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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拆迁做法有损利益、拆迁补偿费用及其计算方式

 荷香月暖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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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屋拆迁、拆迁补偿费用及其计算方式一览无际


3天前

房子被拆,有人欢喜有人忧,高兴的是他们会收到一笔可观的赔偿费,担忧的是他们补偿费过低。

那么正常情况下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费用是多少呢?

拆迁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定,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纠纷一般多于城市拆迁,因为被拆迁户已经习惯于其农村的生活,让其远离原本的生活环境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可政府的规划一般的人也无法阻拦,而为了避免拆迁补偿纠纷的发生,被拆迁户最好在拆迁之前先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看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与城市拆迁补偿标准一样吗,如果补偿太低怎么办?毕竟被拆迁户与政府的力量是悬殊的,为了避免自己利益受损,还是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吧。


七种拆迁做法有损利益,拆迁户不要多做无用的交谈,应立即维权

 
全国征地拆迁咨询
2天前

征地拆迁领域的违法行为从未消失过,它仍旧存在于实践中,侵害着百姓的合法权益,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公平。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被拆迁人也不要消极,因为法律是不会容忍任何违法行为的,只要拆迁方触犯法律底线,拆迁户们便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特总结了以下七种常见的非法拆迁行为,希望被拆迁人能够保持警惕,及时运用合法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一、征收拆迁程序不规范。

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协商、房屋拆除实施等阶段的流程,而在这些流程中也还有细化的步骤。一般征求公众意见期限要不低于30天,张贴通知的形式要求不低于5天。不符合以上征收程序的,拆迁户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知情权。

第二、在拆迁的时候没有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

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得知被拆迁人有权利做出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拆迁户和拆迁方可以协商选定房屋评估机构,如果双方没有进行协商的或者协商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所以无论如何拆迁方都没有权利私自指派评估机构。

房屋评估是对拆迁户的房屋价值进行计算,然后根据评估的价格给予补偿,如果连最基本的评估环节都没有,怎么能保证给出的补偿和房屋实际价值一致呢?房屋评估的时间也是在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后,然而实际中很多拆迁方还没有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就开始对拆迁户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之后时隔很久才会作出征收决定,那么此时的评估价格和当初评估时的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这都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

第三、拆迁方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拆迁户没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

一般来讲,无论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此外,根据有关法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同时在实践中,如果拆迁户的房屋价值比较大的话,拆迁户也可以选择即拿拆迁款,也要小一点的安置房。但被拆迁人一定切记,拆迁方指定补偿方法的行为是违反规定的。

第四、提出先搬迁再补偿。

实践中,有人会问到底是“先拆迁后补偿”还是“先补偿后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当补偿协议中有关于“先拆后补”“快拆慢补”等条款,拆迁户一定不要轻易签字,无论拆迁方做出怎样的承诺。拆迁户在未获得补偿前有权拒绝搬离房屋。“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如果征收部门不履行补偿义务就要求被征收人搬迁,甚至是非法进行强制搬迁,被征收人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不配合拆迁工作,拆迁方断水断电,甚至骚扰拆迁户的日常生活,进行逼迁。

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如果断水断电跟拆迁方有关,那你就可以按照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的合法方式应对,从断水断电这个违法点进行诉讼维权,是争取谈判主动权的一个强有力的依据。

第六、非法拘禁被拆迁人及其家属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很多情况下,为了能够达到强拆房屋的目的,拆迁方会将被拆迁户从家中强制拖出,并限制人身自由,让被拆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屋被拆掉,这些非法拘禁被拆迁户及其家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第一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七、夜间拆房,法定节假日拆房均属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行强制执行”所以,无论是违法建筑还是合法建筑,都不应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被拆除。

拆迁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谈判战争。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应熟悉合法拆迁过程,有任何疑问,及时询问专业律师,寻求问题答案,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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