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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从何来?

 震宇易浩法律 2020-07-15

本期内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从何来?

1、何为“三流一体”,“票货分离”?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3、律师建议

2、概要: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日常经营中常见的一类案件。很多企业家因缺乏发票的基本法律常识,一旦被执法机构“讯问”,便惊慌失措,进而“东窗事发”,涉罪入刑。究其原因,是缺乏基本的刑事风险防范知识与能力。

本期内容解读何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明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表现形式和定罪标准。最后,律师指导您如何防范刑事风险。

诸位企业家朋友大家好 !本期内容跟大家聊一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从何来?

    先跟大家分享一个小故事。

    有俩哥们,一个叫王大拿,一个叫刘能,两人是老乡,刘能经常去王大拿公司买钢材。

有一天王大拿跟刘能说,刘能啊,你看我给你的货价格那么低,能不能就别要发票了,我有个大客户,最近钢材需求量特别大,拿货的时候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的意思是,你就暂时别要票了,把你的票开给他, 行不?

刘能,有点犹豫,王大拿说,行不行吧,别墨迹。行吧,刘能勉强答应。

后来呢,有天早上刘能接一电话,对方说自己是公安局的,有个涉税案件,需要找他了解情况。

刘能,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王大拿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抓了,顿时刘能感到后背阵阵发凉,担心自己也会被抓,被扔进看守所跟王大拿作伴......

诸位,故事暂且讲到这。先跟大家探讨一下,王大拿涉嫌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底“虚”在哪里?

最初在判定发票是否存在虚开问题时,有一个原则叫“三流一体”,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一致”,如不一致即可认定是虚开。就像咱们刚才讲的王大拿和刘能的故事,刘能从王大拿公司买货,他的货款必须是直接给对方,货也必须是王大拿直接交给刘能,然后发票的开票方向必须跟货物保持一致,这就符合“三流一体”。

实际上,所谓的“三流一体”本身就是对民商领域活动的粗暴干预,冲击交易安全。在纷繁复杂的民商事关系中,有大量的代理、挂靠等等关系存在,“税法调整税收法律关系,而不能调整民商法律关系”。“铁路公安各管一段”,就是这个道理。!

那我们应该用什么标准判断发票的开具方向呢?答案是基于合同。

王大拿为什么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执法机关在判断虚开时都有自己固定的标准,其中一种叫票货分离型虚开。

王大拿卖钢材,不给实际购买人刘能开发票,把应该给刘能的票开给另一家企业,开票数额与实际货物交易数额不符。表面上看,都有真实交易,但仔细一推敲这里面就有李代桃僵、偷梁换柱了。这也就是王大拿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

到底什么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呢?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都涉嫌犯罪。

好!最后再给大家提一点律师建议,一个企业一定要做好内部的合规性审查,合同的合规性审查不可或缺,因为判断是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是否有真实、有效的合同。

好!本期内容就到这里,咱们下集再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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