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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扒一扒你们不知道的保险坑(二)

 恬淡闲适 2020-06-25

上一篇我们讲了重疾的关于重疾的两个坑,这篇继续。

先来听个故事。

老王买了某重疾险,因为心绞痛被诊断为冠心病需要做手术治疗。医生说,发现的早,血管堵塞情况不算严重。现在技术也先进了,不用搭桥手术,做个微创介入术通一通血管就好了。今天手术,明天就能下地走动,一周后就能为爱鼓掌。老王一听很欣慰,就去问了自己的保险代理人,说我记得当初说冠心病手术治疗能赔。代理人说,是的,但是条款中可以赔的是冠状动脉搭桥术,前提必须是开胸手术,你这是微创介入,赔不了。

老王心想MMLB,这是什么意思?是逼我去开胸么?所以面临两个选择:要想赔,去挨一刀,在床上躺三个月甚至半年。如果做微创介入治疗,因为合同里没有冠状动脉介入术这条,就赔不了。

你说坑不坑?

所以冠状动脉问题的治疗一定要开胸才赔吗?

当然不是,冠状动脉搭桥术,用于严重心脏血管堵塞,需要开胸搭桥属于重疾。如果及时发现,就进行微创介入疏通血管治疗,算是轻症。也是能赔。

也能赔,那老王为什么不能赔?因为老王买的那款产品没有这个轻症。不像高发的25种重疾,有明文规定所有重疾产品都必须包含。而高发的轻症却并没有相应规定,所以有没有包含,这就得看保险公司的设(liang)计(xin)了。

而高发轻症其实也就那十来种,目前市场上多数产品都会包含,但总有那么一两款产品例外。如果不是从业者,其实多数购买者都不会去关注具体有哪些。

所以这是信息不对称,坑又来了!

这次主角不是友邦,而是大(sheng)名(ming)鼎(lang)鼎(ji)的平安福。

平安福就为了增加轻症数量,硬是把极早期癌症这一个病种拆分成原位癌、皮肤癌、极早期恶性病变三种疾病进行描述。其实这也没啥,多两种不就是看起来好看一些。但不地道的是,人家拆多两种疾病出来,就是为了把另外两种高发轻症给删减了:冠状动脉介入术、轻微脑中风。这就是老王为什么不能赔了。虽然,平安福2019II升级了条款,把这两种轻症补上了,但是我只想求此前购买这款产品的老王的心理阴影面积。

所以这种坑要怎么避?

重疾险的坑三:轻症不能轻视

轻症就是没有达到重大疾病标准,情况较轻的疾病,或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状。就像上面说的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

因为现代医疗检测方式不断进步,所以很多疾病在早期就能发现。所以相对于重疾来说,轻症更容易获得赔偿,且赔偿后还能豁免保费(保费不用交,保险还有效)。所以轻症虽然是重疾的一个扩展责任,但现在却成为重疾产品一个非常重要的衡量指标。

所以高发轻症病种是不是都包含,是判断一个重疾产品的重要指标

大家都习惯关注简单的数字对比哪个产品轻症赔的高,哪个产品轻症数量多,而去忽略高发疾病。

避坑方式:先看六大高发重疾对应轻症,再对比赔付比例、轻症数量

附:六大高发重疾的对应轻症

信息不对称?扒一扒你们不知道的保险坑(二)

坑四:癌症的赔多次的一定好

癌症目前是重疾产品中,理赔率最高的一个病种,也是最高发的疾病之一。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癌症也不再是不治之症,但是治疗费用高,且容易复发、持续,所以很多重疾产品设计中都会附加癌症的多次赔付

通常来说,癌症的再次出现包括4种情况:新增癌症癌症再次复发、癌症转移、癌症一直持续。有些产品会在条款做一些限制,例如只赔持续、新增。所以选择癌症多次理赔责任时,一定要明确多次赔付的范围,避免掉坑。

癌症的多次赔付需要涵盖:新增、复发、转移、持续这四种情况。

总结下:重疾产品选择几大要素

1、重症的是否分组:不分组最优,分组情况下要保证六大高发重症分不同组

2、轻症:六大高发重疾对应的轻症是不是都包含

3、癌症:二次理赔,要涵盖新发、复发、转移、持续

其它的坑:

像多次赔付的理赔间隔期、隐形分组的三同条款等。这些我会放在具体产品评测中来讲。

解说保险,c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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