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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自由——谈小说的教与学

 陈林细谈教育 2020-06-28

确定小学阶段可以学小说,以及小学阶段的小说应该是什么之后,我们也许可以探讨下小学阶段小说的教与学的方法问题了。

小说无疑是由人物、情节与环境构成的。然而,这样的概念往往是苍白的。因为很多记叙体文本中对一些要素也可以上述三个词语进行命名。因此,我们得好好思考一下,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和环境到底是什么。

这大致上又可以联系小学阶段小说的两个特点了,一个是模仿性特点,还有一个是操作性特点。这两个特点决定了两种教学内容的确定。一个是以语言主要的教学内容;一个是以构思为主要的教学内容。

但无论是语言还是构思,都涉及到小说的本质特点,那就是对于世界现象的浓缩。小说企图反应神仙、历史、社会世情等诸多的现象,从而探寻世界和人的秘密。

小说与现象的最大区别在于,小说是可视化的,是由语言或者构思的情节按照一定的空间的顺序进行排列的。这样的空间排列就形成了隔断。这种隔断有两层,一层是无法描述现象的连续性而形成的;一个是由于语言或者情节符号无法抵达现象本质而形成的一种隔断(康德)。

真实的现象是有时间的连续性的。但问题在于,小说描述的现象也属于过去的,或者是过去发生的事件,或者是存在于作者头脑中已经过去的思想。这样一来这现象感觉上是有时间的连续性的,然而却是消逝了时间而只是存在于思想中的一种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事物。

这样,我可以筛选出小说的两个最起码的特质,一个是语言有空间的排列,一个是语言企图表达的无时间的自由事物。

这样,我们可以说,小说原本是自由的产物。

这让我想起了陈萍主任所说,我们可能要思考一种学习方式的变革问题。也就是小说的学习方式可能跟一般问题学习方式有所区别。既然,小说与现象学扯上了关系,小说无疑是一种自由意志(笛卡尔)的象征。也就是,对于小说的解读往往要崇尚教师与孩子同时发生的自由性。

比如《林冲棒洪教头》,我们或许可以让孩子通过表演还原那文斗”“武斗的场面,在还原的过程中,孩子自然可以表现自己的理解,无论这种理解在我们看起来多么不合理,但对小说来说都可能有其合理性;比如《爱之链》,我们或许可以通过探讨主人公的心理世界——三个主人公是怎么想的呢?(因为情节的精巧已经是在眼前的了),或许孩子通过对于主人公的不同理解,会产生我们意想不到的对于世界的爱来——只要有爱,一切的美好皆有可能!也就是,这情节虽然是作者编织而成,但由于三个人内心中都有爱,也是足以让我们相信在真实生活中会发生的——有些事情的发生,我们可能不知道,但有些道理我们必须知道!那不知道的过程,是孩子自由意志(理智)进行驰骋的过程。

当然,我所说的,可能只是一种观念——小说的教与学要尽量崇尚自由,自由的过程,将是读者深入的过程,也是读者反思自己的过程!

然而,按照斯宾诺莎的观点,人的知性的改变正是因为有了观念,然后才会有方法!具体的教学方法是次要的,观念才是重要的!

当然,这里仅仅谈的是小说文体的教学,但小说首先也存在于语文教材中,是语文教材中的小说,所以对于语文教学中应该设计的语文知识、基本能力或者语文学习的习惯依然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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