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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新解

 新用户83885451 2020-07-16

    在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中,内容与形式和本质与现象这两组范畴意义很相近,许多人甚至一些熟悉哲学的人,对两者之间的区别往往分不清楚,甚至越解释越觉得越糊涂。为什么会这样?似乎很少有人探究其中的原因。本文通过分析,试图找到这两组范畴之间内在的联系,做出合理的解释。

                                一、让人疑惑的两组范畴

     在互联网上看到了这么一段问答,是一个学生提问:“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现象、本质与内容、形式的区别是什么?事物的表现内容不就是事物的现象吗,既然表现内容是形式,那么现象不就等于形式吗?同理内容和本质不是一样的吗?”显然,这个学生对这两组哲学范畴分不清楚,甚至觉得形式就是现象,内容就是本质。{其实很多人都不知如何区分这两组范畴,这个学生提出的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情况}。然后是一个老师的回复:“同学你好,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是两对不同的范畴”。“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和反映事物的内在根据和外存表现之间的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现象是指事物……,任何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包括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征、运动的过程、发展的趋势等。形式是指把事物的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老师的答复全面标准详尽,这里只是摘录了一小部分。但是,这个学生看了以后就懂了吗?恐怕没有,因为这些知识他早就在课堂里已学习过。学习过仍然不懂,问题出在哪儿呢?在我看来,我们现在对这两组哲学范畴的理解是不正确的,至少是不准确的。不能正确解释、特别是不能正确区分它们之间的相同和不同之处,是造成人们在认识上混乱的根本原因。

                                二、为什么说现有的认识不正确

      按照我们现有的理解,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是两个互不相干的东西,可以在每个事物身上同时存在。如上面的回复:“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同时,“任何事物都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真的是如此吗?这样的认识是正确的吗?这就是我要提出质疑的地方。我们知道,事物都有内外两个方面,“外”是指事物的外部、外表,是能够被人感官感知的一面。“内”{或称为“里”},是内在内部的意思,是人不能直接感知,需要通过思维才能理解认识的事物另一面。在这两对范畴中,形式和现象属于事物的“外”,而内容和本质是事物的“内”。既然如此,那人在感知事物时,应该既能感知到事物的形式,同时又能感知事物的现象。比如,我们看到了一朵花,“看到”是感知。那么,我们应该既看到花的形式,也看到花的现象。又比如,听到了隆隆的打雷声,“听到雷声”是感知,那么,听到的“雷声”是形式还是现象?还是既是形式又是现象?在现实的生活实践中,我们会有这样的经验,对某一事物,感知到的要么“形式”、要么是“现象”,绝不会同时感知这两者。我们看见了花的花瓣、看见了红的或黄的颜色,会说这是花的形式,绝不会说这是花的现象。“听到打雷声”,人们认为打雷是一种自然现象,绝不会认为打雷是一种形式。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世界上的事物,或者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或者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体。所以人在感知事物时,不能同时感知到形式与现象,而只能是其中的一种。因此,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同一事物中,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不能同时存在。

                             三、两组范畴:不同的内外关系

      同一事物中两组范畴不能同时存在,这种提法已打破了现有的认识。但是,为什么不能同时存在?它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这是必须要搞清楚的,我的理解和认识是这样的:

1、形式与内容。事物的外部能够直接的全面的反映事物的内部,这种外部我们就称为“形式”,被反映的内部称为“内容”。比如,看了小说以后,知道讲述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因此,我们将小说称为文学形式,所讲的故事就是内容。形式与内容之间是一种直接的、简单的关系,通过形式,人可以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事物。所以,对内容的通常解释是:“事物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内在要素的总和就是事物的整体。

2、现象与本质。事物的外部不能直接全面反映内部,人无法通过事物的外表,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事物。这种复杂的内外关系,我们就称为现象与本质。复杂体现在两点,一是“外”不直接反映“内”,比如,妈妈打孩子、黄鼠狼给鸡拜年,这就是所谓的假像,需要分析思考找到真相。当然,假象也是事物的现象。二是“外”不能全面反映“内”,这种情况下,只能找到事物的基本性质。比如,有人在大街上乱扔垃圾,如果问“乱扔垃圾”反映了什么内容?这是无法回答的,只能说这是一种不道德的社会现象,而“不道德”是乱扔垃圾的性质,即本质。

3、简单的总结一下: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都是揭示事物的内外关系,这是两者之间的共同之处。但揭示的是不同的内外关系,这是两者的区别。事物“外”直接、全面反映了事物的“内”,通过“外”,人可以从整体上理解、认识这个事物。这种简单的内外关系,我们称为内容与形式。反过来,如果事物的“外”不能直接、全面反映事物的“内”,人无法从整体上认识这个事物,只能寻找它的基本性质,这种复杂的内外关系就是本质与现象。

4、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有的事物简单、有的事物复杂。简单的事物内外关系也就简单,表象能直接反映事物全部的真实的情况。复杂的事物内外关系自然复杂,表象不能反映事物全部的真实的情况,所以必须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打个比方,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像一个正整数,如果有人问这是个什么数字,我们“看到”这个数后,可以直接回答。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像非常多的不规律数字,有人问是什么数?我们即使“看到”也无法把所有的数报出来。只能去思考,找它们的共同点,比如说最大公约数,最大公约数就是这些数字的本质。再打个比方:有一所房子,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里面有某个人,这就有点形式与内容的意思。因为我们能明确判断房内有一个人,甚至可以说出他的名字。另外一所房子里有一群人,我们无法将人一一看清楚,只能说房内有许多人。“许多人”,就有性质的意思,这种内外关系,有点像本质与现象。当然,这两个比方并不确切,内容、本质是不能直接“看到”的,但多少能说明这两组范畴的区别。

4、因为都是揭示事物的内外关系,因此两组范畴都有对立统一、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这样的相同之处,这也是很多人对它们分不清,容易搞混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有时候人们会将两组范畴同等看待。比如,百度百科对“形式主义”的解释:“形式主义指的是一种只看事物的现象而不分析其本质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它违背了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科学原理。” 在这里,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完全是同一个意思,形式主义的“形式”既包含形式,也包含现象。又如,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写到:“形式是本质的,本质是有形式的,不管怎样,形式是以本质为转移的。”按理说,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是不同的哲学范畴,形式与本质不该相互对应。但列宁只是为了说明事物内与外的关系,所以在这里,并没有刻意区分“形式”与“现象”。

                                  四、美的现象与美的形式 

     “美”是很特殊的一种东西,人们提到美的时候,有时会说美是一种形式,比如,在秋收的时节,人们常常跳起舞蹈,用美好的形式,表达丰收的快乐。有时又会说美是一种现象,如,美丽的北极光是一种自然现象。所以,分析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这两组范畴的同与不同,美是最好的例子。美为什么既可以是形式又可以是一种现象?本来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可当我们通过以上的分析,搞清楚了事物有两种不同的内外关系后,这个问题就好回答了。在我们的生活中,万事万物都可以是美的,美的太阳、美的星星月亮、美的山川河流、美的风土人情、美的城市农村,等等等等。这些数不清的事物中,有些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有些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体。当美的事物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时,表现在外在的“美”就被称为形式,即美的形式。而美的事物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外在的“美”被称为现象,即美的现象。

    我们的生活中既有美的形式,又有美的现象,更清楚的证实事物确实存在两种不同的内外关系。美的形式和美的现象,又可以引出二个关于美学方面的问题。一,说明世界上没有独立存在的美,但可以有美的形式、美的现象。二,说明了康德的“审美无功利”这个观点不正确。第一问题关系到了什么是美和美感,比较复杂,可以看我的《千呼万唤始出来:美的本质是对生存的最有益性》这篇文章,这里就不谈了。讲讲第二点,如我们前面所说,美的事物中,既有内容与形式统一体,也有本质与现象的统一体。康德美学思想的核心是“审美无功利”,认为鉴赏判断“不涉及功利”,只“涉及形式的规定”,是一种“单纯的形式”。可当我们搞清楚了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后,就可以发现,正是在这里出了差错。因为康德只承认内容与形式这种内外关系的美,实际上就否定了本质与现象这种关系的美。这样一来,康德所说的美{审美对象},仅仅是生活中美的一部分,并非美的全部。有人说天鹅都是白色的,是因为只看到了一部分天鹅,而没有看到全部的天鹅。康德也是如此,只认可生活中的一部分美,不承认生活中的另一部分美,这样的美学理论,与“天鹅都是白的”一样,是以偏概全得到的结论。

   只承认美与形式有关,其实还有一个问题。在哲学范畴中,形式与内容是一组对应关系,因此,美的形式只能反映某种内容。比如,人们常常用诗歌来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啊,中国,东方史上璀璨的明珠,我们为您而骄傲!”,这里,优美的诗歌是形式,“对祖国的热爱”是内容。而现象与本质对应,列宁说:“本质决定现象;现象是本质的”,这是哲学一个基本的原理。但是如果没有了美的现象,我们又到哪里去找美的本质?依照康德的美学理论,把鉴赏判断的对象确定为事物的形式,这种情况下是永远无法找到美的本质的。

      黑格尔说过:“真理是在漫长地发展着的认识过程中被掌握的,在这一过程中,每一步都是它前一步的直接继续。”本文对辩证唯物主义五大哲学范畴中的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这两组范畴,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或有不当之处,但希望这是迈向真理小小的一步。

                                

                                                                       任玉陵

                                                    2020年7月15日于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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