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慧验房 近年来,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冲突事件屡见不鲜,一般小区都有物业,本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如今物业不知从何来的傲气,总是得罪业主们。 物业一直以来以多收钱、乱收钱少干活,饱受业主诟病,甚至更有业主指责自家的物业就像“收取保护费”的一样豪横。 为此,很多业主支持全面取消物业管理,究竟为何呢? 首先物业费收支不透明,在收支不平衡或收支低廉的情况下物业服务质量差,其次,物业人员每天都会接触成千上万的业主咨询,压力极大。如此一来,物业和业主之间就处于恶性循环了。 其实,为了保护业主们的利益,很多城市在2020年也发布了相关规定。 如北京新规,自5月1日起,业主大会可以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或不再接受物业服务。若被解聘的物业不愿搬迁的,超过1天罚款10000元,直至离开。 另外,社区停车场、商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租金收入和盈利都归业主。 除此之外,业主也需了解,有些费用是不需缴纳了,看了以下几点,望业主们不要再当“冤大头”了。 物业额外收取的费用无需交 如今小区物业乱收费的现象可谓是比比皆是,很多物业因业主不懂“新规”而强迫缴纳。这时业主们要长点心。 比如在装修期间,物业强行收取砸墙费、垃圾处理费,还有天然气开口费等,这些都是物业自行规定的收费项目,作为业主需了解,根本不需要交钱。 开发商货不对板,配套设施不完善 现在预售房最大的弊端就是货不对板,全凭开发商的一张嘴,有时候购房合同上写好的配套设施,实际交房的时候总是“缺胳膊少腿的”。 对此小编提醒各位业主:一旦出现这类情况,那么前期的公共物业费可适当减免。 逾期交房不需交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规定时间如期交房,业主没必要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强行收取,应坚决拒绝。 新房空置连续6个月以上,适当减免 交房之后,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 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而不是全额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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