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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拖欠货款律师函

 婚姻律师饶为为 2020-06-29

​最新货款催收律师函

作者:律寒网。专业代发律师函平台。千余名合作律师,快速解决您的法律纠纷。转载请注明出处。

致:xxx

湖北XX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湖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XXX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贵方拖欠委托人货款一事,

特致函如下:

一、据委托人陈述:2019年4月19日,委托人与贵方签订《数控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贵方向委托人采购数控辅料切割机一台,规格为FGTHT-25342GY,设备价格为136000元。合同明确约定,贵方应当先支付30%货款,剩余30%货款在2019年7月28日前付清。

委托人于2019年5月28日前交货,贵方在2019年7月28日前付清剩余货款。任何一方违约按(0.2%×本采购订单总额×违约天数)作为违约金。委托人己按照合同约定将设备交付至贵方指定收货地点,且设备验收合格。

但截止目前,贵方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委托人货款58700元,属于根本违约。二、本律师认为: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贵方应当向委托人支付拖欠的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贵方每拖欠货款一日,

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贵方供货,贵方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货款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严重违约,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贵方尚欠委托人货款58700元,

贵方应当履行支付该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委托人要求:

1、在收到本函十五日内立即支付委托人XXX工程有限公司货款58700元;2、以58700元为本金,按每日1‰的标准,自2019年7月27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四、若贵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虽给予答复,但仍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本律师将不再另行

致函告之,将直接根据贵方授权依法追究贵方的违约责任。届时,由此产生的讼累及一切与诉讼有关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必要费用将由贵方承担,同时,本

律师将保留通过其他途径以维护贵方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特此函告!

湖北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

联系电话:XXX

二0二0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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