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某市开展查处闲置土地综合执法行动。该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处项目用地被查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建设,构成闲置土地。同年10月14日,该市自然资源局对甲公司发出闲置土地认定书以及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认定其名下的项目用地为闲置土地,要求其交纳土地闲置费4.3万元。 分歧 甲公司认为,其于2018年1月9日才取得土地使用证,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就相继提交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2018年5月,该公司准备入场施工时发现,地块西面搭有大棚,影响大型机械进场,与搭建人多次协商也没有解决。还有部分运输车辆停在地块里无法驱离。造成其不能按合同约定建设的原因是该市自然资源局没有管护好出让土地,没有按净地交付。 评析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i自然全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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