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所谓代购的原本含义指的是一方委托另一方在购买商品的行为。实务中常见的代购指的是一方以营利为目的接受另一方委托,从境外购买指定商品的行为。本文中所述的代购指的是实务中常见的受托人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的代购行为。代购的合法化问题一直是实务中的热点问题。有的当事人因此赚得盆满钵满,有的当事人因此身陷囹圄。那么代购行为究竟是否合法?代购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这个问题。 一、如何判断代购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实施的代购行为实际上一种经营行为。而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当事人的代购行为如果以自然人的名义进行,那么就应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如果以其他合伙的形式经营,则应依据合同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合伙企业登记,如果以公司的形式经营,则应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登记。 实务中大部分商业代购行为均是以电子商务的形式进行操作,而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依据上规定,未依法完成经营登记的代购主体,其经营资格本身不具有合法性。而如果代购人已经依法获得了相应的经营登记,则在主体资格上具备合法行为,至于代购行为是否合法则需要结合具体的市场交易行为来判断。这里需要主体这里所说的经营登记对于代购业务而言由于涉及从一个国家和地区采购产品至另一个国家和地区销售,因此其主体资格不仅包括办理营业执照,依法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同时还涉及依法办理进出口贸易备案登记等操作。 二、如何判断代购行为是否合法 在代购主体已经具备相应法律资格的前提下,另一个问题就是判断代购主体的代购行为是否合法。判断当事人的代购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代购主体所实施的跨境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则属于合法的代购行为,否则代购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以从境外代为采购商品至国内销售为例。我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如果代购行为是以自用名义实施的营利行为,则实际构成了违法。实际上正常的海外采购并转国内销售,该行为要经过海关报关、检验检疫等法律程序。如果代为采购行为并未经过该程序而直接到达国内消费者手中,实际上逃避了海关监管,不仅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还会因代购产品脱离监控而给国内的经营者或产品使用者带来权益损害,甚至影响到国内正常的经济秩序。 这里需要注意无中文标签的代购产品是否属于合法产品的问题。有人认为,由于代购操作系直接从国外采购,因此不加中文标签属于正常现象。且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6]56号》的规定,已经允许此种情况不加中文标签。这个观点看似合理,实际没有真正理解告知书的条款规定。该告知书规定:“经一般贸易途径进口,且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监管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均应在其产品包装上印制了中文标签。通过邮寄、快件(如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渠道)入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则不一定有中文标签。奶粉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范畴,经邮寄途径进境的奶粉,如在合理自用范围内,认定为自用物品,没有在其产品包装上印制中文标签的要求;如超出合理自用范围,认定为货物,应当按照货物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并在其产品包装上印制中文标签。因此,仅凭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无法判定产品是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首先该文所涉及的产品仅限于奶粉产品,对其他产品不能直接适用。即便对于奶粉产品而言,其明确规定无中文标签的情况仅限于“经邮寄途径进境的奶粉,如在合理自用范围内,认定为自用物品,没有在其产品包装上印制中文标签的要求;如超出合理自用范围,认定为货物,应当按照货物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并在其产品包装上印制中文标签。”然而实际上以营利为目的代购人,其从国外所采购的商品实际并非自用,即便从邮寄途径而言,可以形式上认定为自用物品,但早已经超出了自用范围。实际系代购人在国内的转销售牟利行为。因此仍然应标注中文标签。 基于以上原因,对于代购国外产品至国内销售的行为而言,如果代购主体不能提供相应的进口许可相关的单据及批准文件,则该代购行为构成违法。具体违法责任需要结合代购主体实施的代购货物的货值金额、涉案税款金额及代购产品在国内流通时发生的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不过谈到这里,我们就会发现,所谓的代购行为在合法化之后,其实和国内的其他进出口贸易经营者没有本质区别。 三、违法代购产品对消费者带来何种损害 以经营为目的的代购只不过是国内进口代理商经营日用消费品的一种形式。对于违法代购而言,其所涉及的产品风险更大。消费者不要偏信通过非法途径代购而来的产品。由于该类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后无法直接追究厂家的法律责任,而国内的代购主体如果又无一定的风险负担能力,将导致消费者的维权变得异常困难。同时该行为也可能会对公共安全带来较大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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