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时间是在1981年。四十年前,当中国刚刚挣脱一个极其黑暗的时代迎来崭新的黎明之际,这样一部小说的出现颇有勇气。 虽未经历过那个年代,但读过众多的描写建国初期到文革期间的文学作品,对那样一个时代充满着深深的惧怕。一个人的生活可以因为一点点莫须有的罪名与指控被完全毁灭,身体上折磨他,精神上虐待他,从而使他堕入炼狱之中。 在那样一个黑色恐怖刚刚结束的时代,大多数的人都怀着一种小心翼翼的心态观望着形势的发展,这部小说如同一把利刃捅入一个躯体痼疾的深处。 古华在小说的后记中说:有很多读者给他来信“祝他幸福”,他知道他们为他写出这样的小说替他担心。 小说讲述了位于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的一个小镇——芙蓉镇在一段特殊时期的风云变幻以及人物的命运,“寓政治风云于风俗民情图画,借人物命运演乡镇生活变迁”。 一、一个黑暗的时代,人们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 在风景如画,遍植芙蓉树的小镇上,生活着一群纯朴善良的人们,芙蓉镇的米豆腐西施又被称为芙蓉仙子的胡玉音,摆了一个卖米豆腐的小摊。十里八乡的人们赶集时都会来芙蓉姐姐的米豆腐摊子喝上一两碗米豆腐,一阵阵笑语喧哗,拌嘴斗趣,对胡玉音来说,生活安宁而美好。有一个疼她爱她的丈夫黎桂桂,有一个对她充满情意的干哥哥,大队支书黎满根,还有一个对她心存好感的粮库主任古烟山,她靠自己的勤劳赚取财富,心中对生活有美好的想象。 胡玉音初初爱的那个男人是大队书记满根哥,两个从小青梅竹马的男女,长大后再次邂逅,情愫滋长,。但黎满根是政府干部,胡玉音则是小从业者,父母成份不好,母亲是大口岸上的妓女从良,作为国家干部的黎满根不能娶这样身份的女子,为顾全黎满根的前途,胡玉音只能认情郎做干哥哥。爱情的幻灭总是让人痛苦,但当前途与爱情不可兼得时,只能舍爱情而选前途。 胡玉音这样的女子,勤劳美丽善良,恰恰是她的这些优点,让她的米豆腐摊子生意一日好过一日,也使得她积累起一些钱财。她便和丈夫桂桂用攒下的钱盖起一幢两层小楼房。合理合法的收入却成了她后来的罪证。在那个风云变幻的年代,人们能做的就是夹起尾巴做人,否则必致不测之祸。 胡玉音和丈夫几年辛苦攒钱盖下的两层楼房,未及住上一天,便被查封,她自己也成了侵占社会主义财物的坏分子,不得不出门避祸,不过短短两月,房屋被收,所有的积蓄被掏空,丈夫横死,一个安宁美好的幸福家庭从此便没了。 胡玉音被打成新富农,和那些被人们唾弃的黑五类分子们一起挂牌游街,被罚劳动,扫大街。与秦癫子互生情愫,结成黑鬼夫妻。这一段在患难与彼此安慰中建立起来的婚姻并不安宁,因为两人的结合,秦癫子被劳改十年,胡玉音则饱受惨无人道的折磨。 她还未来得及品尝这患难爱情的甜蜜,又得独自忍受生活无尽的折磨,她怀孕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难产,痛苦地在床上呻吟,她的生命在难产的剧痛中一点点流逝…… 当然,她不曾死,因为粮站主任古烟山经过,为她截下一辆开往县城医院的卡车,从此他开始照顾胡玉音母子俩的生活。 胡玉音自然只是一个代表,代表着勤劳善良的人们,但在那样的年代中,她却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爱情由不得自己,她的小业主的身份使她必须舍弃爱情。与桂桂的婚姻是幸福的,两人相亲相爱,全凭劳力争钱,在和平安宁的时代,他们的生活可以是美好的,有希望的。正是本着这种对生活的热爱与对未来的美好期待,努力挣钱,挣下一所房子。当你以为命运可以被自己掌握的时候,结果却正是噩运张开血盆大口的那一剎那。在时代的大洪流里,她只是一颗随风逐流的沙砾。任凭命运的风吞噬她,戏弄她。 勿庸置言,时代轻描淡写就能改写一个人,一批人,一代人的命运,在坏的时代里,挣扎也好,放弃也罢,很多时候都是一种无奈而痛苦的选择。这种选择更多程度上是出于自保的需要,出于求生的本能,甚至出于对自我的尊重,好在这样的时代早已远去,于是每当看到关于这个时代的文字之时,总会让我觉察到生活在如今是幸福的。 二、被时代扭曲的人性 人性从来不是恒定的东西,它必定会受外界环境的左右而作出某些选择,有些选择是崇高的,有些则是利己的,不择手段的。人们总爱把坏时代里的坏的行为更多地归为一种无奈的选择,但事实上每个人内心都是有良知的,有道德的,他能应该也能够判断自己行为的善恶,只是为什么一个无序而黑暗的时代总是能够助推这种人性之恶呢:是人们忘记了思考,失去了判断能力吗? 01 大队书记黎满根的妥协与软弱 这是一个不太让人恨的人物,但也让人喜欢不起来。他爱上胡玉音时,说:一辈子不负她!结果当他的职务因此而受到极大的牵连之际,他还是选择了放弃这爱情,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这一选择无疑是利己的,但无可厚非,即使如今,人们在面对事业与爱情不可兼得的两难境地时,也通常会选择事业,选择更为光明的人生前景。 他的第二次选择就是交出了胡玉音让他藏着的1500元钱。那是胡玉音与黎桂桂几年辛苦攒下的所有积蓄,因为信任,胡玉音才会把这笔钱交给黎满根。但黎满根再次在自己的前途与藏匿这笔钱之间作出了利己的选择,与上一次他背弃爱情不同,这一次他的选择完全是一种背叛,背叛了他与胡玉音之间的信任,也背叛了自己做人的良心与原则。 他的背叛行为不仅伤害了两人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他明知这种行为将给胡玉音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厄,将会把她推入一个深渊里去,但为了自身利益,他选择了牺牲别人,且不是一般的别人,是那个曾与她深深相恋,心心相印,为了他的美好生活而宁愿忍受痛苦的女人。 02 李国香的自私与冷漠 书中的两个女人,一个胡玉音,一个李国香,这是作者花费笔墨最多的两个女人,却也是截然不同个性的两个女人。在爱情上,胡玉音为了成全黎满根,可以自己独自吞咽爱情的苦果。但李国香的爱情观则是势利的,她的几次恋爱经历只能证明一点,对她来说,爱情与婚姻必须给她带来好处。 她的第一任恋爱对像是个排长,她嫌人家阶太低,吹了,第二任则是一位上慰连长,阶不低,但是要做一乡下野男孩的后妈,又吹了,第三次找了位干部身份的知识分子,可是干部同志很快被打成右派,她自然吓溜了。 她到芙蓉镇以后,看上镇粮站主任古烟山,则是因为古烟山的银行存款为千位数,在当时可算得上相当有钱。她急于结婚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遮掩自己与已婚男人婚外情怀孕不得不流产的丑事,加之她年过三十,成为了剩女,。 她始终找不到一个如意郎君,却又克制不了自己的情欲,变得品味越来越低下,与自己的手下,土改运动根子王秋赦偷情。 一个人对待婚姻爱情的态度必然是她工作生活态度的一种体现,她的利己思想同样表现在她的工作上。她整胡玉音的初衷,只不过因为她看中的古烟山看不中她,而她敏感地觉察到古烟山喜欢胡玉音。她整秦癫子则是因为怀疑秦癫子可能得知她与王秋赦偷情,便让秦癫子判十年劳改,。 当王秋赦,这个她提拔过,却在她受到批斗时落井下石的小人,像狗一样跪在她面前时,出于利用她重新与他勾结在一起,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生体的需要。 李国香的恶被时代不断地放大,她借由手中的权力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和私利,以坑害别人为手段,从中获得一种心理上的快感和职位上的升迁。 03 王秋赦的贪婪与欲望 王秋赦则是一个游手好闲之徒,所谓的运动根子。在运动中崭露头角,在运动中谋得家产,在运动中从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变为一镇镇长。他唯利势图,当提携她的李国香被打倒,他则不遗余力地踏上一脚,李国香再次复任时,则跪地求她原谅。文革结束后,上级要求给秦癫子平反,他则认为给他平反就说明自己曾经的错误,而迟迟不肯平反。 王秋赦的一切只站在自我的立场,他爱运动却不是因为内心的热爱,而是因为运动能给他带来利益,在第一次土改运动中他由一穷二白通过分得其他人的财物,从而脱离极度贫穷,至此,他就爱上了运动,在每一次运动中,他都极大地投入热情,然而这一切都只是他内心欲望的一种表现,他越是对运动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就越说明他的贪欲之大。 所以这样一个人,成也运动,败也运动,当文革结束,所有的运动不复存在时,当社会恢复了平静与安宁时,他便疯了,只有在疯癫中他才能继续享受运动的乐趣。 为什么坏的时代能极大地放大人性之恶呢? 不能排除坏的时代给全社会的一种意识误导,使“恶”摇身一变成为革命或运动之“善”。其次,整个社会,整个时代蔓延的“恶”触发了人性中隐藏的“恶”,而运动或者革命又成为人们合法行恶的道德掩护,也为恶行的实施提供了便利,满足了人的某些阴暗心理以及某些私利的获取。再次,坏的时代提供的这种便利使得原本不能作恶的人轻而易举地获得作恶的机会。从而使他们成了恶人。王秋赦就是这种情形的典型代表。 三、不曾被湮没的爱与善良 不管多么恶劣的时代,也总不乏人性的爱与善良。 01 秦癫子的爱与悲悯 秦癫子的善表现在很多方面。他表面看来很油滑,黑五类分子中,他是小头目,任何上传下达的事情皆由他完成,然而他看似油滑的行为背后却藏着他的善良和悲悯。 李国香要求秦癫子在所有的黑五类分子门口塑狗像,结果他就把自己家门口的狗像塑得最大也最像自己,并且用这种方式吸引了李国香等的注意力,使得他们没有觉察他并未在胡玉音家门口塑狗像。 他们要求秦癫子给每一个黑五类分子做一个出街游行的挂牌,上面要画上大大的叉字,结果他又是把自己的牌子做的最大,给别的黑五类分子的牌子做得小些,上面的叉叉也要小些,甚至他都没在胡玉音的牌子上画叉。还有游行戴得帽子,也是他自己的又大又亮。 他就是用这样一种自嘲的行为默默对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并成为其余黑五类分子的精神榜样,尽自己所能的让他们少受些屈辱。对胡玉音的关爱,纯粹出于一个男人对一个弱女子本身应有的同情,当时两人之间还未产生情愫,所以他对胡玉音的这种力所能及的小小保护,谈不上是因为爱才这么去做,就只是他人性中一种善的表现,却也正因为他的这些善良与关爱打动了胡玉音,两个人在长期的扫街劳动中终于碰撞出爱的火花。他原本是那样一个谨慎的人,处处以一种圆滑的行为与语言保护着自己,然当他一旦爱上了胡玉音,便变得勇敢胆大起来,玉音怀孕后,他不计后果地要与她结婚,做真正的夫妻,也正是由于他的这一行为,成为他的罪证与把柄,被判处了十年徒刑。 02 粮站主任古烟山的宽容与慈悲 再就是粮站主任古烟山的善。在运动之前,古烟山其实是芙蓉镇上的精神领袖,他深受镇民的尊敬与爱戴。这自然与他的日常行为举止分不开干系。 他对胡玉音的帮助,出于对一个年青漂亮勤劳女子的欣赏,所以他每围批给她60斤碎米头子,让她可以做米豆腐生意。这本是合理合法的行为,因为这些碎米头子,对于粮站是无用的,平常也是卖给镇民喂猪罢了。 但正因这一行为。他被黎国香们拉下水,认为他私用职权侵吞国家财产,用以维系和胡玉音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此,他不得不承受他人生中最大的屈辱。 他曾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受伤,因而伤到了男人的要害部位,成为一个名义上的男人。为了证实他和胡玉音之间的清白,他不得不赤身裸体地躺在手术台上接受医生们对他男性要害部位的功能鉴定。即便经历了这样的检查,他还是被停职,被囚禁。 按理说,他的一切噩运皆因胡玉音而起,他可以不怨恨她,但至少该远离她,但当秦癫子被抓去劳改,胡玉音一个人在生孩子的危急关头生死挣扎时,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帮助她。如果说这种帮助是人性之常情,因为在性命攸关的事情上,大多数人也许会暂时忘却与此人的接触曾给自己带来过极大的噩运,也许这次接触还会给自己再次带来什么不测,但是他后来的行为则真正证明了他的伟大与可敬。 在秦癫子劳改的近十年中,他一直对胡玉音母子施以最大的援手,用自己厚实的肩膀替她们遮挡风雨。这一切完全不是出于男女间的私情,而只出于他人性中的善良与慈悲。 在所有描写“恶”的小说中,必有关于“善”的描写,正是这样的对比,才让人生充满希望,才让世界充满爱。 在一部德国电影《窃听风暴》中,一个隶属东德政府的优秀窃听军官奉命二十四小时窃听一位东德作家的生活,但当他目睹了当局的罪恶行径,且被作家的人格所感动,人性中善的一面被唤醒。为了保护作家,他一次次篡改或藏匿窃听记录。最后,他因窃听失败被撤职,由一名有着光辉前程的军官变成了最底层的安全人员。所以坏的时代只是人籍以行使自己恶行的一个借口,人具有良知,永远具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权利。是背弃善而选择恶,或是借恶行恶,是对人性的考究与较量。 在著名的“抬高一厘米”审判中,法官对士兵亨里奇的审判中说: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最终,士兵亨里奇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形,不得保释,这一切只是因为他在值守柏林墙时,开枪击毙了一名想翻越柏林墙,从东德逃往西德的年青人。 结语: 德国著名哲学家汉纳.阿伦特在她的作品《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提出了“平庸之恶”的概念。书中主角阿道夫.艾希曼,是纳粹德国的高官,犹太人大屠杀中“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者,也被称为“死刑执行者”,由于他对该项屠杀方案积极认真,一丝不苟的态度,致使近600万犹太人惨遭屠杀。 在对他进行审判时,他却对自己的罪恶毫不脸红,甚至极为平静,至始至终也不认为自己是个杀人犯,甚至说自己从未杀过一个人。艾希曼表现出的一切举止都很正常,不是疯子,也不异于常人,他的平静与从容从何而来呢?他认为自己无罪,他只是在执行他所臣服的政府的命令。这就是一个坏的时代,坏的政府的最大恶所在,它让人们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变得平庸。艾希曼绝不笨,他能将近一千万犹太人有条不紊地转送至集中营,绝非一个才能和智力平庸之人,而他的平庸却表现在失去了思考能力,成为一个机器。这就是坏的政府或坏时代所造成的人们的平庸之恶。 然而这种平庸之恶真的无须付出代价吗?雪崩时,每一片雪花都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可是正是每一片看似轻飘无力的雪花导致了最后的轰然崩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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