。这种情况放在过去就叫夺情,或者叫起复,把解除的职务还给你。在入署办公的时候可以穿素服,而且不能参加朝会、祭祀等礼仪。

在《北史.李德林传》里有这样一段记载:“德林初仕齐,累迁中书舍人,加通直散骑侍郎,别典机密,寻丁母艰,以至孝闻。朝廷嘉之,裁百日,夺情起复,固辞不起。”这里的“夺情起复”讲的就是这个事情。

清朝入关初期,朝廷里的事情很多,需要大量的人手处理各种事情,所以朝廷规定,八旗文武官员的父母如果去世,一百天之后就可以入署办公,可以参加朝会、祭祀等活动。到了乾隆二年,朝廷又出规定,沿袭古人守制习俗,在二十七个月之内,免除了守制官员参加朝会、祭祀等活动事项。

另外,如果有官员家中至亲去世后不上报朝廷,这就是“大不孝”的罪名,不仅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且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在后唐明宗天成三年闰八月,滑州掌书记孟升母亲去世,但他没有向朝廷报告母丧之事,结果被大理寺定刑为流刑,而明宗则认为“将复投荒,无如去世”,意思把他流放到荒芜之地,还不如让他去死,于是将这个孟升给赐死了。

第二,禁止婚娶,不能嫁女

一旦家中亲人去世,在守制的三年里,不能有婚娶的事情发生,这是被严重禁止的行为。如果发生,绝对是违背礼制的事情,要受到处罚和唾骂。

在《春秋》里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情,说的是文公二年(前625年)冬天,文公的父亲僖公才死了不足二十五个月,而文公就在居父丧守制期间,开始张罗送彩礼的钱,准备给自己纳一个女子。结果受到了世人的讥讽和嘲笑。

在《东观奏记》里也记载了这么一个事情:“大中朝有前乡贡进士杨仁赡女弟出嫁,前进士于環纳函之日有期丧,仁赡不易其日,宪司纠论,贬康州参军,驰驿发遣。

可见去过无论身份是王公贵族,还是士大夫阶层,如果在居丧守制期间不守规制,重则丢官丢命,轻则流放遣送。

第三,禁止饮宴,不闻音乐

在唐宪宗元和九年(公元814年)四月,陆庚去世,他的儿子慎余和他的兄长博文在居丧期间不但穿着华丽的衣服,而且还去酒肆参加聚会饮酒作乐,结果都被打了板子,慎余被流放到了循州,博文被解除职务发配到原籍。

儒家认为“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所以对于饮酒和音乐是被禁止的。

第四、禁止赶考

过去家里有了丧事,是不能参加考试的,即便是三个月丧期最轻的缌丧也不例外。

宋天禧年间,举人郭積缌丧期间去赶考,结果被他的一个同辈给告发了,被御史官所弹劾,最终失去了考试的资格。

这个规定最开始比较严格,到了后期渐渐有了宽松的规定。明代以后,除了服丧三年期限的学子不能参加考试外,其它的都容许考试,不做限制。

对于解除公职在家服丧守制的官员,皇帝一般都会派人去慰问,并赐给一些钱物。毕竟这些人都是朝廷有用之人,给予慰问也显示皇帝对官员们生活的关心。

洪武十一年二年,朱元璋派人去慰问守制在家的广西布政使藏哲,赏给他米60石,钞二十五锭。

洪武十七年正月,又命吏部:“凡官员丁忧,已在职五年、廉勤无赃私过犯者,照名秩给半禄终制;在职三年者,给三月全禄。

清朝初年,只有满族大臣居丧期间,皇帝才能派官吏赐给茶酒。到了康熙年间,汉族大臣陈廷敬母亲去世回家守制,康熙皇帝命令内阁学士屯泰、翰林掌院事学士喇沙里带着茶酒去赐给陈廷敬。

此后,他下令吏部官员查阅《明实录》里有关丧期慰问的规制,并修改完善后成为大清丧仪的一部分。

总而言之,守制是中国孝道文化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也被赋予了新的内容。虽然今天的社会已经不像古代那样重视守制,但孝文化越来越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的每个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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