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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了缠脚的布,却把脚放进了高跟鞋

 liying07852 2020-07-14

即便是穿惯了高跟鞋,逛了一下午的街,老婆的脚还是磨破了。

一路上,老婆痛苦不堪,却不肯让我扶着她,而是傲娇的挺胸阔步,尽量表现得若无其事。

回到家里我开始“例行公事”:为老婆按摩腰、腿和脚,顺便听着她的唠叨。

还是痛述女人不易的那套言辞,我含笑以对,缄默不语。

当她说到真恨不得让你们男人都穿一天的高跟鞋试一下,你们才理解做女人的痛苦时,我不禁苦笑:我曾听她说过要我去体验分娩之痛,也曾听她抱怨着让我体验带娃之苦,可要穿什么鞋这事儿并不是情非得已、非做不可的吧?

我如是问她,她回答说:“女人穿高跟鞋还不都是为了你们男人的脸面?”

我一时不知如何做答,如果说我说我不介意未免显得太不领情,可如果我肯定她的说法,她势必会把高跟鞋对她身体伤害的责任全部推卸给我,这是我所不愿意看到的。

于是我说:“我这人虽然好面儿,但我不希望老婆大人因此受苦。”

换得老婆娇羞一笑:“小李着真会说话。”

事实上,她说的并没有错。

是谁让她们穿上了折磨人的高跟鞋?答案是所有认为穿高跟鞋好看的人。

《风俗通义》里有一则故事,讲一养马人驾良马过市,道旁小儿皆鼓掌夸他马快、漂亮,骑马者喜不自胜,更是快马加鞭,沿途路人无不夸其马快,为其喝彩,骑马者愈加不知疲惫,直至良马力竭而死。

故曰:杀君马者道旁儿,累死马的是马的主人,喝彩的人看似无罪,而马却因喝彩的人而死。

同样的,你欣赏她们穿高跟鞋的姿态,无疑是在鼓励她们自残。

但你又很难去改变人们对于高跟鞋的欣赏,就好比明清时期的人们对于“三寸金莲”的执着。

解开了缠脚的布,却把脚放进了高跟鞋

大家都觉得穿高跟鞋的女人很美,那么美是谁定义的呢?

比较科学的说法是,自然界用黄金分割比定义了美。

只有上身和下肢符合或者接近黄金比例的人才是完美身材,而大多数的人都不符合这个标准,所以要高跟鞋来弥补。

另外,高跟鞋也可以逼迫你提臀、收腹、挺胸,这也正是为什么你即使已经有了一米八的个子,却还要穿高跟鞋的原因。

这种有科学依据的说法一定是对的吗?不见得。

君不见西施捧心蹙眉轻叹是美,红玉击鼓威风凛凛是美,瘦若飞燕盘中起舞是美,胖如玉环醉卧桃面也是美,她们都是按黄金比例塑型、做动作的吗?

其实,不影响身体健康、不以痛苦为代价的美才是可以欣赏的美,才是科学的美,很明显,穿高跟鞋不是!

解开了缠脚的布,却把脚放进了高跟鞋

百余年前,国父孙中山严令废止裹脚陋习,裹脚陋习因而绝迹,而高跟鞋却从此在国内风靡。

那双被禁锢了上千年的“天足”,刚获自由,又入牢笼。何以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却始终不肯放过女人的一双脚呢?

高跟鞋虽不是裹脚布退而求其次的替代品,但也无异于枷锁换做了手铐、旧酒新瓶,这便是思想的“进步”?

想想看,如果古时候有“无痛裹脚”服务,那裹脚还算是陋习吗?

如果当代整容没有麻醉技术,不用花钱,但需要需要承受巨大的疼痛,那整容算是陋习还是励志?

就性质而言,穿高跟鞋与裹脚并没有什么不同。

裹脚必然违背了女人幼年时的意愿,却满足了她们长大以后得需求。如果让你年幼时经受裹脚般的痛苦,长大以后可以靓丽动人,相信这会是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励志故事。

当代女人所谓的励志,难道依旧是要靠外貌来改变命运吗?

如果你还要保持倔强的说,古人想要美,别无选择,而现代人要穿什么鞋这却可以自己做主,那么这正是问题的所在了。

解开了缠脚的布,却把脚放进了高跟鞋

明明可以选择,那为什么不选择让自己穿的舒服点呢,放过自己呢?

就好像永远也禁不了的补习班一样,在以成绩为唯一升学参考的前提下,无论国家如何三令五申要给学生减负,可只要有一个人去偷偷补课,就会引起全国人一起争先恐后的去补课,谁也不甘人后。

同样的,在以穿高跟鞋为美的世界里,只要街上还有人穿着高跟鞋傲视群芳,就无法做到对自己手下留情。

再有就是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没有人迫切的想着要去改变它。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印度电影《厕所英雄》里,女教师贾娅因为爱情下嫁给了乡下大叔凯沙夫,而婚后不久便因为凯沙夫家没有厕所而开始闹离婚。

贾娅的母亲劝她回去跟凯沙夫好好过日子,不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这句话激起了贾娅父亲的怒火,他怒斥妻子说:你们女人最大的阻碍反而是你们女人!

出于宗教的原因,在印度的农村,百分之七十的农村家庭是没有厕所的,女人们只能在眛晨时分披星戴月的结伴去野外方便,为此她们要提防蚊虫的叮咬和流氓们的骚扰——当流氓开着大灯路过时,她们只能把面纱蒙在头上以遮羞。为了减少白天如厕的次数她们也不得不减食少饮。

贾娅夫妇用假离婚的方法把事情闹大,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却没能得到女人们的支持,因为她们认为这一切都理所应当——像女人要生孩子一样理所应当。

在贾娅夫妇离婚的前一天,记者问贾娅:“你认为谁该对这场离婚负责?”

贾娅的回答掷地有声:

“是每个明天黎明将再次出发(去野外如厕)的妇女!”

解开了缠脚的布,却把脚放进了高跟鞋

没有人认为穿个高跟鞋就成了受害者。

上世纪上半叶,国际烟草公司在广告上下足了功夫,请医生、运动员和当红女星为其站台,甚至宣称吸烟有益,直到“吸烟有害健康”实锤以后,“烟草为人们带来了放松、精神愉悦”等宣传语早已深入人心,成为如今大部分烟民的借口。殊不知,烟草带来的放松、精神愉悦是为了缓解因为烟瘾造成紧张和焦虑。

烟民无疑是受害者,却无一不在为凶手背书。

所以像“女生过了18岁,就一定要有一双高跟鞋”、“女人的鞋柜里一定要有一双高跟鞋”、“公司聚会、参加party就一定要有一双迷人的高跟鞋”这样在女性中间看似约定成俗、口耳相传的“定义”的出处可想而知。

女人们一边揉着脚踝唏嘘不已,一边四处宣扬着穿高跟鞋的神圣含义。

我常听老婆说,对高跟鞋又爱又恨。恨是情理之中,没有人会喜欢让自己痛苦的东西。而关于爱,或许她没能够理解,她爱的可能只是穿上它走出去以后收获到的风光,而非高跟鞋本身。

这或许真的是一个看脸看身材的时代吧,外表似乎重于一切。

如今为了瘦身,她们节食、极限运动、服药、束腹。

为了自以为是的美貌,他们在脸上注射玻尿酸、削骨、隆鼻、开眼角。

为了衣着靓丽,她们在寒冬的风雪里穿着超短裙瑟瑟发抖。

为了看起来高挑,她们甚至不满足于十厘米的高跟鞋,不惜磨破脚踝,陷下半身于囹圄。

终究是女人对外貌的付出要随着人类的畸形审美来决定,又何必厚此薄彼呢?

如果对于陋习的定义仅仅只是被强迫,或者是受压迫的话,那么我可以很大胆的说:裹脚不算是陋习。

如果对于陋习的定义是大众以自身的痛苦来博取异性的审美,那么,裹脚必然陋习,整容亦然,不以健康为目的的减肥也是,穿高跟鞋自然也是。

美感本就是多样性的,是无法被定义的。

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情人眼里出西施”都是在提醒你要坚持自我,爱惜自己。

莫说岁月从不败美人,但见岁月从来都只垂青骨子里的美人,岁月又何曾饶得过哪个不爱惜自己身体的美人?

解开了缠脚的布,却把脚放进了高跟鞋

忽然想起谢安琪那首《祝英台》,道尽古今女子百态:

再细想今天这一代,有哪种性别得偏爱。

乐见风气渐改,还是大智未开,酒不变旧瓶改。

(祝英台)为什求觅到所爱,必先要死去活来,乞讨无障碍对待。为什求活到精采 ,须将女身卸下来,自我盖掩不自爱。会否等得见未来,女共男均等竞赛。

(如今)为什求觅到所爱,必先要装笑扮呆,苦哀求别人慷慨。为什求活到精采,须将衬衣卸下来,露背坦胸不自爱。会否等得见未来,女共男均等竞赛。

期望多年以后,当人们看到一个穿着高跟鞋女子扭扭捏捏的走在街头,感叹的是残酷的陋习害人不浅,而不是去欣赏她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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